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當天能立案就不錯了,沒想到來一趟法院,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從長沙趕到清浦法院起訴的律師說。

去年4月起,清浦法院黨組以“提高效率、節約資源、案結事了、促進和諧”為宗旨,在該院立案庭試行立案調解,一年來,立案調解已結案400余件,調解結案的案件中,當天給付、自動履行率達到近70%以上,極大的便捷了人民群眾訴訟,營造了良好的司法服務環境。

暫緩立案,化解“母子”八年怨恨

20094月初,王老太母子來到了清浦法院大門口,放起了鞭炮,并送來錦旗,錦旗上面寫著“人民法官,執法為民”,聲稱要感謝該院立案庭法官,化解了母子多年的矛盾。

原來,王老太與兒子長年因家庭生活瑣事產生不和,一氣之下將“不孝子”告上法庭,要兒子以后不準再干擾其正常生活。一提到兒子的“不孝”,王老太淚流滿面,情緒十分激動,立案庭法官靜靜的傾聽著,并告之訴訟要經過一定的時間,即便她勝訴,但母子對簿公堂,可能會更加深矛盾,建議其接受訴前調解。

電話通知來王老太的兒子后,法官從“烏鴉反哺”說到人間的母子情,耐心的勸導,兒子的一句“媽,我錯了”,老太太老淚縱橫,母子終于重歸于好。

法官如是說:

像本案一樣,如果能夠有人居中為雙方提供溝通機會,幫忙想辦法克服障礙,共同解決問題,很多當事人也不一定非要走到訴訟的地步。立案法官正是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暫緩立案,利用立案審查期間進行釋法和調解工作,在合理合法的范圍內為當事人提供了最后一次訴前和解機會,既節約了訴訟成本,又避免當事人的訴累。

釋法明理,避免了“斗氣案”

春節剛過,幾名被拆遷戶走進了清浦法院立案庭。他們對4年前與開發商達成的拆遷補償協議不滿,要求重新補償。幾名被拆遷戶情緒激動,聲稱他們已經著手在請律師了,不管花多少錢也要打這場官司。

立案法官在深入了解相關情況后,發現當初的補償協議并無不妥之處,合法有效。只是由于被拆遷戶對相關的法律法規理解有偏差,而開發商也沒有把補償道理講清楚。再加上近年來市場房價高漲,讓被拆遷戶心理產生不平衡。這樣的官司打下來,不但改變不了補償現狀,當事人還會花費不菲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于是,立案法官細致地為他們分析法律關系,耐心地宣講有關法律規定,提示訴訟中存在的風險。最終,被拆遷戶明白了自己的主張很難獲得法院的支持,自動放棄了訴訟。

法官如是說:

有些事情,法律規定得很清楚,但是由于雙方情緒對立,或對法律法規理解不夠準確,而最終呈訴,但實際上原告卻不能勝訴。這樣的“斗氣案”、“法盲案”既不利于社會和諧,也浪費司法資源。立案法官正是通過耐心地釋法明理、以案說法,把法律的道理用最樸實的語言給老百姓講深講透,避免這類案件最終呈訴。

立即調解,解決孩子上學難題

今年三月的一天,一男一女面帶愁容來到清浦法院立案庭,向立案庭干警詢問稱雙方離婚后婚生子由女方撫養,現在孩子已到入學年齡,學校已開學,可女方沒有穩定收入,而男方經濟條件較好,為了孩子能夠得到較好的照顧和教育,雙方協商變更孩子的撫養關系。但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案件審結需要較長時間,時間很緊迫,為不耽誤孩子入學,請求法院盡快解決其糾紛。

立案庭法官征得雙方同意后,迅速啟動立案調解程序,很快達成調解協議:變更孩子撫養關系由男方撫養,女方因經濟困難不給付撫養費。從立案到結案不到兩小時,讓當事人感到實實在在的快捷、便利,當事人高興地說:“立案調解真是好,一次就把事情辦好,不用再多跑腿了”。

法官如是說:

對于那些立案時能夠很快聯系到被告,并且雙方當事人都愿意接受立案調解的案件,立案法官會當即通知被告到院,利用答辯期間組織雙方調解。立案調解,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縮短辦案周期,減輕業務庭的審判壓力,緩解執行難的狀況,也真正體現了司法為民、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