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案子的審結,當事人會心的微笑,是我最大的快樂”。816日,泰州市姜堰區法院審判員李清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年近半百的李清,1998年從工作了十年的法律服務所考進姜堰法院,被安排到港口法庭工作。斗轉星移,16年法庭搬遷了3次,庭長更換了4任,一同共事的同事都相繼調到其他工作崗位,只有他仍堅守在法庭第一線。2007年初院里調整他到溱潼法庭擔任助理審判員,該庭下轄五鎮一區,68個行政村,近20萬人口,看著離家近了,但因為法庭所在地溱潼鎮是一個古鎮,歷來是周邊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和商貿中心,溱湖風景區還是國家5A級濕地旅游景點,案件相對也更為多而復雜些。為了全身心撲在工作上,這些年他和妻子兩地分居,一周難得回家一次,有時工作忙,他在庭里一住就是十天半個月。

 

“長時間的堅守法庭,愛人沒有過怨言嗎?”面對記者的疑問,李清淡淡地解釋說:“時間長了也就理解了,只要有法庭,就得有人干,我在法庭這些年,早已習慣了與老百姓打交道”。

 

習慣了與老百姓打交道,這確實是句實話。這些年,李清幾乎走遍了法庭轄區的每一條街道,走訪過每個村居,與許多老百姓都成了熟人,因為辦案公道,平易近人,老百姓有事都樂意找他,很多家務糾紛通過調解勸說都得以化解。去年,他在審理一起身體權糾紛案件時,因原告張某身體殘疾行動不便,被告丁某忙于上班,為了方便當事人打官司,他干脆利用晚上休息時間把庭開到張某家的院子里,村里的鄉親們聽說李清要在張某家里開庭,感到十分親切,紛紛過來旁聽,該案順利調結后,旁聽的村民一直把他送到村口,久久不愿離去。

 

從事法庭工作16年來,李清審理各類民商事案件近2000件,去年審結了359件。當記者問他,一年審理這么多案件能讓當事人信服嗎?李清說,“之所以能辦這么多案,關鍵還是長期的堅守一方,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很多雞毛蒜皮的矛盾糾紛通過勸解,都能夠快速有效調結。”他同時表示,這些年自己經辦的案件雖有7件上訴,但中院都維持了原判,這是對他工作的高度認可,也是他最大的欣慰。

 

采訪結束時,李清深有感觸地說:“如今,老百姓維權意識都很強,法官辦案一定要有‘三心’:一是耐心,允許當事人發火,把話說完,只要有一線希望,就要做足調解工作;二是誠心,設身處地的為當事人著想,帶著感情去辦案,一碗水端平;三是熱心,熱情接待每一位當事人,真心實意幫他們化解心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