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隊伍建設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關鍵。近幾年來,人民法院承擔的審判執行任務越來越繁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越來越突出,面臨的挑戰和考驗也越來越嚴峻,這對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為基層人民法院,如何應對新形勢下的挑戰,切實加強隊伍建設,推動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是亟需研究與解決的一項重要課題。本課題組以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及周邊基層人民法院為考察樣本,采用召開座談會、個別交流、司法統計、樣本分析等研究方法, 全面梳理了當前基層人民法院隊伍建設面臨的新挑戰,深入剖析了出現新挑戰以及影響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原因根源,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對策建議,并對近年來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結合新形勢就隊伍建設進行實踐探索的措施做法和初步成效進行了總結,以期對新形勢下人民法院的隊伍建設有所裨益。

 

一、現狀考察:基層人民法院隊伍建設面臨的新挑戰

 

(一)案多人少矛盾比較突出,法官審判任務繁重

 

近幾年來,基層人民法院收結案數均逐年上升。 江都區人民法院2010年收案6776件,2011年收案7718件,增幅為13.90%2012年收案8039件,與2011年相比增幅為4.16%2010年結案6740件,2011年結案7704件,增幅為14.30%2012年結案8065件,與2011年相比增幅為4.69%20131-5月收案4148件,同比上升15.13%;結案3564件,同比上升16.74%。案件數量逐年增加,而辦案法官的增幅遠低于案件增幅。江都區人民法院2010-2011年有辦案法官61人, 2012年有辦案法官65人,僅增了4人,增幅為6.6%2012年該院法官人均結案124件,比2010年增加了14件,辦案最多的法官結案超400件。案多人少矛盾導致法官審判壓力不斷加大。許多法官長期處于超負荷工作狀態,加班加點已成為常態。盡管近年來該院招錄了一部分大學生進入書記員隊伍,但這些年輕干警要進入法官隊伍承擔主要審判任務還需要較長時間的歷練。

 

(二)過于側重調解方式結案,法官形象受到一定損害

 

調解結案能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做到案結事了,但由于部分法官對"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審判工作理念的理解片面化,考核體系對調解率考核指標的過分偏重,使得審判實踐中調解工作發生了一定程度的異化,部分法官過度調解的現象普遍存在。上級人民法院對訴前調解設定目標值進行考核通報, 基層人民法院大力加強訴前調解工作,為達到目標值而進行的不懈努力相繼帶來立案難問題,導致當事人認為其訴權被剝奪。同時,訴訟調解考核高權重的設置以及列入多項考核體系,帶來了法官在訴訟過程中的過分調解,"以判壓調""久調不決""當斷不斷"以及以犧牲一方當事人利益達成的調解協議損害了當事人的部分權益,導致當事人對法官的公正立場及司法能力產生懷疑,影響了法官的公正司法形象。

 

(三)審判質效指標排名通報,法官考核壓力較大

 

目前上級人民法院對基層人民法院設定了17項主要質效考核指標,定期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單項及綜合質效指標分別進行排名通報,并在某種程度上作為評先評優的依據。受此影響,基層人民法院為提高質效指標排名,通過定期對法官個體審判質效指標進行通報、點評、排名,并與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相掛鉤等多種方式,將考核壓力傳遞到法官身上。考核的高要求、多頻次,使法官的壓力十分巨大。

 

(四)涉訴信訪考核責任過重,法官接訪維穩壓力較大

 

上級人民法院定期對赴省進京等涉訴涉執信訪情況進行通報、排名,地方黨委、政府將涉訴信訪工作全面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在全國、地方"兩會"、重大節日等重要時期,法官要對重點信訪人員做好穩控、矛盾化解等工作。如出現進京上訪人員,無論何種原因、上訪有無道理,法官都要赴京接人、穩控,并追究相關責任,甚至實行"一票否決"。上述考核方法迫使基層人民法院把相關責任分解到具體法官,并納入法官業績考核。在這種考核體制下,一些當事人"信訪不信法",無理纏訪鬧訪,給法官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甚至出現個別一線辦案法官不敢判案,不愿辦案,要求調到非辦案部門的現象。

