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你虛構被告的行為已經嚴重妨礙了民事訴訟,我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你處以人民幣3萬元的罰款。”7月3日上午,在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徐文元向原告李某送達了罰款決定書。接到法院的罰款決定書,李某當場愣住了,喪氣地低下了頭。

  蹊蹺的訴前調解協議

  5月10日,丹陽法院受理了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這起案件的案情非常簡單,原、被告離婚后,因一套房產未分割,經人民調解工作室訴前調解達成訴前調解協議后,原、被告向丹陽市人民法院申請出具調解書,案件由丹陽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徐文元負責審理。

  這是一份形式上完全符合出具調解書的訴前調解協議:明確的原、被告雙方,到場的雙方當事人,清楚的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爭議的案件事實。但是徐文元在查看了調解協議的內容之后,發現了調解協議存在著十分蹊蹺的地方。原告提供的證據材料顯示,雙方要分割的房產位于丹陽市練湖農場,該片區目前正在進行征收補償,以該片區目前5300元左右的補償標準,原、被告有待分割的房屋面積150余平方米,總價達80萬余元。

  對如此巨額的利益分配,原、被告雙方的訴前調解協議中約定,坐落于丹陽市練湖農場的房產歸男方所有,女方不主張任何權利,完全同意男方的意見。

  這與常理明顯不符,因為一般的離婚糾紛案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雙方常常是爭得面紅耳赤,輕易不肯讓步,何況是動輒幾十萬元的房產?

  徐文元又仔細查看了卷宗,發現原、被告雙方以前的離婚訴訟就是在丹陽法院處理的。徐文元去檔案室調取了離婚案件的卷宗,對原、被告雙方在以前法律文書上的簽名進行了比較,顯示男方的簽名明顯一致,但是女方的簽名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僅憑肉眼難以分辨真偽。徐文元不免又產生了疑問:本起案件中的女方是否就是真正的案件被告?

  一般情況下,對于當事人訴前達成調解協議后申請法院出具調解書的案件,只要不違背社會公德,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可以直接出具調解書。但是對這起明顯不符合常理的案件,徐文元感覺到這很有可能是一起虛假訴訟。

  不知自家住址的“被告”

  5月10日下午,徐文元將原、被告雙方召集到法院,就案件中的事實進行詢問,重點放在了核實女方的身份上面。由于案件中女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模糊不清,徐文元要求女方提供身份證原件進行比對,女方稱身份證丟失,無法提供原件。接著,徐文元就按照被告提供的身份證復印件進行了詢問。

  “被告,你老家是什么地方的?”徐文元問被告。

  “是……”被告欲言又止。

  “徐州新沂的。”被告的代理人趕緊補充回答。

  有著多年審判經驗的徐文元聽著女方的口音明顯不是徐州新沂的口音,便繼續問道:“被告,你老家是新沂什么鎮上的,請被告自己回答!”

  此時的被告非常緊張,無言以對,借口要上衛生間,直接走出了調解室,從此杳無音訊。

  由于一直未能等到被告的出現,徐文元向本案女方的代理人繼續核實情況,該代理人稱,此次的代理行為,是原告委托的,原告向代理人提供了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找來了“被告”簽訂了委托書,他就接受了委托,并沒有查看“被告”的真實身份。

  從被告在調解中的表現,徐文元基本上可以作出判斷,此次參加訴訟的女方,根本就不是真正的被告,這是一起嚴重的虛假訴訟行為。

  自吞虛假訴訟苦果

  6月4日,徐文元將李某傳喚至法院,就這起虛假訴訟行為進行詢問。

  “你訴被告離婚后財產分割一案,當天到庭的被告是否是你前妻本人?”法官開門見山地問道。

  “不是的,是我朋友的老婆。”李某回答。

  “她的真名是什么,現在在哪里?”法官繼續問。

  “我也不知道,現在聯系不上了。”

  “你為什么要這樣做?”

  “涉及到房屋要拆遷,我前妻找不到,拆遷部門要求房屋須確權,所以我就找了個人來冒名頂替。”

  原來,原告房子所在片區面臨征收補償,進度非??欤刂?013年5月底,全部1851戶已有1745戶簽訂了補償協議。李某在準備簽訂拆遷安置協議的時候,房屋征收部門要求必須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由法院判決其有無爭議的房屋所有權??墒抢钅撑c其妻子早在2009年便離婚了,根本就不知道其前妻的去向??粗車呀浀玫讲疬w安置的鄰居一個個都喜笑顏開,而自己的房屋因其前妻不知去向,無法簽署拆遷安置協議,李某竟然鋌而走險,便找到了在南京打工的一個朋友冒充其前妻,進行了一場虛假訴訟,試圖通過訴前調解達成協議后申請法院確認取得房屋確權的法律文書,然后再去辦理拆遷安置補償,不料被細心的法官看穿了。

  ■新聞觀察■

  虛假訴訟的司法應對

  本報記者  婁銀生

  所謂虛假訴訟,就是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出于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采取虛構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就江蘇省丹陽市法院預防與打擊虛假訴訟方面的工作,該院民一庭庭長邢永忠向記者介紹了有關情況。

  因房屋征收與補償產生的虛假訴訟近年不斷增多,主要集中在房屋買賣、房屋確權、財產分割、繼承糾紛等案件中,有的是偽造虛假的房屋買賣合同,有的是提起虛假繼承訴訟或分家析產訴訟,還有的是采取虛假的民間借貸訴訟要求對方以房抵債,并在案件審理中采取無實質性抗辯、自愿調解等方式相互配合,欲通過取得法院裁判文書在日后拆遷補償中謀求不當利益。邢永忠介紹說,今年以來,該院已經發現了4起因拆遷糾紛引發的虛假訴訟。他們打擊虛假訴訟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嚴格案件審查。行為人提起虛假訴訟,就是希望法官疏于審查而作出錯誤裁判,為此,該院要求承辦法官嚴格審查,特別是涉及房屋分割、當事人又自愿調解的案件,不僅要審查訴訟請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還要求原告提供相應的事實依據和理由,而不是簡單地憑借雙方的調解協議就做調解結案處理。

  --依法對行為人進行處罰。該院還規定,對于承辦法官在辦案中發現當事人存在虛假訴訟嫌疑的,要及時向庭長、院長報告情況,并在案件審理的各個環節都予以重點關注。對于經過審查發現確實存在虛假訴訟行為的,則視情節輕重對行為人予以罰款或者拘留。

  --加強與代理人的聯系。除了嚴格審查、依法對虛假訴訟行為人進行處罰之外,丹陽法院還通過加強與律師的聯系,聯合律師共同向虛假訴訟行為說“不”。早在今年3月份,丹陽法院就召開了轄區律師事務所主任、法律服務所負責人座談會,向與會的律師、法律工作者代表通報了該院發現和查處虛假訴訟的情況,并號召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接受當事人委托的時候,要嚴格審查委托人的身份資料,確保委托系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防止虛假委托行為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