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周揚,現任江蘇省揚州市總工會幫扶中心主任,2008年3月被任命為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在陪審工作中,我常常在思考:我們應該如何做好陪審工作,如何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加強學習,不讓陪審變陪坐。要搞好陪審工作,就要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既要掌握人民陪審員職責所必備的法律知識,又要掌握基礎的審判技能。如果連起碼的法律知識都不知道,工作沒有責任感,就會讓陪審成為“陪坐”。我們陪審員,大多工作生活在基層,雖然多數時間要忙于本職工作,但抽出必要的時間加強業務學習是必不可少的。五年來,我每天至少抽出一個小時來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并結合參審的案例對照思考,舉一反三,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能力,使自己更好地勝任陪審工作。

  積極參審,不讓陪審走過場。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來自普通百姓,最能了解當事人的心理狀態,也最能了解普通百姓的訴求。我們應該充分發揮自身特殊身份的優勢,積極開展工作,既要主持法律的公道,又要將促進社會和諧作為研究的課題。這就要求我們在參與案件審理時,當好“裁判員”,充分考慮案件終結后的社會效果;在參與案件調解時,當好“調解員”,向當事人擺事實、講道理,及時有效地促成當事人息訴;在參與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審理時,當好“協理員”,結合聯系面廣的優勢,做好協調、理順關系的工作;在參與信訪申訴案件時,當好“消防員”,做好控訪和息訪工作;在參與法律宣傳教育時,當好“宣傳員”,用百姓的語言普及好法律知識。

  嚴格紀律,不讓陪審變味。人民陪審員雖不是法官,但在參與審判過程中,同樣具有法官的職權。這就要求每一名人民陪審員必須自覺遵守法官的職業道德,堅定公正、廉潔、為民的意識。全國模范法官、廣陵法院副院長郭祝山常說,“做人要有硬氣,工作才有正氣,當事人才能服氣。”這句話讓我感受頗深,也逐漸成為我陪審員生涯的一條行為準則。我想,只有搞好自身作風建設,培養起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審判作風,才能成為法律的忠實執行者和合格的人民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