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公安英模、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劉麗濤在她的辦公室接受了記者采訪。

  刑警出身的劉麗濤性格非常開朗,快人快語。我們剛一落座,她就打開了話匣子:

  “我在基層從事公安工作20多年,對法院工作也熟悉,與法官接觸很多,也最能理解法院工作的難處。”

  “法院與人大代表的溝通工作做得很好,為了讓我們更好地了解他們的工作,通過給我們訂報刊雜志、送資料、發(fā)短信,增強我們對法院的認知度。每天的《人民法院報》、每月的法院工作情況、每年的法院工作藍皮書,我都細細看了。他們定期組織開放日、宣傳日、座談會、視察、旁聽庭審等活動,我們可以隨時隨地了解法院的工作動態(tài)。了解法院的渠道多了,監(jiān)督也更加便捷順暢。許多人大代表擔任了各級法院的審判監(jiān)督員、人民陪審員、執(zhí)行聽證員、調解員,可以說,法院與代表的聯系愈發(fā)緊密。”

  “那你對法院最大的感受是什么?”記者問。

  劉麗濤認為,隨著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落實,司法民主意識逐漸增強,推進司法公開成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實現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非常重要。“法院在審理當地影響較大、群眾較為關注的案件時,經常會邀請我參加,直觀、近距離地了解法院的審判情況。2011年4月29日,法院邀請我旁聽當時備受關注的”寶馬碾童案“庭審。開庭前”寶馬X6、四次碾軋“、”幼童“等十分刺激的字眼,引起了輿論強烈關注,也引發(fā)了對肇事者犯何種罪的爭議。當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被害人親屬、被告人親屬和社會群眾近200人旁聽了庭審。法庭上,播放全程監(jiān)控錄像,這與此前網上流傳的被掐頭去尾斷章取義的部分錄像不同,裁判結果建立在了民主、公開、公信的基礎上,最終法院對該案當庭作出了判決,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