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郭是江蘇某大學藥學專業2008屆畢業生,于2008年7月從學校畢業,2007年10月26日,小郭在某醫藥公司進行求職登記,并在登記表中登記其為某大學2008屆畢業生,2007年是其實習年。2007年10月30日小郭與某醫藥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其中試用期為60天。

  小郭告訴央視網記者,他到這家醫藥公司是為了工作,并非是實習增長經歷的,由于公司當時人手不足,在合同中雙方約定,小郭從事營業員工作,試用期工資標準不低于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然而當小郭畢業后,由于公司效益不好,2008年7月21日,這家醫藥公司申請仲裁,請求確認與小郭之間勞動關系不成立。仲裁委以小郭系在校學生,其勤工助學或實習與用人單位間的關系不屬于勞動法調整為由,終結了仲裁。

  小郭對這一仲裁結果并不服氣,隨后他訴至法院,法院認為,小郭與某醫藥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已年滿19周歲,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就業年齡。小郭在登記求職時,已完成了全部學業,明確向某醫藥公司表達了求職就業愿望,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此后,小郭按合同約定提供了勞務,某醫藥公司亦向郭某支付了勞動報酬,并對其進行了管理,這完全符合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征。法院遂判決小郭與某醫藥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業務庭法官王芬表示,目前就業形式十分嚴峻,雖然一般情況下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通常不視為就業,與實習單位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但是本案中的郭某不同,郭某雖未畢業,但已完成全部學業,即將步入社會。現在的大中專院校為了提高就業率,也鼓勵學生在最后的實習階段尋找工作。

  小郭到某醫藥公司登記求職,目的就是為了就業,而非學習,醫藥公司對小郭的情況也完全知情,雙方在此基礎上也就應聘、錄用等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了勞動合同,明確了崗位和報酬,所以,雙方之間形成的是勞動合同關系,而非勞務關系。

  新型案件層出不窮 確認勞動關系爭議占比較高

  像小郭這樣新型的勞動關系糾紛在江蘇省法院系統的近五年審判的勞動關系爭議案件中越來越多。

  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江蘇省勞動爭議審判藍皮書》(2008-2012),對近年來江蘇勞動爭議訴訟的基本情況進行量化分析后發現,新型案件層出不窮。

  王芬法官向央視網記者介紹,從案件類型看,江蘇省法院系統近年來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除了傳統的勞動報酬糾紛、經濟補償金糾紛、工傷保險賠償糾紛等傳統糾紛類型外,因勞務派遣、同工同酬、競業限制、職業培訓、健康檢查、職業危害防護等問題引起的新類型案件層出不窮,審理難度也明顯增大。

  而在這些案件中,像小郭這樣的確認勞動關系爭議占比非常高。5年來江蘇全省法院受理一審勞動爭議案件類型分布看,勞動合同爭議100998件,占比55.62%;事實勞動關系爭議18221件,占比10.03%;勞動保險爭議10054件,占比5.54%。在勞動合同爭議以及事實勞動關系爭議案件中,確認勞動關系糾紛占了大部分。

  王芬法官介紹,此類案件大幅上升的原因是:一方面,伴隨勞動力市場的多元化、彈性化、靈活化的發展趨勢,以及勞動法對勞動關系調整力度的明顯加強,非標準型的勞動用工關系越來越多,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往往就雙方是否勞動關系產生爭議。如企業停薪留職人員、內退人員等主張與新單位成立勞動關系、已達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主張與單位之間成立勞動關系、職業技術學校實習生主張與實習單位之間確認勞動關系的案件日益增多;另一方面,由于現行法律對勞動關系與普通勞務關系中勞動者的權利設計了截然不同、反差巨大的法律規則,部分企業利用法律漏洞將勞動關系“包裝”為普通勞務合同,導致爭議增多,且法律上進行甄別、界定的難度越來越大。

  勞務派遣、服務外包領域的勞動爭議案件可能短期內爆發

  2013年甚至是今后較長的時間內,我國經濟仍將面臨世界經濟形勢復雜多變的嚴峻挑戰以及國家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歷史轉折,可以預見,勞動爭議仍有可能進一步增長。我國目前正處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期也是利益調整期,勞動爭議在一個時期內勢必會呈現出多發、頻發的態勢。

  與此同時,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即將正式實施,《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對勞務派遣用工作出了嚴格的限制和規范,一些濫用勞務派遣的企業可能因未對派遣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制度或采用勞務派遣的崗位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產生勞動爭議。而部分地方勞動合同法規條例為了防止企業改采勞務外包以規避新法對勞務派遣的限制,又進一步對“假外包、真派遣”的情形作出了限制性規定,由此又有可能帶來大量的服務外包糾紛,尤其是目前在很多地區蓬勃興起的產線外包等新興產業模式可能引發合法性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