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管理工作是確保司法公正的制度和機制保障,也是當前法院改革的重點。近年來,各級法院的審判管理工作得到了切實加強,從總體上看,提高了審判質效,提升了隊伍素質,促進了司法公正。但由于對審判管理工作功能定位認識的偏差和審判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失誤,審判管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影響了審判管理的預期效果。

 

長期以來,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缺乏科學性、系統性和針對性的管理,舊有的審判管理模式已經不適應法院自身的科學發展,更不適應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揚中法院主動作為,自查自糾,發現當前的審判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納入監管的審判質效指標過多過細。近年來,審判質效考評指標日趨“精細化”,從原來的25項指標增加到現在的37項指標。有些法院為了適應上級法院考核指標和考核權重的變化,刻意改變原有的工作目標和方向,不尊重司法工作規律,盲目追求高指標,以致疲于應付,甚至弄虛作假。

 

重結果管理輕過程管理的問題比較突出。審判績效考評排名不是衡量審判質效好壞的唯一標準,但卻是最為重要的標準,這直接導致大多數法院只注重“以數字論英雄”的結果管理,忽視“以人為本”的過程管理,只注重數據的對比、分析、優化,忽略了審判過程的指導、監督、規范。

 

宏觀管理能力呈弱化趨勢。審判質效評估指標的越趨“精細化”,間接促成法院微觀管理能力的不斷加強,但宏觀管理能力并沒有同時得到提升,甚至存在弱化傾向,主要表現在審判資源的調配不能緊跟審判工作的實際需要,季度性、年度性的審判管理目標不夠明確,源頭性管理難題解決力度不大等。

 

自我評價與社會評價存在脫節現象。隨著審判管理工作的不斷加強,法院的審判質效明顯提高,但與此同時,有些審判質效數據反映出的審判業績與社會的評價之間卻不相一致,甚至大相徑庭。如通過審判質效指標反映出的執行業績非常出色,近乎完美,但社會上反映執行難的呼聲從未減少過,仍然是司法工作中的一個突出問題。

 

從以上的情況來看,面對審判管理中存在這些突出的問題,揚中法院將正確處理好以下四個關系,推動審判管理工作的科學發展。

 

正確處理加強審判管理與保障審判獨立的關系。正確定位審判管理權,審判管理權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保障審判權公正、高效、有序運行,而保障法官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是加強審判管理的最終目的。保障法官審判獨立,以尊重法官依法獨立審判為前提,強化宏觀管理和指導,而非對個案的直接介入和決定。逐步完善管理體系,堅持以人為本的審判管理理念,最大限度調動和保障一線法官工作積極性,實現法院審判工作健康、科學發展。

 

正確處理結果管理和過程管理的關系。首先要轉變理念,摒棄重結果輕過程的錯誤管理理念,充分認識到過程監管是管理之“本”,結果目標是管理之“末”。其次要優化方法,做到“全面覆蓋、有的放矢”,即立足立案審批、送達、調查取證、庭前準備、證據交換、庭審、合議案件、結案、歸檔及審限監控全過程。再次要明確重心,“案件質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線”,要重點突出定案把關機制、質量評查機制、責任追究機制的管理效能,強化院庭長管理職能,細化案件指導和定案把關標準。

 

正確處理宏觀管理和微觀管理的關系。一是轉變管理方式,行政型向指導型轉變,數據型向實質型轉變,分散型向集中型轉變,促成宏觀管理與微觀管理的有效結合;二是細化管理要求,提高管理層的宏觀決策能力,形成審判委員會、院領導參與庭審質量評查、裁判文書質量評查、定案把關評查的常態化機制;三是常態管理教育,“審判管理無大小”——每位法院干警都是審判管理中的一員,建立審判管理知識教育培訓常態化機制。

 

正確處理自我評價和社會評價的關系。調整考評體系,應根據各個地區不同情況對考核的指標設定合理的區間值;大力提高法官素質,要強化審判管理,深入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活動,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提高司法技能。通過學習和教育,增強法官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積極深化司法公開,大力推行“陽光司法”,通過法律文書上網,庭審網上直播,邀請公眾參與審判、執行活動,組織“法院開放日”活動等,讓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等得到充分體現。

 

科學的審判管理工作是保障司法走向公正與高效的必由之路,法院的審判管理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我們要努力的方向,就是繼續科學謀劃審判管理工作,積極構建審判管理新格局。

 

為了加大審判管理的透明度,揚中法院堅持開門納諫,將“請進來”與“走出去”二者相結合,認真聽取社會各界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積極借助各方力量共同推進審判管理。今年以來,我們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進法院,注重將“三評查”活動與邀請百名代表委員旁聽評議庭審相結合,有力增強司法工作透明度,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得到了有機統一。

 

揚中法院將以此為契機,在逐步實現審判管理社會化的同時,將法院審判管理工作不斷縱深推進,我們堅信,通過不懈努力,審判管理工作將逐步駛向“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