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入手,以“懲”警示,用“情”感化是無錫崇安法院少年審判工作的“三字經”。近年來,崇安法院始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的原則,不斷創新少年審判工作方式,在法與愛中鋪就了一條青少年維權之路。2010年以來,崇安法院共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起,涉案人數62

 

由“教”入手,撐起預防傘

 

“青少年有著其特有的個性、習慣和喜好,而崇安區是無錫中心城區,外來務工人員和學校較多。”崇安法院院長劉一勤認為,預防青少年犯罪必須從源頭做起。為此,20113月,崇安法院積極拓展審判職能,走出法庭,先后與塔影中學、東林中學等學校簽訂了院校共建協議。

 

 

借助少年庭法官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這一載體,崇安法院在校師生中進行了內容豐富的法制教育活動。2011年至今,該院共開展了不同內容的法制宣講達近20場,受教育人數超過3萬人次。此外,崇安法院還在校園內開辟法制宣傳專欄,設立維權信箱,鋪設法律知識宣傳展板,開庭維權熱線,在校園內營造了“法伴我成長”的濃厚氛圍。

 

“以前這孩子什么話都不聽我們的,現在上了幾次法制教育課后卻有了明顯的變化,懂事多了!”一位塔影中學的學生家長對法院和學校的此舉滿是贊嘆。

 

為提升法制宣傳教育的現實性和生動性,崇安法院在持續開展常態化法制宣傳講座的基礎上,又積極打造“打造青少年感知法律窗口”,通過組織在校學生分批分期親身到法院觀摩真實庭審,開展“法制夏令營”、“今日我當小法官”等活動,讓孩子們以親身的體驗實現了零距離感知法律、感受審判。

 

“從法庭回來后,一直想給你寫一封信。因為聽了你的故事后,我無法平靜……。”近日,在崇安法院組織學生旁聽了一場販毒案件,聽完庭審后,來自東林中學的一位學生在崇安法院開通的“常青藤-崇安法院”青少年維權微博中寫了“給失足少年的一封信”,信中難抑其對被告人的惋惜之情。

 

20124月,為進一步做好青少年犯罪預防工作,崇安法院在新浪網上正式開通了官方微博。微博一開通就引來了大批東林中學和塔影中學兩個“共建院校”的小粉絲。

 

該微博及時發布典型案例,將與中小學校園開展的法制講座、知識競賽等法制教育活動,以圖文并茂的方式向網友展示,并定期更新一些法律小知識和生活常識,解答青少年朋友、家長等人提出的各種法律問題,為青少年維權、青少年普法教育提供一個交流的平臺。

“常青藤的花語是感化,青少年維權工作動態的發布,不僅能起到警示作用,還能讓更多人關注曾經迷失的孩子,給予他們關愛和包容。”崇安法院少年庭庭長王學軍介紹。

 

截至目前,該微博擁有粉絲5755人,發表微博166余條。

 

以“懲”警示,對癥下良藥

 

“法官,請您放心,被判刑后,我再也沒有去過網吧。”近日,在少年庭法官嚴海燕回訪一名尋釁滋事的少年犯吉某時,吉某表現良好。吉某告訴法官,自禁止令發出后,他都一直在遵守,現在他的生活正在慢慢步入正軌。

 

據悉,該份禁止令是無錫法院發出的首份涉未成年犯罪的禁止令。嚴海燕表示,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在社會不良人員和不良場所的誘惑下,極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禁止令的發出對對判處管制、緩刑的未成年人進行有效監管,防止其再犯罪具有重要意義。”

 

嚴海燕告訴記者,自2010年以來,為推進少年審判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崇安法院緊密結合司法實踐,出臺了一系列關于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關配套制度,如《崇安法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細則》、《崇安法院關于“圓桌審判方式”的實施辦法》等。同時,該院又規范審理流程,從建立分案處理機制、庭前社會調查到庭審教育和回訪監督,做到全程維權。

 

今年1月至5月,崇安法院共審理未成年犯罪案件6起,同比下降40%

 

用“情”感化  喚醒迷途心靈

 

“軟軟的被子,嶄新的衣服,長這么大還第一次有人這么關心我。”看守所內,少年犯宋某在看到崇安法院捐贈的衣物后眼眶濕潤,表示一定會吸取此次犯罪的教訓,出獄后腳踏實地的賺錢。

 

20113月,崇安法院與少管所、看守所建立聯動機制,定期接收少年犯服刑情況的反饋,并對少年犯進行針對性的回訪教育,對其在生活、學習或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盡力解決,開展“佳節送溫暖”、“因為有你的關愛這個冬天不再寒冷”等回訪活動。

 

20122月,在少年庭法官回訪一位尋釁滋事的少年犯時,因為感動,少年犯主動交代了其去年參與的一次結伙入室的搶劫犯罪行為。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復雜多樣,但近年來,犯罪的低齡化、暴力性、團伙性等特點日益明顯,“如何才能了解他們的心理,幫助這些孩子回歸正途呢?”經過少年庭的討論,法院決定對罪行嚴重、心理壓力大或是經歷坎坷的未成年人引入心理輔導機制。

 

“我不是故意的。”、“是他盯著我看。”、“我沒有想到他會死。”……在崇安法院圓桌審判庭后,經過半個小時的心理疏導,被告人小徐終于開口,斷斷續續的表達著自己的懺悔之情。

 

今年16歲的小徐是貴州人,從小就沒有了父母,在外流浪。去年10月,小徐在一家酒吧內因感覺有人盯著自己看,心生憤怒,舉起酒瓶就砸向了對方。案件進入法院后,小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唯獨不愿再多講一句話。為解開小徐的心結,承辦法官引入庭后心理輔導機制。在與心理輔導師的一番溝通后,小徐放松了很多,并表示以后不會再沖動行事。

 

截至日前,3名涉案少年犯通過心理干預,釋放了負面情緒,重拾了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