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今年全國人大會期間答記者問時說,心暖則經濟暖。江蘇省宿遷市兩級法院按照溫家寶總理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改變作風,改進方法,主動周到為企業提供服務,使很多涉訴企業感受到從未有過的司法溫暖,更加堅定了戰勝經融危機帶來困難的信心和勇氣。

百名法官送“暖”

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司法職能作用,增強企業抵抗風險的能力,宿遷市兩級法院決定從20093月份開始,在全市法院組織開展 “百名法官服務進百企”活動,把溫暖送到企業門上。

活動主要內容包括:選派優秀法官主動上門為企業管理者、經營者宣講與企業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積極開展“防范企業內部和外部法律風險”講座等系列活動;邀請企業旁聽庭審,提高企業法律意識和防范風險的能力;深入企業走訪調研,與企業一起排查在當前金融危機沖擊下,經營活動的風險、發展中存在問題和困難,給予解困途徑指點和法律指導,切實幫助企業克服困難,走出困境;加大對企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依法審理好涉企知產保護的相關案件,幫助企業提高發展質量,轉變發展方式,用司法手段保護創新創業;針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就企業完善內部管理,預防和減少企業內部紛爭和外部經營風險,積極開展司法建議活動;對審判工作和聯系企業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跟蹤并研究司法應對措施,以及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出臺的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的政策措施的實施效果,及時提出建議和對策;積極主動為破產企業服務,把擴大內需與優化發展、轉型發展相結合,通過適用破產重組制度,避免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因資金鏈斷裂而破產,盡可能促使優勢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和解等方式實現擴張和繼續發展。

泗陽法院在受理一起4方原告申請執行一紡織公司的案件,標的達60余萬元。由于經濟不景氣,再加上債務纏身,紡織公司已處于停產狀態。若簡單采取傳統的拍賣廠房、設備等措施,解決這幾個案件不成問題,但對該企業來說無異于“釜底抽薪”,企業可能徹底失去再生的機會。法官在走訪中,發現該企業生產能力和銷售渠道都基本健全,如果能夠妥善地解決當前的債務危機,非常有希望恢復生機。該院在合法合理的基礎上,制訂了多種靈活的解決方案供當事人選擇。最后4方申請人一致同意將所有債權全部轉為股權投資,并幫助紡織公司恢復生產、開拓市場。紡織公司現已重新走上了健康的發展之路。

創新方式生“暖”

上海建工公司訴宿遷仁恒房產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原告申請保全被告開發的房產以及資金帳戶,由于被告是宿遷一家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帳戶運用頻繁,一旦凍結將不利于企業運營,加之房地產行情整體不景氣,不讓其利用資金帳戶盤活經營,將會讓其雪上加霜,鑒于已經保全的不動產基本達到原告請求數額,宿遷中院依法解除了對其資金帳戶的凍結措施。近期,又鑒于原告上海建工需要盤活資金,將已經查封為本案作擔保的原告辦公大樓予以解封,便于其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企業因發展,一時發生資金上困難,這是很正常的。如果有人及時拉一把,企業可能就會邁過難關,否則也可能關門倒閉。宿遷市兩級法院在應對金融危機過程中,想企業所想,幫企業所需,在司法程序中救活了很多企業。

宿遷中院在受理了兩起以宿遷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為被告的案件中,發現被告并非惡意欠債,而是因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出現問題導致在短期內不能償還債務,原告則是想通過訴訟盡快實現債權。原被告之間并無根本矛盾,如果匆匆下判,雖然可以盡快結案,但是將會導致被告的資金更為緊張,最終走向破產,也不利于實現原告的債權。主審法官周輝、章鈞杰當即決定將這兩個案件的解決重點放在調解上。法官們數次召集雙方當事人,背對背進行溝通、說服,并請院領導出面做原告的思想工作,最終以誠意感動了原被告雙方,以被告分期還款的方式達成調解,雙方當事人對處理結果均感到滿意。遺憾的是,某建材公司之后未能走出困境,經營狀況下滑,瀕臨破產,在這樣的情況下,顯然無力還款,調解書幾成一紙空文。

信息反饋到宿遷中院后,法官們感受到責任重大,因為一旦原告的債權不能如期實現,不僅影響到企業發展,還影響司法權威。該院行裝處副處長黃建永提供一條信息,客商沈春永先生經濟實力雄厚,且有到家鄉投資實業的意向。該院領導得知這個信息后,立即決定邀請先生回宿考察,如能收購該企業,則是一舉多得好事。經過多次洽談,先生最終被宿遷中院的誠意打動,經過慎重考慮,決定出資600萬元收購某公司并代為清償一切債務。至第一季度末,該企業已追加固定資產投資額達2500萬元,開通6條生產線,產品銷路良好。   

加大力度取“暖”

面對前所未有的全球金融危機,每個企業都多少遇到程度不同的挑戰。宿遷市兩級法院統一思想,統一步伐,及時出臺多種措施,以前所未有力度,在審判環節上力保企業增長。

今年3月,宿遷市彩塑包裝有限公司因貨物運輸合同糾紛將某運輸隊告上法庭。當得知該公司尚有價值50余萬元的貨物留置在重慶時,宿豫法院立即與當地法院取得聯系,組織干警驅車千里前往對貨物進行保全,并連夜安排車輛將貨物運回本地,使企業避免了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宿遷德基混凝土公司是入駐恒力工業園內的一家大型企業,也是納稅大戶。其與浙江某建設集團產生糾紛后,經過宿遷中院一審判決,被告應給付德基公司貨款三百余萬元,但被告對生效判決置若罔聞,一直沒有自覺履行。迫于無奈,德基公司在2009311申請強制執行,宿遷中院執行局高度重視。經過周密部署后,陳以強局長親自帶領承辦人員,頂著淅淅春雨前往浙江執行。經查詢,在案件審理中保全的銀行存款尚不夠判決確定的數額,陳局長立即轉移執行方向,查詢了被執行人的多個銀行帳戶,并立即采取了凍結、扣劃等強制執行措施,近400萬元的執行標的款在一周內悉數執行到位。宿遷德基公司負責人接到執行款后非常感動,說:“拖欠了兩年多的貨款,一個星期就從外地執行回來,真是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