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寶應縣人民法院主動敞開大門,推行陽光司法,2011年以來,共邀請代表、委員座談447人次,視察法院434人次,觀摩案件庭審478人次,走訪代表、委員443人次。

  該院聯絡工作實現了從“點對點”到“片對片”,從“聽報告”到“看現場”的升級。如今,“歡迎代表、委員帶著老百姓的期待要求來法院指導監督”這句在很多時候的“客氣話”,已成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法院之間的“實在話”。

  ■從“點對點”到“片對片”

  從2011年1月開始,寶應法院刑庭庭長高曉軍就多了一個新身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員”。領受這份“新差事”的不僅僅她一人,還包括該院各業務部門負責人。

  這是一種全新的聯絡工作機制,在此機制下,該院8個業務部門分別與相應的人大代表團和政協界別組建立掛鉤聯絡關系,并明確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聯絡員,將聯絡工作范圍覆蓋所有代表和委員。該院還專門安排了部門負責人與人大代表團團長、政協界別組組長的“碰頭會”,就掛鉤聯絡事宜進行了面對面磋商。

  “過去,法院辦公室是唯一的聯絡機構,到法院參加活動的代表、委員也多為'老面孔'。”該院副院長梁星菊介紹說,“建立了掛鉤聯絡工作機制,法院所有業務部門都參與進來,代表、委員也全部覆蓋,聯絡工作從'點對點'拓展到了'片對片'。”

  每年年初,該院還專門出臺《聯絡工作日程表》,明確各部門掛鉤聯絡工作的形式安排、聯絡對象、序時進度和目標要求,從而實現了聯絡對象的廣泛化、聯絡內容的全面化、聯絡方式的多樣化、聯絡時間安排的均衡化。

  ■從“聽報告”到“看現場”

  今年5月29日至6月3日,寶應法院聯合公安、物價、漁政等八部門,依法對45畝承租魚塘進行了強制騰讓。歷時六天的魚塘騰讓行動,該院出動干警40余人,頂風冒雨輪流值班,不分晝夜堅守魚塘邊,餓了,吃口面包充饑;困了,就在車里打個盹。六天六夜的堅守,捕撈各類魚計3萬公斤,圓滿完成執行任務。

  法院干警的辛勞,縣人大代表曹玉生看在眼里,感動在心里。他是接受法院邀請現場監督執行的三名人大代表之一。異常艱辛的執行過程,讓三名代表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曹玉生感慨地說:“執行難問題廣受公眾指責和批評,以前我也認為是法院不作為,現場親歷這次執行行動,才知道法院執行是真難、真辛苦!”

  不僅是魚塘騰讓,對被執行人抵抗情緒激烈的入室搜查、強制拆除違章建筑等案件,該院也會主動邀請代表、委員監督執行。今年5月,該院還把工商企業界20名政協委員請到院里來,向委員通報執行工作情況,懇請委員們更多參與執行、監督執行。

  除了監督執行現場,代表、委員還要履行一項“傳統職能”--觀摩評議庭審。今年3月4日上午,寶應法院一號審判庭內,一起職務犯罪案件開庭審理。坐在旁聽席的共有17位代表、委員,大家神情嚴肅,邊看庭審邊在紙上打鉤畫叉。

  從2011年開始,代表、委員旁聽庭審都會領到一張表格:《旁聽庭審意見反饋表》,可以從庭審程序、庭審駕馭能力、庭審形象等方面對庭審情況進行評議打分。

  “聽報告、按表決器,往往讓代表、委員行使監督職權流于形式。要讓更多的代表和委員直接參與到法院工作中來,使他們成為法院工作的監督者、支持者和宣傳者。”寶應法院院長黃順祥說,“我們就是要讓更多的代表和委員更直觀地去感知和評價法院工作的公平與否。代表和委員了解越深入,監督越嚴格,法院工作就越好開展。”

  ■從“客氣話”到“實在話”

  楊某是寶應縣一家知名企業老總,2012年2月剛剛當選寶應縣新一屆人大代表。這一天他剛來到公司,文秘人員交給他一封信,打開一看,原來是寶應法院“致人大代表的一封公開信”。信中向新當選代表全面介紹了法院基本情況、近年來工作業績、聯絡工作舉措等,并隨信寄送全年聯絡活動日程表、各業務部門與各人大代表組結對聯絡一覽表。

  不光是楊某,新當選的297名代表都收到了法院的公開信。“法院聯絡工作做得真快、真到位,不僅在第一時間向我們展現了法院工作,也間接地幫助我這個新代表盡快進入角色。”楊某說。

  今年5月5日這一天,楊某以人大代表身份,與其他14名代表、委員一道,參加了寶應法院組織的“法院開放日”活動。近一個小時的時間里,楊某一行在法院解說員的引導下,參觀了該院訴訟服務中心、規范化科技法庭、搖號工作室以及道路交通巡回法庭等場所,并現場觀摩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庭審。“這是我第一次參與法院組織的活動,”楊某說,“由陌生到熟悉,由神秘到親切,感覺要干好法官工作真不容易!”

  把代表、委員請進法院,在零距離的互動中拉近感情、增進理解、提升公信,是寶應法院聯絡工作的“一大法寶”。從2011年1月起,該院大力推行“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代表、委員來院參觀、評議庭審和座談交流,三年來累計接待參觀160余人次。

  為便于代表、委員履行監督權,該院還精心編撰《法院工作情況》,按季度向轄區內6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時寄送。每年選擇典型案件編撰《以案說法》,供代表、委員參閱。專門制作代表、委員案件庭審(聽證)旁聽證,并選擇典型、重大、有影響的案件,采用短信群發的形式,將案件庭審(聽證)、執行時間、地點等情況告知相關代表、委員,方便其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