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蘇省法院系統共審結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416件,生效判決中對涉案的5名廳局級干部、48名縣處級干部依法處以刑罰。這是記者2日從2011年江蘇省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情況通報會上獲悉的。

  在涉及政府部門的行政案件方面,江蘇省法院共受理一審案件5768件,審結5544件,同比分別減少3.22%和2.07%。此中,環保類67件,同比增28.85%;稅務類38件,同比增26.67%;民政類47件,同比減21.67%;交通類110件,同比減31.68%;工商類117件,同比減29.52%。

  相比之下,城建、公安和計生部門的案件較為集中,城建類案件數量盡管有25%的降幅,但絕對值多達1498件;公安行政類案件則有629件,同比增長7.89%;計劃生育類231件,增幅最高,達到192%。

  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與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并重,是行政案件審判堅持的原則。據江蘇省高院披露,去年審結的行政一審案件中,因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無效或負有法定職責未履行而依法撤銷和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共166件,占2.99%;支持政府依法行政裁判維持、確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或有效和駁回的案件有1202件,占一審行政案件結案總數的21.68%。

  此外,經法院主持協調,原告主動撤訴或被告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原告撤訴的案件共3737件,同比增長14.63%,占一審結案6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