假離婚、簽“陰陽合同”、借名購房、以房抵債,為應對“新國五條”,房地產市場亂象頻出,并引發一系列法律問題。昨日,省法院公布關于“新國五條”對法院工作的影響及對策建議的報告,提前梳理新政實施后出現的6種常見規避“招術”,并已做好相關的司法應對。

  報告提醒,為了規避新政而假離婚的夫妻須謹慎,一旦簽訂離婚協議,法律將認定有效;事后一方難以復婚而主張離婚無效的,如能舉證對方因婚外情,借“新國五條”欺詐或脅迫離婚的,法院將認定協議無效。

  報告指出,“新國五條”出臺至今,引發了一系列新情況。其中,“新國五條”最具殺傷力的是二手房交易征收20%個稅的條款。為避免適用該條款,二手房交易雙方趕在新政實施前簽約,二手房網簽數量大幅上升。司法實踐中,法院發現有賣房人預期房價上漲,在與買房人網簽后反悔要求解除合同,買房人要求賠償定金、違約金、中介費等糾紛,也有父母與子女之間為避稅急于過戶,家庭內部成員之間可能產生繼承、買賣、遷讓等糾紛。

  省高院民一庭法官潘軍峰告訴記者,根據法院的分析和歷次限購政策出臺后的經驗,“新國五條”正式實施后,假離婚轉移房產,對內對外簽訂兩張“陰陽合同”,借名購房,以房抵債進行虛假訴訟,中介機構違規操作,轉投商業用房、保障房引發糾紛的情況,將會增多。法院將加強案件甄別,依法打擊規避新政的行為。對于通過假離婚簽訂協議,約定房屋歸配偶一方所有的,另一方事后因弄假成真,難以復婚而主張協議無效的,除能舉證證明脅迫或欺詐事由外,不予支持。法院在審理中發現存在偽造合同、對房屋買賣事實爭議較大等可能涉嫌虛假訴訟情形的,應當加大司法審查力度,對于查明屬于虛假訴訟的,依法駁回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