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廉政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長期的司法活動和司法政務管理過程中逐步形成、發展、壯大的以"公正、廉潔、為民"為核心的,融合法官理想信念、價值取向、職業道德、行為規范、人文環境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思維方式、行為方式等內容的總和。人民法院應該大力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在法院系統形成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圍,增強法院文化軟實力。

 

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設是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的必然要求

 

"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是新時期人民法院衡量全部司法活動的根本標準,也是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廉潔與公正從來就是聯系在一起的。"公生明、廉生威",一個清正廉潔的法官,能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法官不廉,貪贓枉法,則必然導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廉潔與為民也是密不可分的。廉潔是對法官從事司法活動的必然要求。如果法官漠視人民群眾的訴求,利用審判權、執行權謀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則與司法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要做到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必須大力加強法院廉政文化建設。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設是加強自身反腐敗斗爭的需要

 

近幾年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雖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法院系統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很嚴峻。一是在社會轉型時期法官面臨更多的考驗和誘惑。少數當事人、律師或訴訟代理人為了在訴訟或執行中達到不正當的目的,有的通過各種人情關系向法官說情,有的試圖用請吃或送錢送物等手段直接或間接賄賂、腐蝕法官。二是當前法院系統的違法違紀案件依然呈易發多發的態勢。利用審判權、執行權貪污受賄、枉法裁判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法院廉政文化建設對保障司法公正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廉政文化,具有導向功能、激勵功能、約束功能和教育功能。人民法院通過建設廉政文化,營造尊廉崇廉的氛圍,使法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增強宗旨觀念和職業道德意識,在司法活動中公正裁判。對全社會而言,廉政文化建設在凈化社會風氣的同時對促進司法公正的作用是毫無疑問的。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設的現實困境

 

(一)腐敗文化觀念根深蒂固

 

當腐敗以扭曲的價值觀念被社會公眾所接受,并滲透到一些權力主體的日常行政行為之中,甚至形成某種社會風氣的時侯,"腐敗文化"就產生了。目前,社會上廉政文化未有規范系統地形成,甚至銷聲匿跡,而腐敗文化卻風靡盛行、枝繁葉茂。腐敗文化的負面影響無處不在。它雜糅和藏匿在中國傳統文化體內,時刻在侵害和影響著我們的政治機體及整個社會。其中最為突出的表現有公款吃喝文化、禮金或紅包文化、關系文化等。諸如此類腐敗文化觀念已經大大地污染和毒害了一些法院人員,導致他們陷入思想認識上的誤區,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

 

(二)制度不健全,廉政文化活動開展缺乏規范性、穩定性、恒久性

 

當前,廉政文化建設由于缺乏健全的制度約束,造成了廉政文化活動開展缺乏規范性和穩定性。不僅在法院,而且在大部分單位,該項活動大多停留在傳達文件、聽報告、作宣傳動員等等簡單、應付式的形式上。存在重形式、輕內容、重過程、輕效果的嚴重問題。開展該項活動的人員群體也具有流動性,今天這個部門搞搞廉政宣傳,明天那個部門組織個廉政教育,由于組織穩定性的缺乏,很難取得良好效果。另外,由于表現形式更多的側重于文化層面,而對制度、體制上的設計和安排缺乏系統性和恒久性,在多數情況下存在"走過場"的現象,這無疑使廉政文化建設的實際效果大打折扣。

 

(三)一些干警對廉政文化建設的熱情不高、主動性不強

 

大力倡導廉政文化,可以在全社會形成一種腐敗人人喊打的社會氛圍,推動和約束干警形成良好的廉政修養和生活方式,有利于鏟除滋生腐敗現象的土壤。但一些領導干部在對廉政文化建設的認識上存在不到位、不準確的情況,認為廉政文化建設是意識形態領域的事,以思想灌輸和道德教化為主的廉政文化,在本質上是一項務虛和空泛的工作,在當今這個日益物質化的時代已很難發揮作用。另外,廣大干警開展廉政文化的主動性不高。個別人認為廉政文化教育的對象是領導干部,自己無職無權,沒有腐敗的條件,學不學廉政文化無所謂,如果沒有紀檢監察部門的安排,幾乎不會主動去學習和體驗廉政文化。由此導致了不少人對開展廉政文化建設缺乏熱情和動力,極大地干擾和阻礙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三、以"懲處、教育、制度、監督"為重點,大力推進法院廉政文化建設

 

法院廉政文化建設是法院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不能完全等同,廉政文化建設亦有其自身的特點,具體要突出以下四個方面:

 

(一)加大懲處力度,不斷增強廉政文化的說服力

 

