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米之鄉”——吳江,在加快實踐“樂居吳江”現代城市理念的同時,更加快著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腳步。2012年,全區實現農業總收入58億元,農村居民集中居住率超過50%,創建二星、三星康居自然村384個,城鄉面貌發生顯著變化,村莊環境整治得到新突破。解讀這些驕人的成績,離不開司法的有力保障。

 

吳江區法院,全省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先進集體,一直創新管理理念,努力化解一體化進程中出現的土地糾紛、環境保護等各種矛盾糾紛。該院找準切入點和著力點,通過建網絡、重調解、強調研等手段服務和保障全區新農村建設,成效正在逐漸顯現。

 

構建網絡  打造法治好環境

 

跟隨新農村發展的腳步,家住震澤鎮某村的老趙也發家致了富。手頭寬裕的他把自家的老房子翻造成了嶄新的二層小洋房,并試圖建造一個地下室。地下室還沒完成,問題卻來了,周圍的六戶人家將老趙告上了法庭。

 

鄰居們認為,由于老趙的新房離周圍房屋太近,且又私自建造地下室,深挖地基,導致他們家房子的地基開始下沉,墻體多處開裂,成了“危房”,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老趙停止建設并賠償損失。而老趙卻堅決不同意。

 

為迅速恢復融洽的鄰里關系,承辦法官及時邀請村委會共同參與調解,并借助人民調解員和司法協理員特有的鄉村熟人社會關系,多次找到雙方做思想工作。多輪的思想工作后,雙方終于協商一致,老趙停止建造地下室并向每戶賠償3萬元,具體修復工作各自進行。

 

修復房屋的同時,破損的鄉鄰關系也在慢慢復合。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早在2008年,吳江法院就早抓先機,研究制定《為吳江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意見》,以化解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矛盾糾紛為側重點,全力服務保障農村改革發展。

 

多年來,該院不斷完善服務舉措,借助和諧共建活動擴大服務效果。院黨組書記、院長金玉平介紹:“從庭所共建到‘兩所一庭’,再到‘五點五員’,我們正努力編織一張大調解網絡,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五點”,即在全區九個鎮和部分社區、村居、企業設立訴訟服務點、巡回審判點、固定接訪點、法官聯系點和法制宣傳點,“五員”即借助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司法協理員、專業咨詢員、審判監督員的力量與優勢,通過點面結合,構建“網格式”的糾紛化解體系。據不完全統計,化解體系建立半年多來,已成功化解矛盾糾紛近千起,得到轄區黨委政府充分肯定。

 

出謀劃策  司法建議惠民生

 

在桃源鎮,有不少從事化工廢桶翻新業務的正規企業,還有一批藏身村落的地下小作坊。為節約成本,很多小作坊在清洗舊桶時隨意排放含毒污水,一度嚴重影響了太湖地區的環境,對村民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

 

2011年上半年,吳江法院展開專題調研,通過實地勘察、聽取民意等方式,最終形成了一份高質量的調研報告——《關于促進太湖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的報告》,提出了加大對重大環境污染犯罪的打擊力度、環保部門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工商部門及時取締非法作坊等司法建議。

 

法官們還利用休息日深入桃源鎮青云社區等地,組織開展太湖水污染防治專題法制宣傳,以典型案例說法析理。據環保部門反饋,當地有關污染問題的投訴明顯減少,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司法建議成為吳江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有效手段。在審理涉農案件過程中,該院注意發現和分析新農村建設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促進農村基層組織改進工作、完善制度。

 

今年初,吳江法院在審理的多起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中發現,同里鎮某村的很多村民把自家承包的農田流轉發包給村外人員。由于發包是由承包農田的村民或村民小組自行組織的,村委會對具體的發包情況根本不清楚。“一旦發生糾紛往往涉及村委會,由于發包村民與承包人之間存在利害關系,村委會在事后收集證據上就會處于被動地位”,該院民一庭庭長柳獻東道出村委會管理中的漏洞。

 

之后,吳江法院發出司法建議,建議該村村委會加強對農田承包的管理,及時了解村民對外發包農田的情況,并取得相關書面憑證,如合同書等。一周后,村委會發來回函表示感謝。

 

巡回審判  服務送到家門口

 

家住橫扇某村的岳母和女婿分別結欠同一原告數萬元貨款。兩人的抵觸情緒很大,都不愿到庭處理糾紛。承辦法官直接進村到戶做工作,在取得初步進展后又巧妙利用設在橫扇的巡回法庭這一便利場所贏得當事人的信任,岳母主動聯系女婿來庭處理,糾紛順利解決。老人家說:“雖然我嘴上兇,但我心理有數的,你們法官為我著想,直接到橫扇來開庭,方便了我,該我付的錢我會付的。”

 

在努力保障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中,吳江法院積極設立法律服務室、調解工作室,提供法律服務,開展巡回審判,同時結合“黨員干部進萬家”活動,了解民意,送法上門。2012年,該院進村開展巡回審判400余場,向村民發放法律宣傳資料2000余份。

 

送法過程中,吳江法院還注重服務和保護逐步發展的村級經濟,法官主動為村里的企業提出建議,防范管理漏洞,及時為企業解決矛盾糾紛。

 

老張來自重慶農村,到吳江盛澤某村的一家預制廠打工,因不慎觸動電閘,右腳卷進攪拌機,造成八級傷殘。老張把預制廠老板吳某及作為預制廠場地出租人的村委會告上法庭。為了最大限度保護老張的合法權益,又考慮到預制廠小本經營的難處,承辦法官多次組織調解,同時努力向村委會爭取一些補償。最終,老張與吳老板達成調解協議,村委會雖無責但也愿意作些補償,案件取得了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