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在少年審判工作中,實行庭前預診、庭中治療、庭后康復這一融刑事審判、社區矯正、社會幫扶、法制教育為一體的“三步診療式”取得顯著成果,近年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數保持平穩下降,重新犯罪率為零。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央電視臺專題報道了這一做法,江蘇省委書記羅志軍予以充分肯定,稱其是“在基層實踐中間去探索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而且找到破解問題的具體路徑,采取措施取得成效,與社會經濟發展同步地解決社會管理創新的問題。”

  ■庭前會診:

  “心靈良藥”敞開“折翼天使”心扉

  “以前我一直認為,被關進來了就再沒人關心我了,現在我知道我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都還在我身邊,這些都多虧了您。”讀著小宇(化名)的來信,年輕的女法官屈芳臉上露出笑容。

  小宇是家中獨子,讀書至職業高中一年級因成績不好輟學后就在社會上游蕩。2012年6月,為逞強好勝,小宇隨意毆打沈某,導致沈某右耳受傷;2012年10月,他翻墻進入太倉市職業中學籃球場,竊得手機1部,物品價值人民幣3895元。

  “接診”小宇的是太倉法院少年庭法官屈芳,回憶起第一次提審見到的小宇:瘦瘦小小的,明明是十六歲,可看上去卻像剛小學畢業。按照刑法規定,小宇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加上竊取他人財物構成的盜竊罪;數罪并罰,判下來可不輕。哪知小宇沒有其他孩子要受審時的緊張和不安,反而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愛判幾年判幾年,無所謂。”

  這個“病患”可不好“對付”。為了讓這個不愿溝通的少年打開心扉,屈芳請來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倪敏毓對小宇進行心理輔導。有著多年心理咨詢和教育經驗的倪老師發現,小宇是一個因缺少家庭親情關愛而出現輕微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的少年。

  原來,小宇在上學時染上了玩賭博游戲的惡習,身上的錢花光了就偷家里的,被父母發現后鎖在家里,游戲癮難忍的小宇翻墻而出,身無分文,就一次次去借高利貸,又一次次把借來的錢“送進”了網吧。

  情況了解清楚,屈芳又一次“提審”了小宇。沒有太多的語言,僅僅是告訴小宇,家里已經去過了,父母也聯系上了。他的情況已經調查清楚,借的高利貸如果再有人逼債,可以直接聯系法院,電話已經留給他的父母和祖父母。聽了這些話,原本倔強的小宇默默低下了頭。

  “為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對法官、法院的抵觸情緒,我們專門出臺了《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導工作規程》。”屈芳解釋道,小宇屬于庭前的“初聊”,之后還有庭后“深聊”,心理輔導后,專業老師會對個案單獨制定《心理評估意見書》。“這樣才能根據個案差異準確把握量刑尺度,尋求懲罰教育和改造挽救的最佳結合點。”

  ■庭中治療:

  “圓桌審判”,溫情感化迷途少女

  2012年6月至8月間,太倉一家按摩店的女老板小珍容留未成年少女小云、小花賣淫,后被警方抓捕。可讓民警沒有想到的是,這個稚氣未脫的老板娘還未滿十八歲,她自己也曾是一個賣淫女,而且還有身孕。考慮小珍被抓時已有身孕,法院采取了取保候審,她離開太倉產子。今年6月,小珍回到太倉接受審理和宣判。由于孩子僅有三個月大,不能離開母親,所以開庭時,她一人帶著孩子出庭。

  “我的衣服是陸庭長給的,孩子的衣服是張媽媽給的。”小珍口中的“張媽媽”,是在婦聯工作的“合適成年人”張麗。鑒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訴訟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的情況時有發生,太倉法院專門出臺了《關于合適成年人參與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的實施意見》,并從學校教師、社區干部、社會工作者及其他的恰當的成年人中遴選熱心青少年維權工作的人士擔任合適成年人,建立“合適成年人備選庫”,張麗就是其中一員。“合適成年人”參與刑事訴訟,并幫扶未成年罪犯矯正。

  “現在開庭。”6月8日9時,犯罪嫌疑人小珍走進法庭,等待著法庭的判決。因為容留他人賣淫,她在去年9月被逮捕。9時30分,身著法袍的審判長陸紅一和審判員走進法庭。嚴肅的氣氛中,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6月29日,法官對被告人小珍宣判完后,陸紅一為小珍一一分析了犯罪成因。小珍看著在自己背上熟睡的才三個月的孩子,臉上有了一絲動容。“回去后,找一份工作,養活自己,再把孩子養大,做什么事兒都要靠自己的雙手創造。”心理咨詢師倪敏毓柔聲說到。緊接著,在現場的人民陪審員、心理咨詢師等也從各自不同的角度針對小珍的“病癥”進行“治療”。

  小珍被感化了,她眼睛濕潤,說:“想不到進了法院,竟有這么多好心人像親爹娘一樣關心我、關心我的孩子,請你們放心,過去的我已經死了,我會重新做人的。”

  ■庭后康復:

  新航家園,讓“回頭浪子”重新啟程

  如何能讓進行社區矯正的少年犯“康復”得更快更好?針對外來未成年犯社區矯正難題,太倉法院打破戶籍地的限制,與司法局聯合下發《非太倉籍未成年犯本市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將社區矯正接收地點由戶籍地司法所改為“居住地”司法所,并構建起非太倉籍未成年犯本市社區矯正體系,消除地域差別,實行平等保護,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2012年1月,小勇從打工的工廠辭職后,竊得人民幣和物品共計17910元,全部用于玩賭博游戲。按照刑法的規定,小勇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盜竊罪,應當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小勇是未成年人,也有悔罪表現。因此法院判處小勇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但是小勇的緩刑期究竟在哪里進行社區矯正是個問題。

  按照一般規定,判緩刑要回原戶籍地司法機關矯正,但如果讓這些在太倉生活多年的孩子判了緩刑回老家去矯正,他們都不愿意。

  “辦一個案件、判一個案件是很容易,但難就難在你判好以后怎樣把他改好。”讓未成年犯“病好了不復發”,這是太倉法院一直追求的宗旨。陸紅一了解到,小勇10歲就從陜西老家跟隨父母來到太倉市,全家人生活在不足20平方米的小屋內,小勇的父母根本沒想到自己老實的兒子竟然會犯罪,此刻他們最擔心的是孩子回到老家接受社區矯正。

  得知小勇要找份工作,陸紅一特別興奮,在她看來,找份工作是未成年犯重新融入社會、找到自我的最好機會。為了鞏固“療效”,太倉法院與青年商會成立了“新航家園青少年關護基地”,為像小勇這樣的社區矯正人員提供工作。商會所屬企業將為既無固定就學就業單位,也無固定職業的矯正對象提供一個既能學到技術,又有一定經濟收入的工作崗位。

  據了解,目前“新航家園”一共有68個會員單位,每年可以提供20到30個崗位。“我們會為他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不會把他不光彩的過去和隱私泄露出去。”陸紅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