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鹽城中院法官看來,司法審判就是社會管理本身,而不僅僅是對社會管理的參與。

 

每年鹽城兩級法院都要審理數以萬計的案件,案情涉及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包含著大量的社會問題。是滿足于就案辦案、就事論事的思想和做法,還是主動出擊,把執法辦案向解決問題延伸,充分發揮司法建議功能,為參與社會管理尋醫問藥?鹽城法院選擇了后者。

 

近年來,鹽城兩級法院共發送司法建議800余份,司法建議在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愈發顯現,對推動“法治鹽城”建設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專題來鹽調研該市法院司法建議工作開展情況,對鹽城經驗做法給與高度評價。

 

把脈經濟運行

 

訴訟是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晴雨表。法院在司法審判活動中,往往能將隱藏的深層次矛盾及時發現,并迅速找到癥結,摸清規律,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源頭預防矛盾發生。

 

近年來,鹽城經濟建設取得矚目成就,但發展方式的相對落后制約了經濟進一步發展,民間借貸糾紛爆發、小微企業融資難、招商引資不規范……給該市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埋下極大隱患。

 

“一個年產值幾千萬元的勞動密集型企業被申請破產,300多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總額卻超過了3億元。”這引起了鹽城中院民二庭法官的高度警覺。

 

為摸清情況,鹽城中院專門成立小組進行調研。經調查發現,鹽城金融市場近年來日益活躍,為經濟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但與之相伴而生的卻是,民間借貸案件高發、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迅猛、農民資金互助社缺乏監管等一系列問題。

 

對此,為穩定該市金融秩序、維護金融安全,鹽城中院向市委、市政府發出司法建議,指出全市金融運行中突出問題并提出多項建議。該市金融辦據此牽頭銀監、人行、公安、工商、宣傳等部門,在全市深入開展金融專項整治系列活動,有效規范了金融運行秩序,促進了經濟健康發展。在第一屆全國法院優秀司法建議評選中,這份司法建議脫穎而出,被評為“全國法院十大司法建議”。

 

“感謝貴院關心,我區將對照司法建議的內容逐項進行整改,強化招商引資部門及人員法律意識,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對招商引資監控,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

 

鹽城中院在審判實踐中發現,城南新區涉招商引資案件逐年增多,對該區打造智慧、生態、現代“特色之城”形象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為此,該院及時向城南新區發出司法建議,幫助其優化招商引資軟、硬環境,增強招商引資人員法律意識,規范土地出讓手續,為全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創建一個良好招商環境。

 

據了解,鹽城法院為經濟社會發展“把脈”后開出了劑劑“良方”:阜寧法院針對農村商業銀行在循環借貸類金融借款擔保合同存在法律漏洞,發出司法建議規范相關程序;建湖法院針對民營企業破產案件極易產生群訪向縣委縣政府提出司法建議;響水法院針對企業惡意欠薪現象提出司法建議……。

 

“每一條司法建議都源自法院對社會管理的使命與責任。” “小”建議發揮“大”作用,得到采納單位的肯定、群眾的贊賞。

 

支招行政管理

 

阜寧法院對近兩年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與非訴案件進行梳理后發現,新收案件有了大幅增長,涉訴部門領域越來越廣泛。

 

經過匯總分析,這類案件普遍存在部門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行政登記或變更登記不規范,行政首長出庭應訴不重視等問題,從而引發相關訴訟。

 

“由于不規范的行為,導致本可避免的糾紛。”該院據此建議該縣人民政府,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強化依法行政意識,提升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依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努力從源頭上預防行政爭議的發生;轉變執政執法理念,積極推動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參與訴訟。

 

18天后,阜寧法院收到了縣政府的復函。

 

縣政府表示,對法院司法建議內容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通知》,要求全縣各行政執法單位對照通知,認真排查,整改落實,切實提升行政執法、復議答復和應訴的能力和水平。

 

為支招行政管理,鹽城法院可謂煞費苦心,在行政審判過程中提煉經驗、總結教訓,形成眾多高“含金量”的司法建議,

 

濱海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中,發現人口管理不規范,導致案件當事人無法找到、難以找到,向該縣公安局發出司法建議,該縣公安局決定加強對出租屋、流動人口管理。

 

響水法院針對環保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存在遺漏證據、缺少材料等漏洞向其提出司法建議,促成該局撤回行政處罰強制申請執行,并表示將不斷完善制度,避免行政行為出現瑕疵。

 

……

 

司法建議作為行政審判權的外在延伸,體現出前瞻性的社會管理職能,在規范行政部門管理方式的同時也引導了社會朝著和諧、有序的方向運行。

 

助力社會和諧

 

好強好勝、易于沖動、愛感情用事是孩子的天性。射陽某中學的6名學生因言語不和,干起了“群架”,造成多人受傷。經射陽法院調解,參與斗毆被告人家屬共同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 6名學生被判處緩刑,實施社區矯正。

 

盡管刑事審判告一段落,但該院法官發現:近兩年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0%涉案主體為在校學生,呈現年齡低齡化、女性化,作案手段暴力化、目的化,作案方式組織化、團伙化等趨勢。

 

“我們發現一些學校缺乏對孩子法律知識與守法意識的傳授,同時許多家長在外謀生或是離異,小孩缺乏有效監護,再加上社會的一些不良誘惑,極易不明就里走向犯罪。”談起孩子誤入歧途,該院刑庭庭長耿貴賢憂心不已。

 

為有效預防、抑制在校學生犯罪,該院及時向該縣教育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加強在校學生法制教育,強化校園管理,協助做好非監禁刑學生的監管矯正工作。

 

此項司法建議發出后,引起相關單位和部門的高度重視,縣教育局等7家單位先后專門發函至法院,表示將根據法院的建議,加強對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特點與規律研究,進一步提升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教育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自立成人,努力成才。

 

近年來,鹽城法院密切關注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運用司法建議手段予以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如針對全市毒品犯罪呈暴發性增長的態勢,及時向市委提出了關于毒品犯罪司法建議,推動了全市毒品犯罪專項整治斗爭的開展。

 

此外,還針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涉及民生和群眾利益的問題,及時主動地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切實保障了群眾合法權益。

 

質量和效果,是司法建議生命力源泉之所在。據了解,近3年,鹽城法院司法建議總體反饋率超過63%,約有55%的司法建議被相關單位采納,轉化為推進、改進工作的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