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背景:蔣占軍,34歲,1999年至宜興法院,先后在法警大隊、執行局、官林法庭工作。曾三次被宜興市政府記嘉獎、一次被宜興市政府記個人三等功,多次獲辦案標兵、先進個人等榮譽。

官林法庭審判員蔣占軍,別看他年輕,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辦案善于調解,力爭使每一起案件都以最佳的調解方式結案,而且他調解的案件大都得到了實際履行,沒有發生“空調”的現象。近兩年來,他不僅辦案數一直居全院前三,調解撤訴率也高達76%

蔣占軍經常說,調解案件,關鍵是要找準焦點,準確把握當事人的心理和真實想法,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婚姻類案件,一方見到另一方心里就有疙瘩,總覺得開庭就是回憶往昔痛苦之事,對這類案件就要在庭前調解,避免當事人情緒激動使矛盾激化。

200948,蔣占軍約一起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前來調解,不料一下子來了40多個人。原來,雙方把自己的親戚朋友都帶來“助陣”了。管某和肖某在一起共同生活了10多年,一個女兒已13歲。因為個性和互相猜疑,倆人產生矛盾,決定分開,但對孩子的撫養和房屋的歸屬有較大爭議。從上午8點半到11點半,蔣占軍任憑他們情緒激動,由他們盡情表達,充分言說。午飯時,同事都去了食堂,但蔣占軍沒有去,他清楚的知道,一個上午,他讓雙方要說的都已說夠,焦點也在爭論中進一步清晰,都要孩子,都要鎮上的一間店面。所以下面就是要趁熱打鐵,由他來化解焦點的問題了。他把雙方都敬重的一個長輩請到一邊,和他單獨溝通,并擬定了方案:撫養的問題希望能尊重孩子的意見,店面平等分配。果然,在蔣占軍和長輩的共同說服下,雙方同意按此方案,于是兩個焦點問題一下子迎刃而解。當雙方在法官主持下簽訂好協議時,指針已經指向下午2點。

“追求案結事了是我最大的心愿。法官就是要定紛止爭,調解能夠徹底解決糾紛,我雖然麻煩了一些,但是當事人就省得來回跑了,讓群眾滿意,不能光說在嘴上,關鍵要用實際行動來為群眾排憂解難。”蔣占軍時常這樣告誡自己。

2008年,王某被一運輸車撞到,受重傷后死亡。他的妻女一紙訴狀把杭州某運輸公司和杭州某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30余萬元。在杭州,為了查找運輸公司的信息,蔣占軍跑了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門,沒有一點線索,有人提供在附近一個物流市場可能會找到,為了這個“可能”,蔣占軍和書記員頂著炎炎烈日,問了100多家物流公司,襯衫濕了干,干了又濕,直到希望渺茫才放棄。于是法庭依法對運輸公司進行公告送達。期間,蔣占軍及時和保險公司取得了聯系,保險公司態度明確,交強險范圍內的賠償款11萬元他們會如數支付。根據相關規定,保險公司商業險的理賠有肇事者另行起訴,法院不再一并審理判決。看著原告孤兒寡母一次次落淚,蔣占軍的心就會難受起來。他不斷和保險公司進行溝通,情理、法理,對方終為他所說動,開庭那天,保險公司表示連商業險在內的賠償款一并支付給受害者家屬。當母女倆捧著26萬元賠償款時,感動得連連說:謝謝蔣法官,謝謝蔣法官。蔣占軍審理的此類賠償案件,80%的保險公司在他的勸說下,都愿意把交強險和商業險一步賠償到位。他盡他所能,盡他所力為當事人減輕了訴累。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這是蔣占軍的人生座右銘,無疑,這也是他的工作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