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建華,1985年進入法院,現任清浦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在清浦區法院24年的工作經歷中,莊建華一直從事民商審判工作,他忠實地履行法律賦予的莊嚴使命,把無私的奉獻和強烈的責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勤勤懇懇,踏踏實實,任勞任怨,以扎實有力的腳步,踏出一串串閃光的足跡:2007年以來,莊建華法官共審結民商事案件356件,其中調解、撤訴結案的203件,調解、撤訴率達58%,法定期限內結案率達100%。莊建華同志曾多次被評為院先進個人, 2001年被評為院工作標兵,2002年被市中院記個人三等功一次,2003年淮安市嚴打整治斗爭中榮獲個人三等功,被省高院記個人二等功一次,2008年在院里組織的“百日辦案競賽”中獲一等獎。

一、心系工作,盡職盡責

“案子交給莊法官,我們沒有什么不放心的。”不只一個當事人曾說過這樣的話。對莊建華來說,這種評價一點都不過分。自投身民商審判工作以來,他本著高度的責任感和強烈的事業心,認真負責,嚴密審慎,盡心盡力的處理每一件案件。

在辦案過程中,莊建華注重發揮訴訟調解的作用,堅持調判結合,在分清是非、析法明理的基礎上,以誠心感動人,以耐心引導人,以真心啟發人,以公心教育人,以有效的思想疏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做到案結事了。2009年初,莊建華承辦了一批住戶欠交物管費的物業管理糾紛案件,該批案件雖然事實清楚,但是住戶多為下崗職工,如果處理不當,會使物管部門和住戶的矛盾更加激化,為此莊建華認真分析案情,努力尋找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親自上門挨家挨戶向住戶送達法律文書,同時耐心了解住戶欠交物業管理費的原因,并把住戶的要求及時反饋物管部門,引導當事人換位,設身處地地考慮對方的難處,增加理解,有的被告見法院人員親自上門就主動還款,要求調解,最后他所承辦的這批案件均以調解結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通過精心審理每一起經濟糾紛案件,為民解憂,莊建華讓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糾紛,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尊敬和信賴。

二、立足本職,維護穩定

莊建華在辦案中十分注重服務大局與依法辦案相結合,在審判工作中,他始終把審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作為頭等大事來考慮,嚴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同時,又切實保障社會穩定。特別是對群體性訴訟案件,他總是充分考慮各方面的不利于社會穩定的因素,耐心地做好疏導工作,化解矛盾,把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在審理清浦區襯衫廠破產一案時,職工意見大,擔心拿不到安置費用,債權人也有意見,認為資產拍賣后應該先償還他們的債務,一些債權人甚至四處寫信告狀,莊建華及時組織職工代表開座談會,穩定職工的情緒并盡快安排資產評估,一次性付清職工的安置費,并交足所欠養老金。同時多方面做好各債權人的工作,講明破產的法律規定,解釋破產債權債務的清償順序,讓債權人理解法院工作。目前,該公司的破產案已經順利審理終結。

三、化解矛盾,服務大局

作為從事民商審判工作的法官,清浦區企業眾多,經濟糾紛也多,莊建華處理的案件多與企業有關,為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他經常深入企業,了解生產經營狀況,化解經濟糾紛。在平時辦案過程中,他始終以化解矛盾為目標,以一名法官的滿腔熱忱為經濟建設的大局服務,為社會的安定和諧服務。

20093月份,莊建華承辦了原告江蘇安邦電化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北新豐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邯鄲市良辰樹脂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該案兩被告原系一家企業,企業改制后從河北新豐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成立了邯鄲市良辰樹脂有限公司,在改制前新豐公司拖欠安邦公司137萬元的貨款,遲遲不肯支付,改制分立成兩家企業后,對這筆債權更是互相推諉,誰也不想承擔付款責任,被訴至法院后,也是消極應訴,先是為了拖延時間而提出管轄權異議,并聲稱就是判決了也要把官司拖到底。針對這種情況,莊建華并不是簡單地下了一份管轄權裁定,然后坐等雙方開庭,而是多次與兩被告的企業負責人通話聯系,為案件做調解工作,起初被告的負責人對他只是敷衍了事,有時甚至連電話也不接,但是莊建華并不因此而放棄,而是相方設法與對方進行對話,手機不接就打辦公室電話,總經理不接就與副總聯系,精誠所致,金石為開。最后兩被告終于被他鍥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動,同意與原告進行協商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莊建華通過細致的清算帳目,核實證據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終使各方當事人最終化干戈為玉帛,兩被告不但與原告達成了和解,而且積極履行了和解計劃,先是用價值40多萬元的貨物抵沖了部分貨款,其余的款項全部用匯票支付,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對這樣的處理結果,原告安邦公司非常滿意,稱:“當初為了討回這筆款項,我們派人多次往返于淮安與河北之間,不知道花了多少差旅費,結果也沒有把錢要回來,起訴以后,因為被告開始拒不付款的態度,公司本來已經做好了長期訴訟的準備,而且也做好了打贏官司也未必拿回全部貨款的心理準備,但是沒想到莊法官不厭其煩,耐心做被告工作,終于把被告拉到了調解桌上,不是空頭調解,而是付清了全部貨款,我們怎么也想不到能有這樣的結果。而且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莊法官沒有喝過我們一口水,吃過我們一頓飯,對此,我們對莊法官的為人更為敬佩。愿像他這樣的法官越來越多!”

四、知足常樂,無欲則剛

法官掌握著司法裁判權,難免會受到利益的誘惑,當事人向法官請吃、送禮甚至行賄的現象在所難免,但是莊建華卻從來拒腐蝕而不沾。莊建華深知法官的權威不僅來自法律所授予的權力,更來自法官自身人格力量的支撐。從事民商審判工作二十幾年,莊建華以“知足常樂,無欲則剛”為座右銘,始終堅持“自省、自獨、自警、自慎”,在工作中忠于職守,在日常生活中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多次拒禮拒賄拒吃請,對待親友不徇私情,對待當事人不卑不亢,珍惜職業聲譽,保證自己的行為無損于人民法官公正無私的形象。曾經有一位當事人因部分訴訟請求沒有證據支持,通過莊建華的一位朋友找到莊建華家,請他幫忙,臨走時留下一個厚厚的信封,莊建華讓他把信封拿走并告訴他,該贏的輸不了,該輸的贏不了,法官辦案只對案件負責。那名當事人只好把信封收回,后來他又曾經多次托熟人宴請莊建華,均被莊建華婉言回絕,而他的那一部分訴訟請求最終由于沒有足夠的證據而沒有得到支持。面對通過多種關系找上門來的誘惑者,他坦然自若:“吃人家的口軟,拿人家的手短,如果吃了你的,拿了他的,我就不能擺正自己的心去公正地審理案件,那我就不配當一名人民法官。”莊建華的行為真正體現了人民法官的一身正氣、兩袖清風。

作為一名奮斗在審判一線的基層法官,莊建華20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為維護百姓利益,營造和諧社會環境無私奉獻,成為深受群眾敬重的好法官。他始終保持一個共產黨人的高風亮節,用自己的言行維護著法律的公平、公正,用實際行動履行了他的入黨誓言,兌現了他對人民的諾言,展現了一個優秀共產黨員、優秀人民法官的風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