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女,19703月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現任鐘樓法院少年案件綜合審判庭兼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她工作勤奮扎實,憑著對法官職業的極度忠誠與熱愛,本著對未成年人高度負責的態度,秉公司法、忘我工作,先后獲得“文明法官”、“人民滿意法官”、“常州市十佳審判長”、“常州市十佳法官”、“省少年法庭工作先進個人”、“常州市十佳母親”等榮譽稱號。

 

細心甄別,讓事實水落石出

 

事實是刑事案件審理的唯一依據。在審理刑事案件時,黃偉在查明事實真相的基礎上,堅持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審判政策,能寬則寬,當嚴則嚴。趙某某故意傷害一案,公訴機關指控認為趙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應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幅度內量刑。黃偉經審理查明,趙某某因感情問題潑濃硫酸致被害人范某某臉部大面積損傷,可能構成嚴重殘疾,故依職權對被害人進行傷殘等級鑒定。鑒定結果果然不出所料。根據刑法的規定,應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內量刑,最終判處被告人趙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較好地避免了重罪輕判。

 

黃偉的細心還讓一起少年盜竊案件避免了輕罪重判。被告人劉某盜竊一案中,劉某的出生日期有點模糊,公安機關調取的材料上顯示劉某已滿18周歲,而檢察機關提審時劉某之父卻道其子未滿18周歲。為了準確確定劉某的出生日期,黃偉犧牲周末休息時間,與檢察機關合署辦公,前往劉某的老家進行調查,最終從劉某母親臨產時所在醫院婦產科值班醫生和劉某嬰兒階段接種疫苗時的醫院登記簿處獲悉了結果:劉某未滿十八周歲。法庭根據劉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對其判處緩刑。

 

愛心澆灌,讓浪子早日回頭

 

1月的句容已嚴寒刺骨,可江蘇省第一少管所的活動室內卻歡聲陣陣,暖意襲人。原來這里正在進行一場包餃子比賽。參加活動的有管教干部、表現優秀的少年犯,還有鐘樓法院的法官黃偉及書記員小張。農歷大年春節快到了,黃偉沒有忘記那些因一時失足而在少管所接受改造的孩子,利用周六休息時間專程趕去進行回訪,與孩子們談心互動,為孩子們送去生活必需的被褥、毛巾等用品,對孩子們再一次進行法制教育。

 

除了前往少管所回訪外,學校、社區、工廠等都可以看到黃偉忙碌的身影?;卦L只是黃偉青少年維權工作的一個縮影。為解開心結,對癥下藥,她引入心理疏導,聘請權威心理咨詢師對問題青少年進行專門“會診”。為扶助弱者、共享和諧,她倡導設立“青少年維權基金”,并率先捐款,給需要幫助的孩子及時送去關愛。對一些被判處非監禁刑的本地少年犯,她還主動與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聯系與溝通,幫助少年犯自覺悔過自新,重新回歸社會。為解決外來少年犯的管護、教育、就業問題,黃偉積極聯系江蘇洛克電氣有限公司設立“未成年人管護教育基地”,切實為外來未成年被告人解決了幫教中的實際問題。

 

心系社會,積極參與綜合治理

 

每周,黃偉都會出現在西林街道,與街道社區干部一起“坐診”、“巡診”,為社區做法律咨詢、宣傳、調解工作,及時發現矛盾,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在學校和社區上法制課、開展法律咨詢、與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活動、組織學生旁聽庭審、到看守所進行法制教育、擔任學校法制副校長、到社區開巡回法庭等等,也成了黃偉的日常工作。201210月,首屆江蘇省中職校在校生模擬法庭大賽中,黃偉負責指導的常州建設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代表隊發揮出色,以總分第一的成績榮獲比賽一等獎。

 

正是因為黃偉同志的細心、愛心和責任心,也正是因為她的忘我工作和無私奉獻,未成年被告人都親切地稱她為“法官媽媽”。她,雖不是他們的母親,但她的名字猶如母愛的暖流在他們心間流淌;她,雖不是信徒,但對法律所代表的公平和正義卻有著信徒般的虔誠。她,十幾年的風塵仆仆全是母愛,十幾年的辛辛苦苦寫滿忠誠。黃偉同志用她的實際行動,讓“法官媽媽”這個稱號實至名歸、當之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