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報告要求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作為基層人民法院,應圍繞執法辦案第一要務,把黨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審判執行工作中。

 

一、將黨建工作與提升司法能力相結合。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能夠推動法官隊伍司法能力的整體提升。一要抓思想政治教育。只要思想教育內化于法官之心,必能使教育的效果外見于行。二要抓業務知識學習。通過專家講座、外出學習、觀摩講評等多種形式,扎實開展業務學習活動。通過不斷學習,提高各項司法能力。三要抓崗位技能培訓。對法官著重培訓庭審駕馭、法律文書、做群眾工作、矛盾協調等能力,對審判輔助人員著重培訓管理協調、服務保障、制度執行等內容,對書記員、速錄員著重培訓聽打、聽寫、卷宗裝訂等。

 

二、將黨建工作與化解社會矛盾相結合。搞好法院黨建工作,要圍繞提高審判質量、提升審判效率、拓展審判效果做文章。一是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工作。通過創新和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審判流程管理、審判層級管理、審判績效管理,確保司法公正、廉潔、高效。二是拓寬調解渠道。通過設立巡回辦案點和調解室,方便群眾訴訟;實行全程調解機制,將調解貫穿于立案、庭前、庭中、庭后等各個階段;建立調解激勵機制,增強法官的調解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定期接訪群眾。要堅持耐心、細心、專心做好接訪工作,針對群眾上訪的問題,及時落實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做到快速反應,把矛盾處理在萌芽狀態。

 

三、將黨建工作與延伸審判職能相結合。一是拓展平臺。加強立案信訪窗口規范化建設,扎實完善便民訴訟網絡,推進巡回法庭、假日法庭、社會法庭建設,搭建糾紛解決訴調對接機制的平臺。二是拓展對象。將服務對象擴大至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社會團體、案件當事人、失足青少年、判處緩管免人員、律師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等,準確把握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拓展內容。高度關注農民工、下崗職工、孤寡老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司法要求,切實維護好他們的合法權益;設立法律咨詢臺,深化普法工作力度;建立司法建議發布常態化機制,主動向黨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議,提供司法咨詢與服務。

 

四、將黨建工作與加強廉政建設相結合。一是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導黨員筑牢反腐防線、夯實道德底線、把握交友界線,管住小節,頂住誘惑,經受考驗,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清廉本色。二是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創新。建立一套針對性強、具有可操作性的廉政制度,強化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人群的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看準、抓早、管住,做到關口前移、防范在先。三是保持反司法腐敗的“高壓”態勢。對違法違紀的黨員干警,要嚴格執行“四個一律”規定,嚴查嚴究,絕不姑息,著力建設一支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黨員法官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