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推行當事人和司法鑒定誠信承諾制度,圖為當事人通過搖號公開選擇鑒定機構。婁銀生 攝

  “誠信是立身之本,立邦之柱。”在當今中國,普遍存在的“誠信缺失”、“誠信危機”已然使社會深感不安,它嚴重地妨礙了社會的健康發展、經濟的良性運行和人們的日常生活。為此,2013年實行的新民訴法,將“誠實信用原則”入法,標志著誠實信用原則在我國法律中正式得以確立,誠實信用原則成為我國民訴法基本原則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在誠信建設上,人民法院有無作為,以及有怎樣的作為?4月上旬,記者走進全國第一個對大眾信用進行評估的地區--江蘇省睢寧縣。

  誠信訴訟--根據法院的通知,兩家失信公司的投標資格被一票否決

  睢寧縣,位于江蘇省北部,人口130萬,一個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從2010年5月起,睢寧縣委以誠信立縣,建立起全縣個人信息數據庫,按照信用評級標準,把個人信用分為ABCD四個等級,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制約”的格局,這是全國第一個對大眾信用進行評估的地區。“我們誠信立縣工作聞名全國,睢寧法院在參與、推進、保障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見到記者,睢寧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廣躍熱情地介紹道。

  針對近年來一些當事人隱瞞真相、偽造合同、虛假陳述,一些證人作偽證,少數律師教唆當事人欺詐,誘使法院作出錯誤裁判,嚴重違背誠信訴訟義務的問題,睢寧法院院長李勇介紹說,睢寧法院成立了開展訴訟誠信、推進社會誠信的領導工作小組。今年修訂了《關于開展訴訟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了貫穿立案、審理、執行等程序的《案件當事人信用信息征集與運用若干規定》,已向3萬余名當事人發放了《當事人誠實守信告知書》和《當事人信用信息采集表》,建立了禁止惡意訴訟、禁止矛盾訴訟、禁止濫用訴權、禁止妨礙他人等禁止性規則,以及證人誠實作證、律師誠信代理、鑒定人誠信鑒定等行為規范。通過訴訟程序和法律手段引導當事人和更多的群眾守法守信。僅去年以來,該院向縣征信辦報送當事人失信信息5900余條,成為“睢寧縣大眾信用征信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4月8日,在該院立案大廳,一名因借貸糾紛來法院立案的王姓當事人,手中除了案件受理通知書外,還有一張粉色的《當事人誠實守信告知書》。記者見到其中有下列信息將被采集:民事、行政因失信導致案件判決敗訴的、被申請執行、被處刑罰、提供虛假證據、經法定程序確認為無理信訪的、惡意訴訟、被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以及妨礙訴訟被法院處罰的其他信息。這名當事人十分贊賞地對記者說:“真希望法院好好地約束一下那些不誠信的人,否則社會就太亂了,老百姓沒有交易安全。”

  “目前,對每一名不管是原告、被告,還是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及其代理人都會收到這樣一份告知書。”李勇介紹說,因訴訟涉誠信問題,每一當事人還同時被告知,依據縣委、縣政府的相關規定,失信當事人的下列活動將要受到限制:入黨、入伍、干部提拔任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招錄、招聘等項的政審、考察;個體工商、中介、交通、煙草、食鹽專賣經營執照申請以及醫療機構、民辦教育許可等執照審核類申請等。

  今年1月至3月,該院向縣征信辦報送當事人失信信息670余條。在縣建設局招投標辦公室,卓主任拿出兩張近期睢寧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記者見到協助執行的內容卻是“未接到法院通知之前不得讓睢寧縣某建筑工程公司和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兩家公司參加工程招投標”。卓主任告訴記者:“根據法院的通知,兩家失信公司的投標資格被我們一票否決”。

  誠信司法--將對當事人誠信訴訟的約束與對法官誠信司法的監督融于一體

  “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詐偽。”在司法實踐中,個別法官強迫調解、拖延訴訟、枉法裁判等行為,極大地損害了司法公信。睢寧法院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再教育,引導廣大法官樹立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筑牢誠信司法的思想基礎。該院以執法辦案第一要務為基點,讓人民群眾從每一案件中切實感受到司法公正,切實感受到法官嚴格司法、不偏不倚的優良作風。全院建立了“一庭一亮點、一線一特色”競爭激勵機制,旗幟鮮明地確立以審判實績論英雄的導向,營造“一切為了審判,一切服務審判”的工作氛圍,樹立“干不到第一就是失職,爭不到先進就是失敗”的強勢心態。

  這天晚上8時,在睢寧法院四樓大法庭里記者見到,40余名青年干警正在聚精會神地上課,聽該院從事民事審判多年的法官講解法律實務。副院長兼政治處主任張玉潔說,這里每月都有兩期法官夜校培訓講座,參加培訓的都是住在院里的年輕干警。針對35歲以下年輕法官辦案占結案總數的近一半的情況,該院建立了導師幫教機制,在執行工作中實行AB崗制,強調新老結合,在崗位中練兵。

