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武是亭湖法院民一庭的老庭長了,從事涉訴信訪工作已經(jīng)有不少年頭的他,曾解決過許多難案、要案,也碰到了不少挫折、難題,一路走來,遇水搭橋,逢山開路,坎坎坷坷卻從不曾退縮和逃避。如今的他已華發(fā)漸生,但這絲毫未影響到他為民解憂的熱情,依然奮戰(zhàn)在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的第一線上,深受法院領導和人民群眾的信賴和尊敬。

“領導的重視和信賴是我能做好信訪工作的前提!”

他認為,院黨組的支持和重視是他在信訪工作上能夠取得一定成績的最重要的政治保障。今年來,亭湖法院黨組始終繃緊信訪這根弦,把加強信訪工作維護社會穩(wěn)定作為一件大事、要事來抓,并修訂完善了信訪案件的接待、登記、批示、傳遞、辦理、反饋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嚴格制定信訪工作目標,定期召開信訪工作會議,進行安排調(diào)度,對排查出的信訪案件實行領導包案,并將包案領導落實到黨組成員頭上,包案責任人落實到具體的庭、室負責人頭上,包案領導親自調(diào)處包案信訪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負責地做好職責范圍內(nèi)的信訪穩(wěn)定工作。尤其今年九月份出臺的《院領導信訪接待工作規(guī)定》,明確要求院領導身先士卒,更加表明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極大地激發(fā)了和張超武同樣奮戰(zhàn)在信訪一線干警們的工作動力和工作熱情。同時,院黨組堅持將信訪工作與各項業(yè)務有機結合起來,納入年初崗位目標責任制,作為年終考核各庭室和個人工作成績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進一步強化了他們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通過不懈努力,亭湖法院信訪工作有計劃、有檢查、有指導、有考核、有獎懲地穩(wěn)步展開。

“要做好群眾工作必須熟讀政策法規(guī),切實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打鐵須先自身硬,在接待處理群眾來訪中,張超武認為首先應當做到的就是熟悉黨的方針政策。除了重視信訪法規(guī)外,還要積極研究其它法律法規(guī)政策,如計劃生育、土地管理、勞動保障、企業(yè)改制等方面的政策法規(guī)。其次,信訪作為橋梁和紐帶,是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意愿,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窗口。因此及時幫助信訪群眾解決信訪問題,急群眾之所急,做群眾之所盼,維護人民群眾最現(xiàn)實、最直接的利益,更是義不容辭的責任。

近來,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反映房屋拆遷補償問題的上訪群眾日漸增多,在接待這類問題的群眾上訪中,必須認真學習政府制定的城市房屋拆遷實施細則,領會其精神,對上訪人進行有針對性的開導,并能切實為他們解決一些相應的困難,才能最終打消他們的信訪念頭。上訪人陳乃俊與房屋開發(fā)商簽訂拆遷協(xié)議時,協(xié)議明確給陳乃俊一間車庫、一套住房,后開發(fā)商在建設時,房屋所在的迎賓路拓寬,致使開發(fā)商改變了原建房結構設計,原一樓車庫變成了門面房,原安置的樓層也相應提高一層。陳乃俊在得知相關情況后強行搶占樓房一套,后又搶占一間門面房。開發(fā)商與其協(xié)商未果遂訴至亭湖法院,法院認為,陳乃俊應得樓下一門面房,但其搶一間最大的門面房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故一審、二審均判令陳乃俊讓房。而陳乃俊卻固執(zhí)地認為在開發(fā)商改變房屋結構設計,未交付房屋時,自己搶占門面房的行為是自救行為,法院的判決是錯誤的,從而開始了長達六年之久的上訪申訴。為順利息訪,張超武專門就相關政策規(guī)定再次進行仔細地研讀,并向陳乃俊詳細地講解了相關司法解釋,對其表明法院對該案件的處理是正確合理的。同時,在多次去陳乃俊家中協(xié)調(diào)時張超武注意到,陳乃俊的妻子無業(yè)在家,孩子又是先天殘疾,家中生活環(huán)境十分窘迫,為消除陳乃俊的后顧之憂,張超武主動幫助他通過社區(qū)申請成為低保戶,并指導他應當通過正當途徑另行訴訟。在瓦解了陳乃俊的心理防線后,他最終認識到自己的搶房行為是錯誤的,并自動讓出該門面房,主動息訪。

“要讓群眾從心里覺著溫暖!”

張超武從事信訪工作這么多年,卻從未有過人到碼頭車到站的感覺,放松對自己的要求。因為他深知,信訪工作是一項十分嚴肅的政治工作,尤其是接待來訪工作,更是有很強的原則性。在來訪人看來,接待人員的每一句話,每一個表情,都十分重要,都代表著黨和政府。所以他時刻以一個共產(chǎn)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滿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熱情地接待每一起信訪案件來訪人,把他們當成自己的親人一樣接待,使他們感受到了黨的溫暖,感受得到司法機關人文司法的關懷,從而真正打開心扉,為案件的順利息訪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008年的一個上午,上訪人張亮出現(xiàn)在張超武的視線里。經(jīng)過交談他了解到,原來張亮曾在溫碧花園小區(qū)購買了一套住房,但由于政府的相關要求,天然氣管道未能如約供應,張亮遂提起訴訟。亭湖法院一審、二審均裁判維持,后張亮申訴省高院復查亦被駁回。該案案情并不復雜,但信訪人張亮的父親性格十分頑固,他固執(zhí)地認定自身權益受到了侵害卻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故而情緒十分激動,不停上訪纏訪。案件雖經(jīng)法院多名法官做工作,但上訪人均不予接受。后來該案由張超武包保談話,經(jīng)過與上訪人的多次溝通協(xié)調(diào),同時動員開發(fā)商給予適當賠償,上訪人最終保證不去北京,主要不在奧運期間進京上訪,順利將該案終結息訪。張超武起初的感覺是這起案件并不難息訪,卻不知為何拖延到現(xiàn)在才解決,后來通過案件回訪上訴人告訴了他癥結的所在。上訴人說:“其實是張庭長的接待方式首先就打動了我。”原來一杯熱茶,一聲親熱的招呼,和耐心的傾聽,有針對性的提問,讓他感受到了來自法院的尊重和關懷,使他不由自主地便敞開心扉,講出了心聲。這件事給張超武的印象十分深刻,也讓他再次深刻認識到熱情耐心地接待來訪群眾是多么重要。

“任何一門學問都是無止境的,信訪工作亦不例外,只有設身處地,換位思考,平等待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耐心釋疑解惑,疏導化解,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才能真正將信訪案件消弭于無形,才能真正贏得人民群眾的喝彩。”張超武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