 

(五)司法權威弱化,法官被認同感明顯下降

 

新形勢下,受多種因素的影響,社會民眾對人民法院、法官的信任和滿意度較以往有所下降,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下降,司法權威弱化。特別是在行政訴訟案件中,受各種因素的制約,人民法院不能輕易判決行政機關敗訴,需通過協調撤訴來化解這類案件矛盾,常使當事人對法官產生不信任,甚至產生敵對情緒。民商事案件訴訟過程中,法官更是經常受到辱罵、恐嚇、誣告、誹謗等人身攻擊。法官作出裁判以后,當事人由于對法官不信任,導致對裁判結果的不認同、不執行,法官的辛苦努力難以得到社會認同。

 

(六)職級待遇不高,部分干警積極性受到一定挫傷

 

基層人民法院法官超額的工作量與超負荷的身心壓力,并未相應帶來政治待遇與經濟收入的同步提升。實行陽光工資政策以后,人民法院原有的福利待遇或獎勵政策被取消,物質收入一定程度上又回到"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狀態,法官的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職級方面,雖然中央、省相關部門出臺過政策,要求高配法官職級,但在基層落實起來較困難。根據勞人薪【198756號和蘇工改【883號文件精神,江都區人民法院154名在編干警中副科級以上干部職數應為54名,實際只有31名。 同時,基層人民法院干警在晉職晉級上,與同期進其他機關的公務員相比,要遠慢于黨政其他機關。由于付出與回報的不對等乃至倒掛,挫傷了干警的工作積極性。

 

(七)職業尊榮感逐漸缺失,人才流失數量增多

 

受辦案壓力、當事人信訪、福利待遇不高、職務職級落實較慢等因素的影響,法官的成就感和職業尊榮感較差,部分法官不再以法官職業為榮,一些法官主動調往黨政其他機關,出現人才流失斷層現象。2009年至2013年,江都區人民法院共有8名干警流向黨政機關。而近三年揚州全市法院干警流失人數達到47人,且這些干警大多是具有豐富審判經驗和扎實理論功底的一線辦案人員。

 

(八)理想信念有所動搖,進取意識有所淡化

 

理想信念是支撐法官從事繁重勞動,激發工作積極性的巨大推動力。然而,隨著各種利益關系的調整和社會矛盾的加劇,社會各種文化思潮和價值觀念沖擊著法官的思想,金錢、權力、人情等誘惑不斷增多,少數法官理想信念有所動搖,個別法官存在理想信念模糊、社會責任感缺乏、艱苦奮斗精神淡化、團結協作觀念弱化等問題,積極進取的意識不強。

 

(九)司法需求不斷增長,干警能力作風仍需改進

 

從隊伍整體情況來看,基層人民法院干警文化素養不斷提高,學歷層次不斷上升, 但其中大部分干警的學歷為后期進修所得。當前,基層人民法院干警業務理論水平提升較慢,而疑難復雜案件和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新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不斷出臺,干警在繁重的審判任務和繁雜的行政事務壓力下,很難抽出時間開展有效學習,導致干警司法能力與不斷增長的司法需求不完全相適應。由于工作壓力較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少數干警存在工作情緒急躁、作風漂浮,有時對待當事人態度生硬、粗暴,工作作風有待進一步改進。

 

二、原因分析:基層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新挑戰的成因根源

 

(一)審判資源增加配置難度較大

 

受編制限制,當前基層人民法院無法通過招錄方式大量增加干警數量。而在有限的政法編制中,又有相當一部分干警因繁雜的行政等事務不在審判一線。受地方政策的影響,部分未到退休年齡的院領導和中層干部退居二線,導致實際辦案人數減少。另外,部分接近退休年齡的法官因審判壓力較大、身體機能、進取心下降等原因,工作積極性不高,甚至存在懈怠辦案現象,使得基層人民法院審判力量難以應對不斷增加的審判工作任務,案多人少的矛盾凸顯。

 

(二)審判質效考核內容設置并不完全科學

 

