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上班第一天,一群外地農民工手捧感謝信興沖沖地來到鹽城中院副院長吳海龍的辦公室,爭先恐后“搶”著對他說:“訴訟服務中心的法官是恩人,幫我們討回了血汗錢,我們高高興興回家過了一個團圓年”。

  近日,筆者欣然對該市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進行探訪,“數字、機制、窗靚”三個“關鍵詞”,可謂是對百姓贊美的最佳回應。

  數字:彰顯門戶法官摯愛

  [現場采錄]在寬敞、明亮、溫馨的鹽城中院訴訟服務中心,該中心主任朱亮的案頭放著一摞臺賬,一組數據映入眼簾:2010年,鹽城市兩級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共為13000余人(次)提供訴訟指導,為106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詢;2010年,為577件案件的當事人辦理了減、緩、免訴訟費近200萬元;2010年,對21500余件糾紛實現訴前分流;協調處理各類矛盾糾紛12808起,成功化解12247起,成功率達95.62%;2010年,該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調撤率為73.37%,同比上升了6.3個百分點,行政一審案件撤訴率為79.44%,同比上升了16.19個百分點。案件被改判發回率1%、申訴率21.33%、投訴率為12.18%;涉訴信訪化解率100%。

  [人物素描]串串數字,凝聚著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汗水與辛勞。筆者了解到,該市兩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于2009年12月組建,配備工作人員155名,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占68%。市中院除由兩名年富力強、具有開拓精神的同志擔任訴訟服務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外,還專門為立案庭增配了1名庭長助理,協助做好訴訟服務中心的管理工作。東臺法院精選了5名中層副職進中心,堪稱全院之最。大豐法院為訴訟服務中心配備了11名審判人員,占該院審判人員總數的20%。為保障中心各項新增職能的發揮,該市兩級法院還抽調了50多名業務精、能力強、善做群眾工作的骨干充實到訴訟服務中心的各個節點,分別負責立案、訴訟服務、糾紛調解等不同條塊的工作,訴訟服務中心成了人才聚集地和優秀人才展示才干的平臺。

  該市中級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審判長李漢林,眼睛一睜,忙到熄燈,人稱“多管部長”,只要他在班,前來咨詢的群眾都樂意找他。據統計:他一人一月平均接待群眾法律咨詢110人次,化解訴前調解案件10余起。2010年12月,響水縣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向市中院訴調中心提出對江蘇某造船有限公司、廣州某海運有限公司,采取訴前保全措施以實現1460多萬元的債權。李漢林在主持三方調解中,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陳述利弊,最終廣州某海運有限公司、江蘇某造船有限公司當即答應一次性給付1460萬元。響水縣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負責人連聲說了三個沒想到。隨后,專程送來“敬業正直、深得民心”的錦匾予以致謝。

  東臺法院訴調服務中心副主任孫華伯,是個老執行官,憑借多年積累的執行工作經驗,練就了一套執行督促的“絕招”,兩年來先后化解執行糾紛1200余件,執行督促到位率達52%以上,到位金額近5000余萬元,被該院院長許建兵視其為手心里的“寶”。

  創新:催生能動司法活力

  [現場采錄] 2008年,該市中院在濱海法院召開了全市法院訴前調解工作現場會,總結推廣訴前調解“濱海模式”;

  2009年,該市中院在東臺法院召開全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現場會,總結推廣規范化建設經驗;

  2010年3月,鹽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丁宇率9縣(市、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三長”及多個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在亭湖法院觀摩該院訴前調解、訴調對接的工作現場,總結推廣亭湖法院訴前調解、訴調對接的典型經驗;

  2010年4月,省法院專門在鹽召開現場會總結推廣鹽城法院建設全建制一流訴訟服務中心的經驗做法。

  [經典解讀]兩年間,該市法院接二連三創造了訴調服務的經驗,得到了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不少前來考察的行家由衷地說:“鹽城的經驗實在、可學、管用,其中創新的好機制特色鮮明,值得借鑒”。

  新機制魅力何在?該市中院訴訟服務中心負責人欣喜地說說,新機制體現了三新:

  推行了普通民事糾紛化解新模式。該市法院針對民商事糾紛劇增的實際,對一些爭議不大的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小額債務等8大類糾紛,力主在審查立案前,引導當事人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及時有效化解紛爭。濱海法院推行普通民事糾紛化解新模式后,訴諸法院的民商事案件逐年下降,以2009年為例,此類案件收案數比2008年下降34.35%。當年調解的1300余起案件中,有近400件當庭履行了給付義務,700余件當天給付。在調解中心審結的案件,無一反悔、無一上訪、無一申訴,真正達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有效減輕了審判壓力。

