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國道從洪澤縣橫穿而過,來往車輛繁多,路面情況復雜,交通事故案件頻發。為遏制事故多發態勢,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20063月,洪澤法院專門成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3年來,共審理交通事故案件近525件,其中調解撤訴結案426件,調撤率81.2%,每年解決訴訟標的近千萬元,案件自動到位率達90%以上。淮安電視臺兩次作專門報道。

完善辦案模式,審理快速高效。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中,能夠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切實為老百姓排難解憂。把解決交通事故案件與維護社會治安、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采取就地立案、巡回審理,不斷完善審理模式,扎實提高審判效率,不斷縮短案件審理天數,及時解決了受害群眾醫療、傷亡賠償等復雜問題,穩定了群眾情緒,切實預防因交通事故意外事件的發生。

注重化解矛盾,提高辦案效果。交通事故案件雖非故意,但后果嚴重,受害一方當事人相對難以接受,矛盾沖突較大,如果處理不好,容易發生意外事件。因而,在審理中,應特別注意處理好當事人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切實化解矛盾。在審理原告徐連英等與被告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義烏支公司、義烏市順龍運輸有限公司、李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因該事故造成三死六傷的嚴重后果,也是洪澤縣少有的特大事故,特別是褚萬余傷勢相當嚴重。巡回法庭及時采取了先予執行措施,劃撥了保險公司50萬元的理賠款。褚萬余先后花去醫療費達20萬元,即使這樣,其親屬不斷地找法院要錢,給市、縣領導寫信進行,還要把病人抬到市政府、縣政府。考慮到其他受害人的賠償問題,院分管領導及承辦法官多次不厭其煩地做好其親屬的思想工作,并在判決時對順龍公司的責任進行著重闡述,該公司沒有上訴。在判決生效后,經過多次電話聯系,耐心勸說,公司經理終于主動來到洪澤,將判決書中對李勝賠償款履行完畢,九戶群眾悉數得到賠償,非常滿意,就連褚萬余的親屬對法院的工作也表示非常感謝并代表村民送來了錦旗。

注重弱勢保護,切實關注民生。在審理交通事故案件中,該院能夠注重對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在適用法律、采用措施等向受害者傾斜。原告袁永強與被告淮安市楚軒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關于原告袁永強殘疾輔助用具費用賠償問題,如果按照原告的請求,只有18萬元。承辦法官主動前往江蘇省傷殘人康復中心進行調查,原告的假肢費用將達到30萬元。庭審中,經法官釋明,原告變更了訴訟請求。經過三次庭審,多輪調解,最終淮安人保公司賠償原告人民幣395000元、楚軒公司賠償原告人民幣61698元。原告因事故造成大腿截肢得到了更加合理的高額賠償,兩次組織十余名人大代表參加旁聽的縣人大常委會盛贊法院以人為本,司法為民。

做好善后工作,預防涉訴信訪。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關系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巡回法庭沒有就案辦案,一判了之,而是積極想方設法,全方位、多層次地為當事人著想,做好案件息訴服判工作,盡力落實賠償,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努力保護受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做到案結事了,減少涉訴信訪隱患。原告孫貴芳、石張蘭、張守成等與被告孫升崗、李國華、浙江義烏市保興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一起事故,兩死一傷,引發三起訴訟。由于保興汽運公司管理問題,肇事車輛未及時交納保費而“脫保”,保險公司拒絕賠償,駕駛員孫升崗服刑,車主李國華因受雇內侄服刑倍受家人責難避而不見,汽運公司因經營不善表示無能為力。交通法庭的同志五下江南,查詢了汽運公司所有帳戶,只有7000余元,租賃的幾間辦公室也只有幾臺電腦,公司老板因“吳英非法集資”案而逃之夭夭,負責安全的科長拿出一疊判決書告知均未兌現,要求我院依法判決并強制執行。受害者家屬特別是死者駱奎年的老父親,多次在法院大發雷霆,要到省市告狀,到縣委縣政府鬧事,雖經耐心勸說,但收效甚微。臨近春節期間,承辦法官不顧冰天雪地、天寒地凍,再次前往義烏,與保興公司、李國華深入進行交談。也許是懾于法律的威嚴,也許是被法官鍥而不舍的精神所打動,保興公司表示一定要克服經濟上的困難,盡快予以賠償,原告方也同意以30萬解決賠償問題,承辦法官第五次走進義烏將30萬元賠款落實到位。

近年來,洪澤法院能夠充分運用現行法律法規,靈活應用審判技巧,充分利用地利人和的人文環境,積極調解案件,努力化解矛盾,真情為廣大群眾排難解憂,切實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堅持用誠心、熱心、耐心對待每一位當事人,以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法官的人格魅力感化、影響、啟發當事人,準確把握當事人的心理和解決問題的底線,在當事人的訴爭和辯論中,尋找他們利益的平衡點,有效地解決當事人的訴爭,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為社會的繁榮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