目前,人民法院的審判質效考評指標內容設置不盡科學、合理,甚至存在相互沖突和矛盾的地方,不完全符合審判規律和法治思維。如結收案比和結案均衡度的設置考核沒有充分考慮到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官已經在長期超負荷辦案,案件的收案受春節、農忙等時令的影響較大等因素,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的設置考核沒有充分考慮案件依法中止、延期、公告、鑒定等情況。在上述考核指標體系下,上級人民法院將考核結果進行排名通報或作為評判下級人民法院工作業績的主要標準,造成基層人民法院可能會用不恰當的政績觀對干警進行考核,其結果往往難以令人信服,不但增加干警工作壓力,還影響干警工作積極性。

 

(三)涉訴信訪工作機制不健全

 

在當前形勢下,當事人在利益的驅使下,通過上訪、鬧訪表達訴求的情形逐漸增多。上級人民法院以及地方黨委、政府通過指令基層人民法院接訪帶人、勸返、落實穩控、排名通報、責任追究、一票否決等信訪制度,特別是對赴省進京上訪的案件不管當事人的訴求是否合理,均要求法官外出帶人、穩控,想方設法化解信訪矛盾,致使部分上訪人的不合理訴求得到滿足,不僅影響了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且帶來了負面的社會導向。當前對涉及""""的情形、訴求合理與否的狀況不予區別的信訪考核機制并不科學,牽涉了基層法官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并給辦案法官帶來較大的壓力。

 

(四)司法外部法治環境欠佳

 

人民法院的憲法地位沒有得到切實落實, 外部因素對司法裁判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部分民眾缺乏對司法規則的自覺遵守和價值認同,有的通過網絡、媒體等對辦案法官施加各種壓力以影響裁判結果。一些媒體為追求新聞效應進行負面夸大或失實報道等行為,一定程度地影響了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也使得法官的職業尊榮感在持續高壓和負面宣傳中逐漸缺失。

 

(五)法官職業保障不到位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利益格局的調整和思想觀念的變化,起訴至人民法院的糾紛矛盾越顯尖銳,部分當事人采取謾罵、侮辱、誹謗、威脅等偏激方式表達訴求帶來的司法安全問題越來越嚴重,使得法官職業風險不斷提高,職業尊榮感不斷下降。另一方面,法官在職業地位、工資收入、福利待遇等方面幾乎與同級別其他公務員沒有差別,且職務晉升空間相對狹小。法官職級高配等很少的法官職業待遇政策也很大程度上落實不到位。

 

(六)理想信念培塑成效不大

 

思想政治教育的務虛性,使其效果作用難以顯現。部分基層人民法院重審判業務而輕思想政治教育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基層人民法院對價值觀念、服務宗旨、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缺乏有針對性的教育,少部分干警沒能樹立堅定的理想信念。另外,有的基層人民法院黨組織活動較為松散,通過黨內相關活動開展實現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作用未得到有效發揮,有的黨員干警在人生觀、價值觀上的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明顯。

 

(七)干警能力水平的提高具有長期性

 

干警司法能力的有效提升主要依靠其對新知識、新理論和新方法的學習培訓。一直以來基層人民法院干警工作任務繁重,難以有時間和精力進行系統學習,造成能力水平提升較為緩慢。同時,在有限的培訓中,培訓時間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之間常存在沖突,且通過短期培訓提升干警能力水平的作用見效甚微,業務素質培訓對干警能力水平的有效提升作用并不太大,干警能力水平的提高需要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

 

三、解決之道:加強基層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對策思考

 

(一)挖掘人力資源,調配擴充審判資源

 

