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6日公布,在去年受理的50萬件民生案件中,審結的離婚案數量排名第二,為8萬余件。離婚原因越來越多樣化,重婚、“小三”、家庭暴力等因素成婚姻“殺手”。

  以揚州市中院為例,近五年來受理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數量一直處于高位,審結的婚姻家庭糾紛一審案件數量占民事收案總數的20%。誘發離婚的原因趨于多樣化:重婚、外遇、家庭暴力等仍是破壞婚姻關系的主要殺手;當事人在缺乏深入了解的情況下草率結婚;夫妻一方缺乏家庭責任感,或有賭博、吸毒等惡習誘發離婚;婆媳、翁婿等家庭關系不和等。

  相伴產生的是離婚案新類型案件增多,矛盾糾紛呈多元化。比如,離婚后財產糾紛訴求新、標的大,特別是對房屋拆遷后的利益分配,企業產權、股權、經營權、土地承包權等財產的分割成為離婚案件的焦點和難點。同時,離婚案件中,要求確認親子關系的糾紛增多,子女姓名糾紛爭議大,出現了老人精神贍養糾紛。

  法官認為,近年來婚姻家庭案件審理中出現了一些新關注點。比如,對《婚姻法》修訂后的變化以及司法解釋的內容不了解,老年人離婚案件中90%以上為再婚老年人離婚,離婚對家庭中未成年子女造成身心傷害,離婚訴訟中出現虛假債務現象,對家庭暴力舉證難應予以法律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