  亭湖區法院潛心研究主城區涉訴矛盾糾紛的新特點,闖出了一條由法院、司法局、財政局 “兩部門”、 “兩員”、“一支撐”訴前化解矛盾糾紛的新路,使一大批糾紛在訴前得到化解。2010年訴前共委托調解案件516件,調解成功430件,成功率為83.3%,訴中委托調解案件80件,調解成功61件,成功率達76.2%。

  建立了化解群體性糾紛提前介入的新路徑。針對當今城鄉,由于受人口、資源、二元結構等客觀條件的制約,涉訴矛盾糾紛“多樣性、尖銳性、兩難性”等實際,該市法院對有可能引發群體性糾紛案件,采取整合資源、提前介入,合力解紛之策,使大量糾紛化解在當地。2010年9 月,大豐市大中、新豐鎮225 戶農民購買了海利牌40%樂果農藥共350 瓶,用于桑葉治蟲。用藥桑葉喂養后,先后發生不同程度的秋蠶死亡事件。225 戶農民要求政府出面處理。大豐法院獲悉后,訴訟服務中心的人員提前介入,一方面深入農戶家中了解情況,宣傳法律規定,穩定農戶情緒,引導其依法維護權益;另一方面,主動與消協、農委等部門溝通,共同商討處置預案。該院還專門邀請中國農業科學院蠶業研究所等相關部門進行專家論證,并將農藥送至上海測試中心農藥行業測試點檢驗,查明該農藥對桑蠶具有毒害作用,桑蠶死亡為農藥中毒引發。在此基礎上,該院聯合該市消協共同制定調解方案,組織農藥公司與農戶代表進行調解。經過不懈努力,最終促成農藥公司與225 戶農達成賠償789750 元的協議,使該起群體性糾紛妥善化解。

  實行糾紛判后答疑新方法。該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不僅注重做好訴前調解工作,而且十分看重案件判后答疑工作,堅持將糾紛解決的渠道向后延伸,較好地避免了新的信訪案件的發生。2010年該市法院接待不服生效裁判的初次來訪170多人次,為切實化解隱患,各法院統一由訴訟服務中心聯系原審法官負責接待,針對當事人的疑問,耐心細致地做好法律宣傳、解釋教育工作;對重點案件或者當事人對原承辦法官有抵觸情緒的案件,由服務中心聯系原案件合議庭審判長、該審判業務庭庭長負責接待答疑;對于重大疑難案件以及群體性糾紛案件,由服務中心聯系分管副院長接待答疑,使當事人的息訴率達95%。

  “如今’案件查詢’、’約見法官’、’材料收轉’輔助性工作統統歸集于訴訟服務中心統一行使,我們已從繁瑣的事務中解脫出來,是好機制帶來的福音”。這是該市法院廣大法官發自內心的快慰。

  窗靚,贏得公信受到親睞

  [現場采錄]該市法院10個訴訟服務中心自組建兩年來,分別被各縣(市、區)委、政府評為評為“規范化管理單位”和“優質服務先進集體”;有30多名法官被評為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先進個人,1人被評為鹽城市首屆知名法官,1人被評為“感動亭湖十大人物”和。

  [眾人點評]小小窗口,給社會各界和尋常百姓帶來福祉,贏得眾人稱贊和親睞。

  全國政協委員余瑞玉,省政協常委吳汝信說,鹽城法院立足自身實際,以建設全建制一流訴訟服務中心為目標,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宗旨,集訴訟服務、糾紛化解、案件分流等職能于一體,提供訴訟指導、材料收轉、約見法官、執行督促、司法救助、判后答疑、調解速裁等一站式、全方位、多層次的訴訟服務,切實減少了訴累,實現了依法審判與熱情服務的有機統一,實實在在地滿足了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2010年僅一項訴前調解功能就產生化解糾紛12247件良好效果,使大量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充分體現了司法便民利民的人文情懷,有效壓降了訴訟案件總量,減輕了審判壓力,不愧為全省的品牌。

  省高院公丕祥院長在視察東臺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時說:東臺法院堅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堅持能動司法、優化資源配置,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所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值得在全省法院全面總結和推廣,要讓訴訟服務中心成為為民司法之窗、能動司法之窗、和諧司法之窗。

  訴訟服務中心為廣大群眾提供了方便快捷、熱情周到的訴訟服務,現在有糾紛,只要走進訴訟服務中心的門,再多的糾紛也不用愁。訴訟服務中心是百姓的“娘家人”。鹽城的普通百姓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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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個訴訟服務中心,架起了一座座構建社會和諧的橋梁,我們要為維穩“使者”喝彩,愿他們青春長在、常駐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