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執行難”問題一直是困擾法院工作的一項突出問題,也成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針對困擾法院的這道執行難題,通過采取執行實施分權創新舉措,結合“剛柔并濟”的執行手段,打造出一支屬于自己的品牌“執行力”。

 

匯聚力量

 

“剛性執法”保民生。

 

“凡悅賀卡公司拖欠職工勞動報酬批量案的圓滿執結,保護了涉民生弱勢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防止了群體性上訪事件的不斷升級,濱湖法院執行局在確保穩定大局、著力護佑民生方面貢獻很大、功不可沒。”今年1月,無錫市濱湖區政法委書記唐國良在談起法院果斷采取執行方案,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時表示。

 

20104月底,凡悅賀卡公司在荷蘭的母公司宣告破產后,該公司包括荷蘭籍法人在內的高層全部攜款出逃,引發了公司100多名員聯合上訪的群體性事件。

 

對此,濱湖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由區委政法委主持召集法院、公安、信訪等部門召開解決有關凡悅賀卡公司維穩協調會。濱湖法院院長王春年在會上提出:“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確定該公司職工權益的金額,再由法院執行局落實執行,將執行款按比例分配。”

 

“除了一些設備與原材料,公司是否還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我們心里都沒有底,但只要有一絲希望我們也會竭盡全力。”分管執行工作的吉東副院長向筆者透露,去年8月,該院執行局還專門組織專案組趕赴荷蘭王國駐上??傤I事館進行詢問調查,以確認其母公司是否有財產償還凡悅賀卡公司債務,這也成了該院歷史上首次向駐外領事館調查涉外被執行人的情況。

 

經過多方查找,該院執行局最終確定了可供執行分配財產總額為65萬余元,通過向區政法委匯報后,執行局將這筆款項全部用于安置職工。

 

據悉,濱湖法院自2010年啟動執行體制和機制改革以來,分別制定了《執行實施案件分權流程管理規定》與《執行實施分權人員定職定崗規定》,改變了執行承辦人“一案到底”的傳統執行體制,采取“縱向分段、橫向分工”的執行實施運行模式,明確每一位執行人員應做的工作范圍和時間節點,從根本上提升執行工作的總體效率。

 

去年1-12月,濱湖法院執行局共新受各類執行案件1326件,加上舊存案件125件,共執結各類執行案件1363件,收結案比為102.79%,執結率為93.94%,執結標的22146.55萬元。

 

情法交融

 

“原情執行”謀發展。

 

“如果當時把機器廠房查封拍賣,我真是走投無路了,是法院給了我們一條生路?,F在廠里的生產能力已經逐步恢復,連管理人員在內的70余名職工去年7個月的產值就達到了2000萬,繳稅200多萬。” 談起該案的執行,無錫某石化配件廠老總萬分激動地說。

 

該石化配件廠原是50余起欠款案件的被執行人,一度負債600多萬,倒閉多時。濱湖法院轉變執行理念,變“一拍了之”的處罰措施為“重組盤活”的救濟措施,僅一年多的時間就成功盤活了該民營企業,使其足額償還了全部欠款,實現了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利益的雙贏。

 

在濱湖法院,這樣的案例并不在少數,用該院王春年院長的話說,執行隊伍既要有敢于“亮劍”的魄力,又要有“靈活轉變”的司法能動力。

 

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始終貫穿“原情執行”的理念,即在考慮案件事實的同時,還考慮到社會人情,并認真分析總結,力爭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2007年,某房地產公司在某市景區開發房地產時因缺乏資金,向無錫市某典當公司借款1600萬元。借款期限屆滿后,房地產公司并未還款,典當公司經催討無果后訴至濱湖法院。

 

經調查,房地產公司系陳某與香港某公司投資成立的企業,其注冊資金達到2980萬美元。該公司在某市的景區通過當地政府受讓了國有土地6萬多平方米,分別建造七十余幢別墅及一個超五星級中央酒店,別墅對外銷售近八百萬元一幢,中央酒店在當地政府確定為中歐論壇永久性會址,我國與歐洲等國政府要員及企業精英定期召開國際性會議。由于前期資金投入過大,加上房地產業的不景氣,其公司收入僅夠維持企業平時開支,除別墅及中央酒店外,幾乎無財產可供執行。

 

執行局在調查清楚情況后,認為單純從就案辦案角度出發,拍賣其抵押物——房產及土地,申請人所需的前期費用較大,預計僅評估費、拍賣費用就高達近千萬元,且所得價款扣除享有優先權的建設工程款外,不足以付清本案欠款。同時,如采取強制執行方式,房地產公司的損失巨大,公司極有可能倒閉,引起的社會矛盾及國際影響難以估量。所以執行局及時調整執行思路,積極召集雙方當事人協調。經努力,房地產公司向另一公司轉讓部分股權,以轉讓款來支付執行款項,典當公司亦放棄部分典息,雙方以二千一百萬元圓滿了結此案。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靈山實業公司董事長吳國平也曾給予高度評價:“濱湖法院想方設法搞執行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反映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宗旨,充分體現了司法的能動性。”

 

高效執結

 

“聯動協作”促和諧。

 

2011年年初,濱湖法院王春年院長提出“系統審判、全程管理”的工作理念,確立了立案考慮審判執行、審判便于執行、執行監督審判的“一盤棋”格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這一理念,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院執行局建立完善了兩大執行工作機制,即開展定期集中執行行動以及建立完善“以執行‘110’”為核心的執行快速反應威懾機制。

 

據統計,該院全年開展的八次凌晨集中執行行動中,共涉及案件184件被執行人255人,集中傳喚被執行人61人,執結案件47件,執結標的202.5萬余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3人。

 

為進一步規范執行機制,不斷強化執行措施,該院執行局還與各基層派出所簽訂“庭所對接協議”,確定由各派出所副所長擔任協助執行聯絡員,及時向法院反饋被執行人下落及其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同時,該院還通過全面啟動拘執罪追究程序,加大對拒不履行義務“老賴”的懲治力度。

 

王春年表示,今后濱湖法院將繼續完善執行工作相互協調相互配合機制,充分聯動轄區派出所、司法所、街道村委、企業等單位,全面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做好說服教育工作,以全新的理念、更優的程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