解決案多人少問題必須從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自身工作著手,從內部找原因、挖潛力。人力資源的挖掘和審判資源的合理配置,能夠有效提高審判效率,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案多人少矛盾。一是要認真研究法官配比和案件飽和度,通過深入調查研究,科學合理地分析研判一個法官的飽和工作量,并以此為標準配置法官人數,分配工作任務。二是嘗試推進書記員管理體制改革,一方面解決好政法編制的聘任制書記員職業發展問題,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聘任制書記員中公開選拔初任法官人選,盤活潛在法官資源;另一方面嘗試書記員市場化聘任與管理制度,通過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模式,實施單獨的書記員序列管理,解決書記員占用編制問題,將有限的編制資源用于法官選任,使更多的具有審判資格的干警集中到審判一線,同時也有利于保持書記員隊伍穩定。三是適當充實人民陪審員力量。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參審作用,既能彌補人民法院審判力量不足,又能發揮司法公正廉潔監督作用。四是針對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類型的特點,設立環境保護、交通事故、勞動爭議、房地產、婚姻家庭等類型案件的審判庭或專業合議庭,研究開發使用類案文書自動生成系統,培養聚集專業特長人才,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五是加大青年干警的培養工作力度,推動解決基層法官人才斷層流失問題。

 

(二)修改完善考核體系,緩解法官工作壓力

 

考核體系在某種程度上是審判執行工作的"指揮棒",科學合理的考核體系能夠引導法官科學辦案,并能幫助一線法官松綁減負。對現有考核指標設置進行科學調整并確定合理權重是緩解基層人民法院法官工作壓力的當務之急。一是科學設置合理的質效指標考核內容。要嚴格按照法律精神和審判規律設定質效指標,適當增減指標或調整其權重,如對訴前調解成功率、結收案比不作考核;對訴訟調解率等規定合理幅度或下調其權重;對涉訴信訪案件的信訪原因進行分類,改變不問原因就采取一票否決等做法,建立有效的信訪終結制度等。二是注重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一方面發揮考核結果的激勵導向作用,將考核結果與法官年終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等適度掛鉤,明確法官努力方向,但要防止走極端,僅以"數字"論英雄。另一方面基層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考評結果找準本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調整平衡辦案力量,拾遺補缺。

 

(三)建立干警職業保障機制,激發干警工作積極性

 

一是積極推進落實干警職級待遇。基層人民法院要主動加強與地方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的溝通協調,上級人民法院也要積極協助基層人民法院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不斷推進落實干警職級待遇,并形成相關制度。二是完善內部從優待警相關機制。將關心和愛護基層干警納入制度化軌道。定期開展心理疏導工作,開設心理講座與咨詢,幫助基層干警減輕心理負荷,營造內部關愛和諧的氛圍。定期組織干警進行身體檢查,適當開展文體活動,增強干警身體素質。要關心和幫助干警解決生活實際困難,如大病救助、子女上學、就業等問題,增強干警的歸屬感,激發干警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

 

(四)優化外部司法環境,提升干警的職業尊榮感

 

一是堅持依法公正審判,通過審執活動服務發展、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為地方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服務,通過公正司法來獲得地方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對人民法院、法官的理解和尊重。二是積極推進司法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通過組織公開示范庭、開展巡回審判等活動,使群眾走進司法、了解司法,進而理解司法、信任司法。三是注重發揮行政審判規范行政機關行為的功能。發揮行政審判輻射作用,做到審理一起案件,規范一類行為,加強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引導。四是加強司法宣傳。充分運用案例報道、以案說法、媒體宣傳等手段,向社會宣傳法治理念,宣傳人民法院工作,塑造法官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加強內部文化建設,有效凝聚隊伍力量

 

一是圍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司法為民宗旨,結合各地實際,確立品牌目標,加強文化建設,營造文化氛圍,為干警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減輕干警工作的壓力。二是提升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的內涵。注重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相結合, 在立案、審判及辦公等場所布置形式多樣的名言警句或書畫,使干警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熏陶。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司法論壇、研討會、主題演講、與高校建立實踐基地及青年干警論壇等文化交流活動,提高干警的文化素養。三是創新形式,打造人民法院管理文化和審判文化。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狠抓每項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制度有效實行。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落實司法為民措施。通過創新發揮文化作用,引領人民法院工作邁上新臺階,樹立和增強干警的自豪感。

 

(六)推進能力作風建設,增強隊伍整體素質

 

