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涉訴信訪工作,必須強化群眾觀念,必須堅持源頭治理,必須建立長效機制,必須堅持重心下移”。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高屋建瓴地作出關于加強涉訴信訪工作的指示。

  江蘇省鹽城市兩級法院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案件信訪評估預防工作的若干意見》等五項制度,以“五個一”為出發點和著力點,走出了一條貫徹“四個必須”、推行“五項制度”,有效化解涉訴信訪的可行之路。

  貫穿一根主線--群眾至上

  “涉訴信訪無小事,群眾利益大于天”。為將群眾觀點貫穿始終,鹽城法院著力做到“四堅持”:

  堅持日常信訪約期接談。對于群眾來訪,由法院信訪接待室負責聯系法官接談。能夠即時接談的,一律即時接談,第一時間答疑解惑、化解矛盾。一次接談不能讓來訪者滿意時,信訪接待室的工作人員填寫《約期接談單》,約定時間再次接談。《約期接談單》一式三份,一份交來訪人,一份交所涉案件審判業務庭,一份由信訪接待室留存備查,有效避免了信訪群眾的重復來訪。

  堅持法院領導首問接談。實行院領導信訪接談首問負責制。首次負責信訪接待的院領導不受案件類別和領導分工限制,在信訪接談后,負責組織、督促相關部門處理信訪案件和信訪事項。2009年以來,全市法院領導干部全部參加下訪“金橋行動”和“三解三促”活動,領導干部帶頭深入一線,到農村、進社區、下車間,實地了解群眾需求,現場解決合理訴求。

  堅持部門(條線)集體接談。各審判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帶領該部門的審判長和相關信訪案件的承辦人每月必須到信訪窗口接待一天,詳細了解本部門(條線)的案件信訪情況。及時解決本部門(條線)的信訪問題,有針對性地改進本部門(條線)的工作。各審判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人民法庭庭長,每年利用兩個月的時間,到鄉鎮、村居、社區察民情、問民意、破難題、化解基層紛爭。

  堅持重大老訪案件聯合接談。對于一些重大老訪戶案件,根據信訪案件的性質和具體情況,邀請相關行政部門、行業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心理醫生和社區群眾代表在約定時間和地點聯合進行接談。2011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共聯合接談20余次,接談重大老訪案件40余件。

  心系百姓,群眾至上,贏得了轄區廣大群眾的真誠擁護。2008年至2011年,在江蘇法院“公眾滿意度”測評中,鹽城中院連續三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其中兩年名列第一。

  突出一個重點--重心下移

  鹽城兩級法院緊緊扭住重心下移這個“牛鼻子”,及時將矛盾糾紛疏導在源頭,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層。

  考核引領重心下移。建立“1+9+7”對基層法院綜合考評體系,涉訴信訪作為對基層法院整體工作業績考評的重要內容,且在各個審判業務條線考核權重均占到10%以上,其實效直接影響年終考核的座次。

  基層法院及人民法庭將工作重心下移。在全市138個鄉鎮、6個街道辦事處設立了74個訴訟服務站和256個巡回審理點,就地解決涉訴矛盾糾紛。2010年3月首創“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務系統。2011年,全市基層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共接待群眾150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詢12300余次,訴前化解各類矛盾糾紛7400余件。

  亭湖法院構建主城區和諧共建大格局,濱海法院悉心打造“無訟村居”,東臺法院加強訴警對接,大豐法院推出“1+5”庭所共建,響水、建湖法院的重大行政爭議綜合調處機制,阜寧、鹽都法院的法官兼任村(居)法治教導員,射陽法院所屬人民法庭與轄區村居簽訂共建協議等創新舉措,為化解涉訴信訪注入了生機。

  通報倒逼重心下移。從2006年起實行《審判質效通報》、《紀檢監察通報》、《業績考核通報》、《內務管理通報》和《涉訴信訪通報》五項通報制度,共發出五項通報291期。其中《涉訴信訪通報》65期,對涉訴信訪案件實名通報到法院、部門、具體案件承辦人。

  專門出臺《關于對法官案訪比指標通報考核的實施辦法(試行)》,分季度、半年、全年對各審判業務部門法官的案訪比指標進行考核排名。對于排名靠后的法官,視情決定對其是否進行提醒談話和誡勉談話,并明確不得評為“辦案能手”或“調解能手”。對于全年案訪比指標居末位的法官,原則上不得評先評優;對于全年案訪比指標排名最優的法官,予以表彰獎勵。

  領導帶頭重心下移。實行重點涉訴信訪案件包案到人,明確要求隱患不消除不放手,問題不解決不撒手,目的達不到不罷手。嚴格執行“四定一包”制度(定領導、定專人、定方案、定時限、包結案),對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解決問題的,追究包案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每年組織開展法官“審務五進”活動,征詢各方對法院裁判的意見,從源頭上遏制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定期開展“法院開放日”活動,主動邀請人大代表、部隊官兵、學校師生等社會各界人士走進法院,增強公正司法的透明度。

  傳遞一種責任--源頭預防

  做好涉訴信訪工作,貴在創新!鹽城法院為此進行了大膽的探索:

  抓評估預防。率先在全省法院推出信訪工作“四同時”工作法:

