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鎮江開發區法院主動回應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司法新要求、新期待,大力開展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通過全方位、多層次的便民服務新舉措,有效促進了涉訴矛盾糾紛的化解,提升了群眾對司法的滿意度。

 

僅有訴狀贏了官司

 

“工錢都拖半年多了,試了好多種方法都沒有要回,都不敢再抱希望了,沒想到法院為我們解決了難題,真是太謝謝了!”近日,在鎮江開發區法院訴訟服務大廳,王某等7名民工拿到被拖欠久拖的工資,感動地說。

 

201212月,王某等瓦工受鎮江新區某垂釣中心老板馬某雇傭,對該垂釣中心進行內部整修,工期20天,工資總計9565元。整修完畢后,馬某卻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工資。王某等人到當地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因證據不足,勞動仲裁委未能受理。今年3月,訴至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法官耐心接待了他們,了解到該案除了一張訴狀外,沒有一份證據。但看到7名民工無助的表情和熱切期盼的眼神,法官決定盡力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遂找來相關證人和老板馬某談話。經過法官耐心講法析理,馬某確認并支付了7人的全部工資。

 

司法確認圓了心愿

 

“有了法院的確認書,我總算可以放心了”。日前,85歲的黃大爺在開發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激動地說。

 

家住大港鎮某村的黃大爺癱瘓多年,早年育有一子二女,自從2010年兒子去世后,一直由兒媳王某照顧他的生活起居。王某本人也患有高血壓等疾病,但對老人的照顧卻是無微不至,一日三餐,端湯喂藥,從未懈怠,還經常因勞累過度而暈倒。王某與黃某的兒子結婚18年,一直未能生育,二人共有一套住房。黃某的兒子去世后,黃某繼承了該套房屋的四分之一的產權。黃某感念兒媳王某的孝心,擔心他百年之后,子女會因這部分產權與王某發生糾紛,傷害王某,便執意立下遺贈扶養協議,將其繼承的產權份額以及去世后的補償金、喪葬費等一并贈與兒媳王某。一個偶然的機會黃某從村民口里得知法院可以為該協議進行司法確認,于是,黃大爺便來到法院,請求為這份協議作司法確認。訴訟服務中心的法官熱情接待了他,并詳細告訴他遺贈扶養協議發生效率的條件,告知黃大爺應當提供的材料。當黃大爺將遺贈撫養協議、房產證以及王某與其兒子的結婚證等提交后,特事特辦,立即為他們辦理了立案手續,迅速審查,出具確認決定書。

 

訴前調解解了鬧心

 

樓上出租房屋漏水,樓下住戶家中一片“汪洋”。受害人前去解決問題,房主與承租人都不認賬。法院調解戶主、承租人分擔責任。

 

家住四樓的金某這段時間天花板不斷漏水,家中很快成了一片“汪洋”,幾次打電話找到樓上戶主王某,要求解決此事,王某回答: “房屋已租出去,與他無關。”金某訴至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副主任蔣平迅速了約見戶主王某和承租人張某,王某堅稱房子已租出,與己無關。而張某更是想不通,租房子反而要賠錢給樓下住戶,不愿買單。雙方態度都硬,原告金某氣憤加劇,遂要求對房屋因漏水造成的損失進行司法鑒定,并堅持要兩被告承擔著責任。法官多次與雙方溝通,解釋相關法律,講明如果進入司法鑒定程序,不僅訴訟成本會加大,還會影響鄰里關系,雙方要換位思考,遠親不如近鄰,鄰居之間要互諒、互讓。經過蔣主任近3個小時的情理法以及經濟帳、時間帳的利弊分析,雙方終于能夠平靜理智地對待糾紛處理,最終促成和解。戶主王某賠償原告金某3000元,承租人張某賠償原告5000元。

 

據悉,鎮江開發區法院訴訟服務始終秉承“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的理念,努力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充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