一是強化干警法治思維。加強干警的教育培訓,教育干警自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想問題、辦案件、干工作,在執法辦案中堅決守住法律底線,樹立司法的民本意識和司法的謙抑品格。二是不斷提高干警司法裁判水平。注重崗位練兵,圍繞提高駕馭庭審和依法裁判的能力和水平,深入開展獨任審判庭、優秀合議庭、精品案件及優秀裁判文書等競賽活動,形成比中趕、趕中學的進步成長氛圍。三是深入開展"兩評查"活動。采取示范觀摩和自評自查相結合,現場旁聽庭審和評查庭審視頻錄像相結合,以評查找差距、補短板、促審判,進而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四是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大力弘揚司法的人文性和謙抑性,通過每一個具體案件的審判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內控制度體系,堅持把預防警示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查辦違法違紀行為作為加強隊伍建設的重要環節,規范工作流程和干警言行舉止,打造公正廉潔文明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及法官被認同感。

 

(七)深化黨建工作,發揮黨員干警的積極引導作用

 

始終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工作思路,在隊伍建設中充分發揮黨組織尤其是黨組的核心作用。一是強化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帶隊伍。院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嚴格管理,營造風清氣正、奮發向上的氛圍,增強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二是加強黨組織和制度建設,合理設置黨的基層組織,把黨支部建在庭上。建立健全支部各項工作制度,推進黨建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三是結合執法辦案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充分發揮黨員干警的先鋒模范引領作用。

 

四、實踐探索:江都區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特色樣本

 

(一)探索市場化運作與內部資源優化相結合,努力實現人力資源效能最大化

 

案多人少是基層人民法院目前面臨的最為普遍的問題之一,積極挖掘現有人力資源效能是解決該問題的關鍵所在。江都區人民法院著力從四個方面采取措施,加強人力資源建設。一是積極推進司法輔助人員市場化招聘管理。該院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書記員10名,2013年上半年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駕駛員10名,將政法編制內部分符合條件的書記員任命為法官,充實到審判一線,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審判資源不足的壓力以及辦案人員的工作壓力。二是加強人民陪審員隊伍建設。2012年,該院選拔并提請區人大任命了50位人民陪審員,充實審判力量,并組織人民陪審員參加司法技能培訓,解決人民陪審員陪而不審的問題。三是成立法警執行中隊充實執行力量。針對司法安全保障工作的特點,在招收輔警的基礎上抽調部分素質較高的法警成立執行中隊,協助執行局開展執行工作,緩解執行工作人員不足的矛盾。四是建立"一站五員"工作機制, 充分利用基層社會力量協助人民法院開展相關工作。

 

(二)創新工作機制與細化審判管理相結合,優化審判質效減輕干警工作壓力

 

一是探索建立"訴訪分離"工作機制。明確""和人民法院"內部訪""外部訪"區分標準,制定""""處置流程,使一線辦案法官不再承擔""的職責,減輕其信訪壓力和心理負擔。與地方黨委、政府溝通協調建立與人民法院工作無關的"外部訪"移送有關部門處理辦法,使法官從"外部訪"中脫離出來。二是秉承"資源整合"原則,成立民商事案件法律文書送達組,專門負責送達等事務性工作,既有效解決當前的"送達難"問題,又讓辦案法官從司法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聚精會神地審理案件。三是成立專門審理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的審判庭,每年處理相關案件逾千件,有效提高辦案質量和審判效率。四是實行排期開庭,并對排期開庭后的案件實施嚴格的節點控制和流程管理,加強審限跟蹤,推進審判工作更加集約化、高效化。

 

(三)平衡付出回報差距與注重生活關愛相結合,提升干警工作積極性

 

一是積極探索"付出回報平衡機制"。為打破"干多干少一個樣"的格局,出臺了審判執行超辦案件獎勵暫行制度,對辦案多的干警進行物質獎勵,激發干警工作熱情和主觀能動性。二是以人為本切實關愛干警身心健康。每年組織一次健康體檢并逐一建立健康檔案。建立干警心理疏導工作機制,通過定期普查干警心理狀況,耐心聽取干警心聲,及時疏導心理障礙。三是探索多元法院文化建設。近年來先后投入20余萬元加強基層人民法庭和院機關文化建設。在堅持培育現代法治文化的同時,注重營造活潑寬松法院文化氛圍,為干警營造良好工作環境,緩解干警浮躁情緒和工作壓力。

