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大豐市法院以維護農村穩定、促進農業發展、保護農民利益為目標,全面發揮基層法庭面向農村、貼近農民的優勢,采取“四項措施”服務“三農”,取得了良好效果。

  便民立案。對涉農案件采取專人立案,加強訴訟指導,對邊遠農村,行動不便或因農忙季節無法在正常工作日來法院、法庭立案的農民群眾,采取預約上門巡回立案。今年以來立案涉農案件55件,均在當日立案,無一案件受到投訴。

  法律救助。對涉及勞動合同、拖欠民工工資、“三養”案件及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涉農案件,實行優先接待、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四優”原則,依法對生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實施減、緩、免交訴訟費。

  涉農執行。專門設立“涉農案件執行組”,及時執行拖欠農民工工資、涉農案件;法律咨詢專線,設立語音信息免費電話,方便群眾了解案件審執時限、訴訟風險、起訴時應提供的基本材料等訴訟知識。

  法制宣傳。該院組織法官深入到村組開展法律咨詢、法律宣傳,選擇貼近群眾、涉及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件,定期舉行法律講座,通過以案說法,大力宣傳涉農法律知識,提高廣大農民學法、用法、守法的積極性和增強維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