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曾經問我,你作為一名基層法院院長,又是省人大代表,肩挑兩頭,你應該怎么做?

 

我這樣回答:群眾滿意不滿意,是從一個個具體的案件中反映出來的。讓群眾滿意,需要我們的法官在守住法律底線的同時,加強辨法析理,讓當事人勝敗皆服。這要求我們的法官在具備一定專業素養的同時,保持平和的心態,不斷地進行自我調適。我在民事審判一線工作了二十多年,非常能夠體會一線法官的甘苦,常年累月的工作容易產生倦怠心理,需要具有一定的自我調適能力。

 

作為基層法院,面對的多是最基層的百姓,我被選為省人大代表后也感受到了更重的責任和使命。在履行人大代表職責的過程中,讓我更加深切地了解群眾對司法的需求,也更加客觀地理解群眾對司法的期待。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在認真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涉訴信訪問題化解得好不好,也從側面反映了群眾工作做得好不好。幾年來,我們嚴格落實“五包一定”工作責任制,包案領導親自與信訪人約期接談,定期逐案聽取責任人、承辦人對信訪積案化解情況匯報,逐案研究化解方案;建立督辦制度,堅持每月由立案庭對集中化解的進度和下一步方案進行通報,以此督促落實積案化解進度;建立健全了相關信訪工作職責、文明接訪制度、信訪工作流程等制度,確保工作規范化;加強了協調配合,充分利用多元化矛盾化解資源,在涉訴信訪處置中有機融入訴調對接、公開聽證、多方協調等手段,積極爭取當地黨委、人大支持和政府配合、聯動解決上訪戶的實際問題和困難。今年上半年,我院對納入集中化解的17件涉訴信訪矛盾糾紛全部化解,化解率達100%,位居全市第一。

 

我相信,如果做到思想上真正重視,公正地處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無論結果勝敗與否,群眾都是能夠理解并接受的,司法的公信力也會在群眾心底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