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日上午,盱眙縣管鎮(zhèn)鎮(zhèn)孫楊村法庭工作站。

 

窗明幾凈的屋內,擠滿了村民。村民老戚情緒激動,對法院沒有全額支持他的醫(yī)療費用主張非常不滿。

 

法官孫在桐遞過熱茶,耐心解釋道:“治療胃部疾病的費用與此次交通事故沒有因果關系,按照法律規(guī)定不應予以支持,請您理解。”老戚又提出保險公司應付賠償款至今分文未付,法官立即撥通電話予以協(xié)調。

 

“本來是想來法庭理論理論,但法官的態(tài)度和細致入微的工作讓我無話可說。法官的解釋,我服!”老戚如是說。

 

在盱眙縣管鎮(zhèn)鎮(zhèn)孫楊村法庭工作站,每隔10天,人民法庭的法官們都會來到這里巡回辦案,為村民進行判后答疑解惑。

 

基層,司法的活力之源;群眾,法官的力量之基。今年以來,盱眙法院結合開展“審判質效提升年”和“司法公信建設年”以及“無訴村居”打造活動,全院干警俯下身子,廣接地氣,答疑解惑,用實際行動釋放了司法公信正能量。

 

公開:感受公心

 

今年春節(jié)前夕,馬壩鎮(zhèn)老王因勞務糾紛法院打官司,起初他對法院充滿著不信任,心里害怕對方是招商引資企業(yè)后臺硬,找“關系”導致自己的辛苦錢付諸東流。

 

起訴時,老王把讀大學的外甥叫著一同來到法院訴訟服務大廳,誰知短短幾分鐘時間就辦理好了立案手續(xù),還給他發(fā)了廉政監(jiān)督卡,告訴他案件辦理過程中如有不滿可以隨時向法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投訴。

 

“我能監(jiān)督法官,不滿意還可以投訴”,老王懸著的心有了些許安慰,但接下來的法律程序仍帶著外甥做“參謀”。隨后,承辦法官通知被告建筑公司參加調解并達成協(xié)議,僅僅10天時間,老王就在春節(jié)前拿到了工錢。“法官不偏不倚,法院是咱老百姓說理的地方。有了法院的保障,明年打工再也不怕包工頭不給錢了!”老王滿意地說。

 

立案時隨案發(fā)放“五個嚴禁”監(jiān)督卡、當事人滿意度調查表等,是盱眙法院的一貫做法,從立案、審理到執(zhí)行全程接受當事人的監(jiān)督。

 

該院還從執(zhí)行節(jié)點控制、進程告知和執(zhí)行流程管理三個方面,對被執(zhí)行人財產狀況調查和處置、執(zhí)行款物交接等執(zhí)行案件重要時間節(jié)點,通過電話、短信、書面以及QQ等方式,及時告知當事人。“現(xiàn)在法院辦理執(zhí)行案件,受理3個月后就能被告知執(zhí)行進展情況。這樣的舉措很實在!”省人大代表、江蘇金康達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姜瀅豎起了大拇指。

 

近年來,盱眙法院司法公開的范圍不斷擴大,立案、審理、執(zhí)行等全流程公開,不斷提高司法透明度,讓人民群眾清清楚楚打官司。“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縣法院司法公開工作措施實、力度大、渠道寬、成效好,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良好口碑!”淮安市人大代表、盱眙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宋志遠肯定地說。

 

親和:貼近暖心

  

“您家里幾口人?多少地?出不出去打工?”526日,在舊鋪鎮(zhèn)時集村村民張某家里,桂五法庭副庭長孫智勇與他拉起了家常,并誠懇征求對法庭工作的意見或建議。臨走時,孫智勇遞上自己的“工作聯(lián)系卡”說:“這是我的電話,遇到什么困難需要幫助,隨時都可以找到我。”短短數(shù)語,迅速拉近了雙方的距離。 

  

遞上一張聯(lián)系卡,公開為民服務的內容,給群眾留下聯(lián)系方式,和顏悅色展開溝通交流,這是盱眙法院打造“無訴村居”,法官下基層、轉作風的一項具體舉措。今年該院43名法官每人掛包一個行政村居,設立法官工作站,定期定時進站開展服務,打造“無訴村居”。

 

干警們走上田間地頭,深入村居,每到一戶,都會遞上一張“工作聯(lián)系卡”,細致詢問群眾的訴求,并把情況詳細記錄在日記里。“412日,劉國成因人身傷害被判賠3500元,對判決有意見,我做了釋明工作,他基本滿意。”“59日,張榮霞反映2400元欠款未要來,已通知法官解決。”這些話摘自法官胡迎陽的日記。

 

“基層法院是司法走近民眾的前沿陣地,人民法庭則是戰(zhàn)斗堡壘。實行工作聯(lián)系卡制度,就是要基層法官與群眾‘零距離’接觸,身入基層、心入基層、情入基層。”盱眙法院院長王亞林這樣囑咐法官。

 

“走出辦公室,深入農家,與鄉(xiāng)親們交朋友,傾聽他們的心聲,感覺與群眾的心更近了,能為群眾們做點事,心里很舒坦。”馬壩法庭副庭長羅德俊發(fā)出了這樣的感嘆。

 

一位干警還在日記中寫道:把心安放在哪里?安放在“為民、務實、清廉”的自我踐行中,安放在“親和司法”的職業(yè)操守和耕耘里,安放在老百姓的板凳、炕頭和心坎上。

 

腳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到今年6月中旬,盱眙法院法官帶案下訪342人次,走訪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基層干部群眾等近萬余人。

 

釋疑:認同在心

 

“被告人林某,我院已受理人民檢察院指控你犯強奸罪一案,現(xiàn)就案件審理過程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向你釋明:被告人你有權為自己作無罪、他罪或罪輕的辯護,經本院庭審調查、法庭辯論及聽取最后陳述后,如本院認定你構成犯罪,以下常見情節(jié)將對你的量刑產生影響……”這法院給被告人王某的法律釋明告知書的部分內容。

 

在審判過程中,如何讓當事人更好地理解法律適用,更明確自己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是樹立司法公信的重要一環(huán)。盱眙法院對所有罪名的一審刑事案件均實行法律釋明告知,告知被告人有權為自己作無罪、他罪或罪輕的辯護;告知被告人常見從重、從輕處罰情節(jié);告知被告人涉及被指控罪名的法律規(guī)定及司法解釋;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與義務。

 

被告人周某是一盜竊犯罪團伙中的成員。“從法院給我的法律釋明告知書中,我學到了關于從重、從輕情節(jié)和盜竊罪責刑的知識。我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另外,我還有立功行為。因此,法院以盜竊罪判我刑,這是我罪有應得,我不上訴。”周某說。

 

“要不是你們法官一項一項地給我分析過錯和責任,我這個倔老頭怎么也理解不過來這個問題,現(xiàn)在總算明白了, 3000元賠付款我今天就給付對方。”64日,在聽取經辦王法官對判決書進行認真釋明答疑后,因鄰里糾紛而敗訴的方老漢表示心服口服。

 

根據(jù)上級法院相關文件規(guī)定,盱眙法院要求審判人員要尊重和保障訴訟各方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加強釋明說理答疑工作。承辦法官要通過日常判前說理、判后答疑,第一線解決糾紛;中層負責人輪流接訪當事人,解疑釋惑,讓當事人吃下“定心丸”;院領導主動約談當事人,著力化解難案,促進案結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