 

(四)搭建成長平臺與營造競爭氛圍相結合,讓干警職業規劃更具期待性

 

一是實行新老法官"傳幫帶"制度。研究出臺《關于對青年干警實行"一幫一"傳幫帶導師制度實施方案》,為55名青年干警指派導師,規定導師在日常工作中以語言傳授、行為示范等方法指導、影響青年干警,為傳承老法官的審判經驗、方法技巧和職業品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與南京師范大學聯辦法律碩士培訓班,為干警實現在職教育、提高學歷層次、提升自我價值創造機會。三是實施"人才培養計劃"。堅持不拘一格的選人用人標準,加大對青年干警的培養使用力度,激發干警的進取心。四是成立"青年法官讀書研究會",定期舉辦專題研討活動,夯實司法理論基礎,提升干警審判實踐能力和水平。

 

(五)創新司法公開方式與拓寬宣傳渠道相結合,贏取社會理解認同提升干警職業尊榮

 

正義不僅應當得到實現,而且應當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得以實現。當前,司法公開力度不夠是導致法官被認同度不高和職業尊榮感缺失的重要原因。為此,江都區人民法院積極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善。一是實行"文書附頁"制度,將裁判文書涉及的法律條文的內容及違規違紀舉報方式隨文書同步送達,增強法律釋明和廉潔司法監督效果。二是開通短信法律服務平臺,將院工作動態和重要活動及時向黨政機關領導、社會各界人士通報,贏得大家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與支持。三是與地方黨刊《江都快報》聯辦《法苑速遞》專欄、與江都電視臺合作打造《龍川法苑》專題節目,每兩周一期播出江都區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既以案說法,宣傳法治,又建立起一個讓社會了解法院、理解法官的平臺,有力提升了人民法院的整體形象。

 

(六)強化內部自律與外部監督相結合,提升干警公正廉潔意識

 

在內化廉潔意識的同時,堅持自覺接受外部監督,確保干警隊伍不出問題。一是推行"四表工作法" 及時掌握干警在辦案過程中的服務態度和工作作風,督促干警時刻注重自身的言行舉止。二是成立內部自治組織--"風紀委員會"。由50名風紀委員對全院工作進行風紀監督和糾察,將廉潔司法教育監督日常化。三是建立信訪案件評查制度。注重從各類來信、來訪中查找、發現違法違紀線索,切實做到有報必查。四是定期召開律師、法律工作者代表座談會,聽取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強化外部監督,促進司法公正廉潔。

 

(七)加強黨組織建設和黨員自身建設相結合,提升干警司法為民意識夯實理想信念

 

找準黨建與審判工作融合的切入點,全面加強黨建工作,切實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一是加強組織建設。今年4月,公開選任一名同志擔任黨總支專職副書記,專抓院黨建工作。在審判業務部門設立部門正職編制的政治教導員,強化思想教育工作。調整基層黨組織設置,將黨支部建在庭上,推動黨建與日常工作相互促進。二是強化黨員意識。制作黨員席位卡,時刻提醒黨員注意自己的黨員身份,既方便群眾監督,又促使黨員干警在崗位上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三是評選設置黨員先鋒模范崗。通過競爭評選共產黨員先鋒模范崗,并進行獎勵、弘揚,形成創先爭優氛圍。

 

經過不懈努力,近年來江都區人民法院的隊伍狀況發生了較大變化,干警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審執工作質效大幅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區四套班子領導及社會各界滿意度明顯上升。該院被評為"全省法院基層基礎建設示范點""集體三等功""江都區文明行業""揚州市文明單位"等。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基層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并隨著審判執行等有關工作的變化而出現新的挑戰。全力推進人民法院隊伍建設是一個永恒的主題。人民法院隊伍建設要適應新形勢,應對新挑戰,解決新問題,就需要加大調查研究力度,拓寬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推進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取得新進展,從而推動人民法院工作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