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孫波仔細閱讀“一案三防”工作承諾書后鄭重簽名,放入案號為(2013)徒民初字第682號的民事一審案件卷宗內。“2012年4月至今,全院審理的6300件案子,每個案子結案時承辦法官都會對照承諾書要求,回顧反思案件辦理過程,承諾公正司法。”孫波介紹說。

  預防辦案差錯和瑕疵、預防矛盾積壓激化引發涉法涉訴上訪、預防個案不廉不潔是丹徒法院“一案三防”工作的核心內容,其目的是提高法院各類審判案件的質量效率廉潔度,強化個案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沒有個案公正,司法公正無從談起。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期待和要求。人民法院應以自己的莊重承諾和務實作為回應這一期待要求。”丹徒法院院長張蕾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記者注意到,“一案三防”承諾書中,在預防辦案差錯瑕疵方面,承辦法官需作出六項承諾,其中包括嚴格把握法律文書制作、審核、簽發關,使各類法律文書符合規范性要求。避免出現文書敘述事實不清、法律依據引用不當或不全、填寫錯誤、表述不清楚、格式不規范等影響法律文書質量問題。在預防個案不廉不潔方面,案件承辦法官需作出七項承諾,其中包括不私自出具法律文書、不為本人及近親屬辦理案件或辦理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案件等。預防問題積壓引發涉訴上訪方面,承辦法官需作出三項承諾,其中包括對疑難復雜案件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使潛在問題提前處置,提前化解。

  配合“一案三防”工作開展的是一系列制度構建。每月月底丹徒法院會組織精干力量對涉訴上訪、信訪、申請再審等案件進行全面評查。特別會對上訴發改案件全面評查,查明審判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觀錯誤和工作失誤,評查情況審委會討論后確定差錯案件,對工作失誤和適用法律上的偏差,形成書面報告全院公示,如發現違紀和違法情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法院還以部分工作崗位和工作環節為重點,在刑庭、民一庭和民二庭設立“一案三防”工作示范崗,建立辦案紀律監督員、案件質量跟蹤員、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員等組織架構,推動該項工作全面落實。

  記者獲悉,2012年4月,丹徒法院開展“一案三防”工作至今,全院共審理結案6300件,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案件3件,二審法院改判或撤銷裁定件數為零。全院干警拒腐防變意識進一步增強,院紀檢監察部門無一例因干警司法腐敗問題而受到舉報或投訴案件。日前,江蘇省委政法委就全省法治建設工作在丹徒調研時,丹徒法院“一案三防”工作經驗受到調研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