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眾的印象中,打官司需要嚴格的司法程序,并且費時費力。然而,昨日記者從潤州法院了解到,通過規范的司法程序,僅僅三天便處理完一件農民工討薪案件,與社會的印象大相徑庭。通過了解,2013年修改后的民訴法生效施行,對簡易程序作了較大的修改,其中規定了小額速裁程序,這標志著,小額糾紛可以通過法院快速得到解決。應法院邀請,記者全程對上述案件的審理進行了跟蹤觀察。

 

當事人:打了一場又爽又快的官司

 

安徽籍農民工趙某、錢某在鎮江一住宅樓工地做水電工,工頭僅支付部分生活費即音訊全無。萬般無奈,兩人找到工程的分包商王某,王某出具新的工資欠條后以種種理由推諉拒付。20135月初,趙某、錢某向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要求王某給付8300元工資。

 

第三天,在法院的調解下,包工頭當場向趙某、錢某支付拖欠的工資。“這場官司打得又爽又快”,趙某、錢某說,“包工頭也沒有抵賴,給錢很爽快”

 

小額速裁:“速”在程序簡便

 

據記者了解,趙某、錢某上午9點前往潤州法院起訴,930分,立案法官立案完畢,10點,將案件材料轉往專門審理小額案件的民四庭。11點,承辦法官通知趙某、錢某了解相關情況。當日下午,承辦法官通過分包商聯系到包工頭,約定第三天到法院進行處理。第三天上午,承辦法官,法官適用小額速裁程序開始審理此案并將案件處理完畢。

 

承辦法官介紹,法律程序繁瑣是導致不少人不愿意打官司的主要原因,小額速裁是在“繁簡分流、速裁速決”的基礎上,再行簡化程序。潤州法院確定“七速”、“五當”方針,即速轉、速送、速調、速審、速判、速結、速執當天立案、當天移送當庭調解或宣判當庭制作裁判文書當庭履行。通過推行庭前調解開庭審理模式,謀求小額案件處理的快捷化,潤州法院要求案件在1個月內審結,如果快的話,幾天之內也可以解決。

 

處理方法:貴在靈活

 

案件處理當天上午,趙某、錢某,分包商王某,包工頭來到了法院,承辦法官安排了開庭法庭,但是卻沒有進行開庭,而是在辦公室進行了先期調解。

 

雙方對事實沒有否認,包工頭提出資金緊張,要求延期支付。法官隨即向其進行了釋明,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將馬上進行開庭,并且很可能由承包商的農民工工資保障基金進行支付。包工頭考慮到與承包商的關系,很快與趙某、錢某達成協議,并現場支付了工資。

 

“如果不能調解,法院是不是會進行開庭、調查取證、然后判決,會不會時間又會變長”,考慮到調解結案,記者提出了疑問。

 

“不會”,承辦法官非常肯定的說,“如果調解不成,我們會馬上開庭審理,在庭審程序上,小額速裁可不區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所以非常靈活便捷,然后當庭判決,這個案件也會在當天上午處理完畢。”

 

同時,承辦法官解釋,小額速裁更具靈活性和人性化,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安排在晚間、休息日進行調解或開庭;開庭或調解的地點可以靈活安排,方便當事人訴訟,可以安排在當事人住所地或當事人經常居住的村委會或居民委員會進行。

 

案件類型:江蘇省內13700元以下糾紛

 

根據新民訴法的規定,小額訴訟標的各省平均工資30%一下,江蘇省內為13700元以下糾紛。主要適用于權利義務關系的借貸、買賣、租賃和借用等案件,責任明確、損失金額確定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以及身份關系清楚,僅在給付時間、金額存有爭議的撫養、贍養、扶養費案件等。

 

潤州法院院長吳猛介紹說,普通案件審理期限是6個月,并且程序嚴格復雜,小額訴訟程序期限3個月,潤州法院要求1個月處理完畢,這就像比賽中,由馬拉松變成了百米跑,一方面當事人很容易看到終點,另一方面,由于程序簡便,跑起來省時省力,一下子就跑到終點,方便當事人訴訟,有利于糾紛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