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校園安全問題一直牽動著家長和社會的神經,營造平安校園也就成為全社會的共同愿景。對此,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立足本院涉少審判的豐富實踐,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探索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機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影響校園安全的不穩定因素的出現,取得了良好效果。

  ■講座庭審 精心預防

  亡羊補牢雖未晚,防患未然是上策。天寧法院多年來堅持校園法制宣傳和安全教育并重。在前期選派優秀法官擔任法制副校長、“送法進學校”等各項活動豐富開展的基礎上,針對近期社會上可能傷害青少年的各種犯罪騙局不定期向廣大師生作出提醒,以防辨識能力還不成熟的學生們受到傷害。

  每年寒暑假放假前,天寧法院都會安排經驗豐富的法官到各學校舉行巡回講座,對假期中可能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和預防對策,向學生進行提示和講解。此舉受到了學校和家長的高度認可。

  結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點,天寧法院既“走出去”,又“請進來”,堅持開展“開門普法”活動,面向學校師生定期開展“法院開放日”活動,舉辦模擬法庭,選取有典型教育意義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組織學校師生代表旁聽庭審,真正發揮法律的教育、引導、規范、預防作用。

  參加旁聽的學生,紛紛表示很受啟發和教育。初中生小楊說:“我以前不知道這樣做是犯罪,今天聽了這次庭審,學到了很多知識。看到被告人流下悔恨的淚水,心里很有感觸,我以后一定要做一個知法守法的人。”

  天寧法院少年庭堅持寓教于審,跟蹤幫教,切實發揮法律的教育和預防功能,預防失足未成年人再犯罪。近年來,轄區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現出明顯的下降趨勢,特別是在校學生犯罪情況明顯減少。

  最近,天寧法院又針對青少年熱衷瀏覽互聯網這一特點,充分利用網絡維權新平臺,進行法制宣傳、法制教育,對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人進行跟蹤幫教,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人通過電子郵箱定期向法院進行思想匯報。

  被幫教少年小林在郵件中寫道:“我充分認識到所犯罪行給受害者造成極大的傷害,也為自己的家人帶來沉重的經濟和精神負擔……很感謝在緩刑期間,你們不斷的教育和幫助?,F在我認識到一個人必須行得正,走得直,才能立足社會。今后,我會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加強自我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

  ■復學安置 全力挽救

  天寧法院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審理方面一向慎之又慎,嚴格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針,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積極推行社會調查、合適成年人、前科封存、復學安置等創新舉措,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尤其在判后挽救、復學安置等方面,不遺余力,爭取不讓一個孩子因為一次犯錯而黯淡整個人生。

  被告人小張、小李均為某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二人因在常州市某公園門口搶劫他人挎包被起訴。

  二人犯罪時都只有17歲,庭審中被問到為何去搶劫時,小張說:“我在2月份的時候手機被人搶了,后來我省吃儉用又買了一部手機,過了一個月手機又被偷了,心里很氣,當時一時糊涂就干了傻事。”

  小李則是為了哥們義氣去的:“我們在學校是朋友,他提出要我幫他,我就去了,當時我們都懷著一種僥幸心理。”

  年少的沖動和對法律的無知讓他們背負了搶劫的罪名,學校也對他們作出了開除的決定。在庭審過程中,他們流出了悔恨的淚水,也表達了真切的渴望--回到學校,好好學習。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立即向分管副院長匯報了這一情況,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多次就小張、小李的教育和改造問題與學校協商,承辦法官也專門到學校通報案情,告知學校法院根據二人的犯罪情節及自首、立功等情況,作出對二人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爭取學校的支持。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學校終于又向他們敞開了大門,同意讓二人重返學校。同時,雖然對二人免予刑事處罰,天寧法院還是與二人所在的學校簽訂了幫教協議,旨在真正地教育、挽救他們。

  一次莊嚴的法庭審判,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一張沉重的幫教協議,一次自我救贖的機會,兩個一時失足的少年必將銘記終生。

  ■針對隱患 定向施治

  小許是某小學的學生,一天下午,在上體育課期間,任課老師在未將場地上的羽毛球網收起的情況下,就安排學生進行籃球運動。小許在運球的過程中,不慎被場地上的羽毛球網絆倒而受傷,造成左肱骨髁上及髁間粉碎性骨折。

  法庭審理后認為,學校作為學生密集的公共場所,應確保學生活動的場地安全。在組織學生進行籃球運動時,學校未對運動場地進行檢查清理,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為了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天寧法院積極延伸司法職能,發揮自身專業優勢,為學校提供法律指導和幫助,派出資深法官,以案說法,系統地對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進行法律培訓。區教體局領導認為此舉很及時也很有幫助。

  通過互設專門聯絡員的方式,法院學校之間形成互通信息常態化機制。一旦學校發生糾紛或意外傷害事件,法官提前介入指導調處,共同將涉校糾紛化解在萌芽初始狀態,努力做到“糾紛不出校園”,在校園內修復好受損的社會關系。

  同時,天寧法院不斷完善法院與學校的聯動機制,通過定期召開例會或聯席會議,加強了與學校的溝通及聯系,共同研究、探討熱點、難點問題,排查分析可能影響校園安全的苗頭性問題,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積極做好引導、安撫和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影響校園安全的不穩定因素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