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江蘇省無錫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作風建設年”,該市南長區人民法院把為人民群眾提供全面司法服務作為改進工作作風的重要內容。他們走訪轄區群眾和企業,征求社會各界對司法工作的需求和意見,積極踐行能動司法,改進工作作風,特別注重為困難群眾送去司法的溫暖。

  問民所需

  法律把脈及時幫助

  南長法院轄區內的無錫朝陽集團是省市重點商貿流通企業。2011年,該集團農產品交易量超120萬噸,水果、蔬菜占整個無錫市場消費量的90%以上,糧油、禽蛋占50%以上。

  南長法院院長陳靖宇帶隊走訪了無錫朝陽集團,針對該集團經營管理、勞資關系、風險預防等方面進行專題調研。

  今年,該院建立審判委員會委員與新型產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掛鉤聯系制度,要求審委會委員與一汽錫柴、威孚集團、朝陽集團等轄區龍頭企業保持緊密聯系,幫助企業面對挑戰和困難。

  近年來由于銀根緊縮,一些急于獲得資金的中小微企業、個人轉向典當公司進行融資,也引發了不少相關糾紛。

  前不久,民二庭庭長陳瑜組織庭內法官走訪了多家中小微企業,為他們講解典當方面的法律法規。

  “《典當管理辦法》規定,典當行在收取與銀行貸款利率相當的利息外,主要是向當戶收取綜合費用,且典當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典當融資如不能短期內產生預期效益,則須承擔高額典當息費,導致更大債務危機。因此,中小企業進行典當融資一定要量力而行,避免融資演變成飲鴆止渴的債務危機。”陳瑜提示說。

  經過對多家企業的走訪,法官們發現大多數企業經營者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從而引發管理上的疏漏。為此,陳瑜專門走訪南長區工商聯,商討如何改善企業的法律環境。

  “《南長商會》雜志是一個與各企業經營者溝通交流的平臺,法院可以利用這個平臺開展典型商事案例發布宣講活動,積極幫助企業應對經濟緊縮帶來的困難和挑戰。”南長區工商聯副主席金建林說。

  走訪回來后,陳瑜立即組織庭內業務骨干編寫商事典型案例,整理出“企業經營風險防范20點提示”,并定期安排法官到各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2011年至今,該院向企業提供法律咨詢165人次。

  據了解,該院已連續22年舉辦司法聯絡員培訓班,在轄區內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共選聘48名司法聯絡員,將法官與司法聯絡員進行“一對多”式捆綁聯系,對接法官能在第一時間掌握企業的經營和運行狀況,及時為企業編織牢固的風險預防網絡。

  給民所便

  服務群眾不分時間地點

  1月9日,某保障房工地40多名工人手舉“老板欠民工血汗錢”的討薪牌,前往有關部門上訪。

  經了解,該保障房工地由某建筑公司承建,該公司將木工、瓦工活承包給個體包工頭。其間,建筑公司因增加工程量、物價提高等因素口頭承諾包工頭要給工人加工資,但之后卻矢口否認,包工頭一氣之下便慫恿工人鬧事。

  事件發生后,南長區法院揚名法庭庭長何英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當即決定前往工地查看情況,而此時時鐘已指向17時,正好是下班的時間。

  在塵霧彌漫的工地簡易房中,揚名法庭、派出所、建筑公司、包工頭和工人代表舉行了第一次多方協調會。在長達4個小時的協調后,建筑公司答應在書面約定的工資外另補貼28萬元,包工頭和工人代表對此數額表示很滿意。

  當天晚上,建筑公司將款項全額交給包工頭,包工頭在法官、民警的見證下,將工資交到每一位民工手里。事件處理完畢后,何英一看手表,已經是凌晨一點半了。

  在聽到這個案例后,全國人大代表、無錫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陳靜瑜對法院的做法予以肯定。

  陳靜瑜說:“春節前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大規模惡性事件、群體性上訪事件屢見不鮮,這類事件處理不當、不及時就極易引起地區性不穩定。作為司法機關的法院,應該盡早投入力量來減少、緩解、避免這類群體性矛盾的惡化。”

  “工作時間只是對工作人員的規定,而群眾的需要是沒有時間地點限制的,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一切都要以群眾利益為出發點來開展工作。”南長法院副院長林春江說。

  “我們每位法官手機保持24小時開機,各部門設置一至兩名聯絡員與社區干部保持聯系,定期走訪當事人和困難群眾,以一切方式確保群眾訴求渠道暢通無阻。”陳靖宇介紹道。

  今年開始,該院啟動新一輪的訴訟服務中心基建工程,完善各項訴訟服務硬件設施,依托互聯網站,全面啟動“網絡訴訟服務中心”、“網上青少年心靈驛站”、“網上助殘工作站”等網絡平臺建設。

  該院聘請心理咨詢師在線解答青少年困惑,設置網上預約立案、網上法律咨詢、院長信箱等版塊,讓群眾不出家門便可直接與法官交流、咨詢。

  濟民所難

  努力完善司法服務

  “加強對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務是法院需要努力的一項工作,就像司法助殘一樣,對社會弱勢群體應該予以更多的司法關愛和幫助。”陳靜瑜對南長法院“司法助殘”這個品牌贊不絕口。

  自1994年成立全國首個“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合議庭”開始,南長法院在助殘這條路上已經努力前行18年。去年5月,該院突破以往助殘工作站只在法院內部運作的模式,將站點搬到迎龍橋街道,讓殘疾群眾只需走幾步甚至在家里便可享受工作站的貼身服務。

  “奚法官,這婚我離定了,但女方要我支付2萬元補償款是沒有依據的。”瘸腿的小偉(化名)氣憤地嚷道。而女方母親則說:“我女兒是智障,離婚后再嫁很難,男方要補償我們精神損失費,不然我們絕不離婚。”

  在南長區中橋二村居委會,一對殘疾人夫妻正在鬧離婚,法官奚剛放棄休息日將假日法庭搬到了這里。經過耐心地勸解和反復地磨合,雙方最終同意了法官的調解方案。

  “謝謝法官,你們不僅上門立案、上門送達,還特地上門開庭、上門調解,省去了我們很多麻煩呢。”雙方父母說。

  “之后還要給你們上門執行呢,小偉趕緊把8000元補償款準備好啊。”奚剛笑著說。

  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至今,該院助殘工作站審理、調解涉殘案件118件,實際履行達1000多萬元。

  精神病患者是社會中的少數、邊緣群體,受到的關注相對較少,2010至2011年,該院共審理了3起精神病患者致人損害案件。數量雖然不多,但這類案件一旦發生,后果將非常嚴重,甚至無法挽回。

  為此,該院在處理這類案件中形成了三個思路:在審理過程中若發現是因監護人管理缺失而導致損害發生,就對監護人加強教育,引導監護人自覺擔負監督和管理職責;積極與社區溝通交流,建立以社區為依托的網絡監控體系,發現精神病患者存在發病跡象和征兆的,督促監護人對其約束治療;聯合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加強對精神衛生知識的普及宣傳及對家庭困難的精神病患者的義務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