  圍繞公正、廉潔、為民這一司法核心價值觀,在誠信體系建設中,睢寧法院給每一名法官戴上“緊箍咒”,將對當事人誠信訴訟的約束與對法官誠信司法的監督融于一體。為做到以誠正身,該院以法官為主體,全面完善和強化監督制約機制,有效規范法官言行。在立案環節,該院著力提升立案窗口接待規范化水平,嚴格接待流程和接待紀律;在審判環節,加強審判質效管理,開展“誠信調解”,規范調解工作機制和法官言行,做到“不壓、不誘、不拖”;在執行環節,加大執行告知力度和執行透明度,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和知情權,樹立誠信執行良好形象。

  該院除了編發受法官歡迎的小冊子外,每年都層層簽訂廉政責任狀,實行廉政警示紅黃藍三級管理。針對不同職務、不同崗位、不同年齡等,采取不同的、因人而異的反腐倡廉對策。采訪中,民一庭青年法官李亞林遞給記者一本該院今年印發的《應對說情打招呼二十四法》,小冊子匯集法官“被”送禮請托的常見情景,并在堅守拒禮、拒請、拒托的原則下,給出了不影響案件公正辦理、不影響法官正常人際交往的對策和建議。小李說:“在我們院像我這樣年齡的法官有30多人,辦案中面臨的共同問題是涉世不深,社會經驗不足,應對說情打招呼時抵抗力差,有時甚至不知所措,這個小冊子對我們來說很實用。”

  誠信社會--發揮司法的規則之治功能,引導社會誠信價值取向

  人民法院各項工作,與社會誠信息息相關。作為國家審判機關,解決社會矛盾糾紛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一方面,法院通過審判定分止爭;另一方面,法院發揮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以倡導、規范、約束,引導社會誠信。

  4月8日晚8時,夜幕降臨,音樂一響,王集鎮楊集村村民男女老少走出家門,聚集到村部廣場參加“舞動鄉村”活動。據悉,2011年10月起,該縣已有近400個村(社區)10萬余名農村群眾參與其中。

  “誰家有糾紛,在每晚的'舞動鄉村'活動中,我作為司法協理員,把矛盾在大家的面前擺擺、議議,一般都能解決,即使到法院,誰也不會節外生枝,不然每晚來跳舞的那么多人知道你沒誠信了。再說啦,你一個人不誠信,設在村口的信用信息查詢臺一查便知,連兒子找媳婦都受影響。”見到記者,王集鎮王集村村民李玉介紹說:“現在農村土地基本都托管出去了,農民白天外出打工,法院有時需要送達傳票或者執行通知,白天找不到人。我們鎮的28個司法協理員,利用'舞動鄉村'活動獲得的信息和線索,及時給駐村法官聯系,問題很容易得到解決。”

  睢寧法院充分發揮司法的規則之治功能,引導社會誠信價值取向,通過能動司法在社會上形成“誠信獲利、失信受損”的觀念。該院與公安、國土、房管、工商和金融機構等多部門聯動,通過司法信息共享,公安局限制被執行人出境和車輛登記;金融部門及時凍結被執行人資金和賬戶,并停止向其放貸;組織人事部門取消其任職考察;發改委停止對其投資項目的審核備案;工商部門停止對其投資的公司或企業變更登記和財產抵押登記;國土局停止對其辦理土地礦產使用開采權屬變更和抵押登記;房產局停止為其辦理房屋產權登記變更抵押轉移等手續并凍結公積金賬戶;拆遷辦和保險機構及時凍結拆遷補償款和保險理賠金等。此外,該院還在全縣基層鄉鎮設立巡回審判點11個、執行工作站16個,當事人信用信息查詢臺400余個,配備聯系法官55名,聘任401名司法協理員和1200余名司法信息員,建成了與縣、鎮村、社區、組人民調解與誠信社會網格。

  “一誠足以消萬偽”。通過“誠信立縣、誠信興院”建設,記者從睢寧法院審判管理系統看到這樣的變化:2012年與2010年相比,影響社會治安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由30件下降至1件,聚眾斗毆案件由36件下降至17件;民商事案件調解率由38.17%提高到69.4%;當事人申請執行案件數由2155件下降至1490件;執行和解率由48.46%提高到89.8%。同時,該院被評為“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示范單位”、“徐州市文明單位”,榮立集體一等功。

  睢寧法院實踐表明,真誠贏公信,公正樹公信。司法公信是社會誠信的風向標,是人民法院司法權威的基石。面對記者,李勇表示,將進一步依法治理念統攬司法工作,將司法公信建設作為推動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的戰略性、基礎性工程來抓緊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