懲腐才能倡廉,倡廉首在懲腐。法院要加大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受賄等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對腐敗分子不能心慈手軟。反腐敗要講政策策略,要著眼于挽救,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但只有嚴厲懲治極少數嚴重腐敗分子,使他們身敗名裂、后悔莫及,才能有力地震懾那些有腐敗圖謀的人,從而打斷不良風氣形成與傳播的鏈條。只有懲處有力,堅決做到有案必查,違規違紀違法必究,才能不斷增強教育的影響力,增強制度的約束力,增強監督的威懾力,從而最終增強廉政文化的說服力。

 

(二)抓好教育引導,不斷增強廉政文化的影響力

 

廉潔的理念不是每個人天生就有的,廉政的觀念也不是每個人一走上工作崗位就會自然形成的,必須通過家庭、社會和組織長期不斷的教育引導才能養成。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抓好教育引導工作:其一,堅持教育與娛樂相結合。沒有教育性,廉政文化建設就會失去靈魂和方向;沒有娛樂性,教育也就顯得枯燥乏味,難引人入勝、深入人心。因此,必須把二者緊密結合起來,做到寓教于樂,融思想性、藝術性、知識性、趣味性于一體。其二,堅持繼承與創新。既要繼承并發揚光大我國古代優秀的廉政文化傳統,從中汲取營養,也要結合現代司法工作的特點,與時俱進,在廉政文化建設上有所創新,不斷賦予廉政文化嶄新的內涵。其三,堅持領導帶頭與全員參與相結合。只有領導起到良好的帶頭作用,才能激發廣大普通干警參與廉政文化活動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只有廣大黨員干部熱情投入,互相學習,互相促進,廉政文化建設才會出現勃勃生機。其四,堅持廉政文化與創建法院文化的其他活動相結合,在法院系統開展的各項主題活動中,有計劃、有目標地融入廉政文化建設內容,達到潤物無聲、潛移默化的效果。

 

(三)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增強廉政文化的保障力

 

廉政文化建設將是一項持久的、經常性的工作,不能急于求成。不在于有多少豪言壯語,也不在于有多么驚天動地的舉動,關鍵在于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潛移默化。不能把建設廉政文化簡單理解為只是單純組織一些文化活動和開展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因為從內容方面講,建設廉政文化還應包括廉政制度文化建設。加強廉政文化制度建設,就是要著力于加強廉政文化的穩定性和恒久性建設。廉政文化建設的穩定性,就是要做到穩定機構,穩定隊伍,穩定投入。只有這樣,廉政文化才能由一個無人認領的浪跡孤兒,變成一個有溫馨家庭的受人關愛的寵兒,日益茁壯地成長起來。廉政文化建設的恒久性,是指對待廉政文化建設,要有持之以恒的決心,持之以恒的動力,而不能把它當作一陣風,一場雨。廉政文化的形成與發展,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是一個永無止境的歷史過程,它不具有一勞永逸的特性。廉政文化的這一特性,決定了我們對待廉政文化建設要有打持久戰的戰略眼光,形成恒久的動力,常抓不懈。要響亮地提出廉政文化建設目標,使廉政文化建設獨立形成聲勢,體現司法工作特色,使之成為先進法院文化中的一大亮點,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立足于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以發揮其在確保司法公正中的積極作用。

 

(四)健全監督機制,不斷增強廉政文化的驅動力

 

腐敗是權力失去監督的結果,而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會產生腐敗。一方面健全完善內部監督制度,即以民商事審判和執行工作為重點,對容易侵犯當事人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崗位和環節、容易出現違規辦案、不文明行為等崗位和環節上進行整改和規范,通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健全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完善審判流程管理機制、推行廉政保證金制度等措施,構建規范司法活動的長效工作機制;另一方面強化外部監督,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主動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新聞單位的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監督,通過走訪人大代表、邀請各界人士座談、公開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建立網上投訴窗口等方式,保障監督渠道的暢通。

 

作為法定的專門監督機關,法院紀檢監察機關應通過建立巡視制度、實行對派駐機構和人員統一管理、加大輿論監督力度、暢通信訪監督渠道等多種途徑,加大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監督,及時發現并糾正各種問題,防止小錯釀成大錯,減少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法院也應充分發揮紀檢監察作用,加強自身的內部監督。通過加強監督,喚起廣大干警的監督意識,激起人們自覺學習和弘揚廉政文化,謳歌先進,鞭撻丑惡,營造起一種"祟尚廉政、褒揚廉政、以廉為美、以廉為樂、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嶄新風尚和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