  立案審查的同時發出信訪預警。對新類型、重大、敏感、矛盾易激化可能導致上訪的案件,立案庭在立案的同時就對案件的信訪等級進行評估,并填寫《信訪等級評估表》,向審判業務部門發出預警,警示有關部門妥善審理。對于信訪等級較高的案件,如10人以上的群體性案件、3件以上的系列案件,由立案庭審查后層報院長立案把關。

  審判決策的同時開展信訪評估。承辦案件的法官或合議庭、審判長聯席會議、審判委員會在討論案件作出審判決策時,必須對該決策是否會引發信訪投訴進行評估,并落實相應的防控措施。

  重大行動的同時制定信訪預案。審判執行部門在采取重大的司法行動前,必須制定周密的信訪工作預案,提前預防可能引發的信訪問題,確保不留任何信訪隱患。

  程序流轉的同時傳遞信訪責任。從案件立案、審理、執行到判后答疑等各個階段,抓好每一個關鍵節點,從一個程序環節流轉至另一個程序環節的同時,必須傳遞相應的信訪責任,確保每個環節均有人負責穩控息訪。

  抓訴訟調解。全市法院將調解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的各環節和一審、二審、申請再審、再審、信訪的各階段。2011年,鹽城中院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47.43%,同比上升6.95個百分點;基層法院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80.75%,同比上升6.29個百分點。

  抓審判質效。鹽城中院先后出臺《全市法院民商事獨任審判案件定案管理暫行規定》、《全市法院合議庭審判案件定案管理暫行規定》和《關于建立上訴案件庭長閱評制度的實施意見》等百余項制度,通過制度引擎,全市法院審判質效綜合排名連續5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抓住一個關鍵--多元化解

  依靠黨委、政府的政治優勢,化解涉訴信訪矛盾。鹽城中院與市有關部門聯合出臺《關于依法治訪的工作意見》,主動與黨委、政府溝通協調,對政策性較強、化解難度較大的信訪矛盾,積極爭取黨委領導和政府協調,同心做好當事人穩控息訴工作。

  全市40個人民法庭定期向鄉鎮黨委、政府通報涉訴信訪矛盾態勢,萬人成訟率等基礎信息,每月發送平安月報,有針對性地發出調查報告和司法建議,經驗做法在江蘇得到推廣。

  加大與行政部門的和諧共建力度,化解涉訴信訪矛盾。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建,設立勞動爭議巡回法庭和巡回審判點;與交巡警部門共建,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巡回審判點;與衛生行政部門共建,設立醫療糾紛巡回法庭和巡回審判點,借助行政部門的力量和資源共同化解涉訴信訪矛盾。2011年,鹽城中院還協調市民政等相關部門,出臺《關于解決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中困難人員生活救助問題的實施意見》等多項文件,對確有困難的案件當事人和信訪人員,通過納入低保、發放救助資金等形式,幫助解決他們生活所需,促使其息訴罷訪。

  發揮基層組織的群眾優勢,化解涉訴信訪矛盾。全市法院先后與工會、婦聯和行業組織等單位構建共同化解涉訴矛盾糾紛的協作機制,依托行業組織和專業人士的獨特優勢,參與特定類型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使大批矛盾糾紛在基層化解。

  全市法院返聘275名善做群眾工作、富有審判經驗的退休法官擔當特約調解員,聘請了1386名專家學者、知名企業家、基層干部和村居“能人”擔任人民陪審員,合力化解涉訴矛盾糾紛1700余起。

  2011年11月,鹽城中院又與司法局聯合出臺《關于切實發揮律師在涉訴信訪工作中作用的暫行規定》,賦予律師除訴訟事務委托代理人的“老面孔”以外,還要擔當當事人信訪訴求代言人和法院信訪工作聯絡人的“新角色”。要求所有律師在代理案件過程中,配合法院做好法律釋明工作,引導當事人息訴罷訪。對化解涉訴信訪成績突出的律師予以表彰獎勵,對惡意阻撓訴訟調解,慫恿當事人纏訪、鬧訪的,由司法行政機關予以相應處罰。

  實現一個目標--案結事了

  實現案結事了,促進司法和諧,是人民法院追求的最終目標。貫徹“四個必須”,落實“五項制度”,使鹽城法院信訪工作成效凸顯:2010年以來,鹽城兩級法院成功化解涉訴信訪案件1280件;2011年,全市法院涉訴信訪案件化解率居全省法院第一位。2011年,全市法院赴京訪同比減少23.9%;到省訪同比減少13.75%;越級訪數量同比下降了26.51%,重復訪數量同比下降了42.51%。全市法院審判質效指標大幅提升,在全省法院審判質效評估體系14項基礎指標中,鹽城中院有10項指標同比上升,基層法院有12項指標同比進步。

  鹽城中院立案信訪窗口被評為“創新鹽城優秀服務品牌”。全市法院立案信訪條線涌現出“全市勞動模范”、“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全市首屆知名法官”等一批先進個人。鹽城法院能動司法、訴訟服務、審判管理等十多項工作經驗在全省乃至全國法院系統推廣。2011年,鹽城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記集體一等功。

  “四個必須”、“五項制度”是新時期人民法院破解涉訴信訪難題的創新舉措,也是一個有機統一的制度體系,更是根本解決當前涉訴信訪矛盾的治本之策。鹽城法院將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在落實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奮力譜寫和諧司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