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我剛看到我講的一個例證,書記員記錄時遺漏了,能讓我再說一遍嗎?”“好的,請說。”日前,在江蘇省淮安市清河區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正在庭審一起欠款合同糾紛案件,原告通過法庭內電子顯示屏幕同步顯示的庭審記錄發現了書記員記錄時的遺漏。記者見到,原告重說后,庭審記錄同時顯示了出來。

  該院院長盧正蘇告訴記者,通過同步錄音錄像、同步記錄、同步顯示庭審記錄“三同步”系統,2011年庭審結案8678件。庭審“三同步”,是江蘇法院進一步落實司法公開、規范庭審行為,切實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提高審判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的又一重要舉措。

  記者曾旁聽了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涉外商事糾紛案件。與以往案件開庭不同的是,審判長陸超在開庭前數分鐘進行了簡單說明:這是該院首個庭審實行“三同步”的案件,除了同步錄音錄像之外,雙方桌子上的顯示屏將對書記員作的法庭記錄同步顯示,如有記錄不準確的,可以申請法庭立即糾正。代理律師則認為,第一次看到法院能即時顯示法庭記錄,能隨時察看自己的陳述,感覺審判更為公開了。

  就實行“三同步”對保障審判的公平、公正與質量,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院長王平認為:以往,當事人在開庭后閱讀筆錄時才可以修改,有時還會為個別字句發生爭執,但有了同步錄音錄像后,記錄有差錯可直接在法庭上核對修改,而且直接對法官庭審規范化實時監控,不僅保護了法官,避免當事人以庭審中有“傾向性記錄”為由引起涉訴案件投訴上訪,而且從方便上級法院督查、重要案件調取完整庭審信息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和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