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誠、為民、公正、廉潔”這八個字是黨和人民對政法隊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廣大政法干警必須自覺堅持的共同價值取向。著名作家巴金曾經說過:“支配戰士行動的是信仰,他能夠忍受一切艱難、痛苦,而達到他所選定的目標。”當今世界,各種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更加頻繁,一些領域道德失范、誠信缺失,一些社會成員人生觀、價值觀扭曲,這給法官隊伍建設帶來嚴峻考驗。

 

作為一種獨具特色的職業道德和價值觀念,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如何從理論走向實踐,真正成為引領法官行動的精神力量,筆者認為,應當把核心價值觀轉化確立為法官的職業信仰。

 

一、            確立核心價值觀作為法官職業的信仰體現了時代的要求

 

價值觀是指一個人對周圍的客觀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義、重要性的總評價和總看法。一定主體的價值觀,往往是多種多樣的。比如,可能形成一定的經濟價值觀、政治價值觀、文化價值觀、軍事價值觀、審美價值觀、婚姻價值觀等等。各種價值觀的地位并不相同,有的處于主導地位,有的則處于從屬地位。核心價值觀就是整個價值體系中居主導地位、起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是價值體系中最基礎、最核心、最穩定的部分。價值觀是多元的,核心價值觀則是惟一的。

 

法官職業信仰是指法官在法律職業形成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職業信仰,并成為法官職業共同的精神追求。一直以來,對于法官職業信仰的理解和定義,就是法官對法律的精神追求,表現形態有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觀念、法律意識等等。但如果把法官職業信仰僅僅局限于對法律的公正和維護,則沒有能夠理解信仰的真正內涵。

 

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實踐者,法官負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神圣使命,這要求這個特殊的職業領域有正確的價值取向和精神坐標。而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完全順應了時代要求,迎合了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忠誠是前提,為民是主旨,公正是靈魂,廉潔是基石。四者相輔相成,構成了有機統一的整體。在這種精神力量、職業信仰的感召下,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就成了法官的職業追求,從而自覺把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落實到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可以更加有力地通過司法審判保障改革發展,促進穩定和諧,樹立和維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法官職業信仰的培育與建立

 

馬克思曾說過,物質世界的增值必然伴隨著人的世界的貶值。當社會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發展錯位、或精神文明建設滯后于物質文明建設,人的生活便不可避免地淪落為一種物質化的追求行為,人生的價值意味也蕩然無存,從而帶來信仰的普遍缺失。鄧小平同志在總結改革開放二十年來經驗時說過,最大的失誤是“教育”,其中,主觀世界改造的缺位是一個重要因素。我國的民主法治進程也是一個不斷探索、不斷完善的過程,作為執掌法律的職業群體,法官的地位和作用日顯重要,因此,法官群體不僅要完全、充分地認識職業性質,更且要堅定地擁有職業信仰,唯此,在社會轉型期面對各種利益矛盾沖突,感受不同價值觀的激烈碰撞的時候,我們的法官才能不至對社會、對法治、對法官職業本身產生困惑和迷惘。培育與建立法官職業信仰,筆者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職業信仰培育機制。各級法院要重視法官職業信仰的建立,尤其要注重搞好頂層設計,進一步擴大社會各界的理解認同度,法院政治部門要作為重點,系統計劃和規劃,穩步推動和督導核心價值觀和職業信仰培育工作同步落實,配套完善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和職業信仰培育的法規制度,真正使教育活動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豐富職業信仰教育內容。要開展經常性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堅持把理想信念教育、塑造干警高尚的思想品格作為重點,結合審判實踐,把法官職業信仰內容滲透到審判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因人、因地、因時制宜,根據不同對象及工作特點,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的學習和加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的教育,指導干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要針對不同時期的審判活動,不斷加強法官的職業道德的教育,強化干警增強愛崗敬業、為民服務的思想,引導干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觀,使干警在執法活動中忠實于黨的政策、路線、方針,忠實于國家憲法和法律制度,忠實于人民的利益,忠實于事實真相,始終保持法官隊伍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是擴大職業信仰教育影響。要圍繞忠誠教育、群眾觀念再教育、廉潔從政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紀律作風教育,加強對法官職業信仰的宣傳,大力宣揚法官在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中履行職責、服務大局、維護穩定、保障民生、廉潔執法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和涌現的先進典型。要突出宣傳法院文化建設,從不同角度、不同深度充分展示法院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展現法官群體的頑強拼搏精神,以不斷擴大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的效果。

 

三、推進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活動、塑造法官職業信仰的路徑

 

培育核心價值觀,塑造法官職業信仰,在法官隊伍的思想教育中,地位不可替代,作用舉足輕重。從實踐來看,任何一種科學理論都具有與時俱進的品質,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內容精煉,但涵義豐富、外延寬廣,給我們組織開展教育培育活動留下了廣闊的空間,因勢利導、乘勢而為,不斷賦予教育培育活動新認識、新內容、新方法,必將對培育活動的深化轉化起到重要的引領和導航作用。

 

一是教育實踐活動要注重計劃性。組織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實踐活動,要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法院干警職業道德教育、紀律作風教育、廉潔從政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大力弘揚“忠誠、為民、公正、廉潔”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可結合年度工作任務實際,制定核心價值觀培育工作意見,分專題、分時段、分任務、分活動科學合理安排,拿出詳細計劃,讓主題教育活動與法院工作任務相融滲透、互促推動,使培育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持續生效。

 

二是教育實踐活動要堅持制度化。要結合法院工作實際,認真制定符合法官核心價值觀要求、有利于促進法官核心價值觀養成的規章制度、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把法官核心價值觀的要求細化到法院工作的每個方面,落實到審判、執行工作的各個環節,使法官明確應該追求什么,反對什么,切實增強培育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的針對性。

 

三是教育實踐活動要講求實效性。推動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化轉化要注重健全激勵機制,可圍繞單位年度任務和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可行的獎勵措施,把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績效作為法官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年度創先爭優活動掛鉤,定期搞好檢查講評,并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持續推動教育實踐活動健康開展。

 

我國已進入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往前進發展的道路上,將面臨來自多方面的風險挑戰 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肩負著打擊犯罪,維護圍家安全,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職責。開展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塑造法官職業信仰,努力建沒一支過硬的法院隊伍,是時代的要求,也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嶄新歷史使命。迎接風險挑戰,當前最迫切的問題,人民法院應著力解決法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司法審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使廣大法官的理想信念更加堅定,警民關系更加密切,法院工作成效更加明顯,為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十二五 ”時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