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自“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豐縣法院迅速啟動,突出重點,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圍繞容易發生問題的薄弱環節,切實采取多項措施,認真整改,把專項整改活動真正落到了實處,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
  一是采取“四個嚴格”進一步規范刑事強制措施。該院針對以往刑事案件強制措施適用不夠規范的現象,制定出臺了《關于規范刑事案件強制措施的具體規定》,嚴格強制措施的適用條件、適用種類和審批程序以及責任追究制,確保合法、準確、有效地打擊犯罪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二是提高民事案件的調解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該院針對實際加大調解力度,將調解貫穿于整個訴訟活動的始終,要求法官在辦案過程中耐心地做足做細調解工作,力爭使最終的訴訟結果“讓原告滿意,讓被告心服”。通過一致努力,2005年1-6月份的民事案件調解(含撤訴)率高達61%,同比增長了近13個百分點,有效地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三是開展普法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針對群眾提出的法院法律宣傳工作做得不夠的意見,法院組成了“法律咨詢團”上街進行普法宣傳,并不定期下鄉進行法律宣傳,“送法進田間地頭”,提高了老百姓的法律意識,讓老百姓對法院的工作更加了解和支持,改善法院在群眾中的形象,提高法院的社會公信力,為法院各項工作的開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
  四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倡廉工作不放松。該院通過召開會議傳達上級廉政會議精神、實施廉政保證金制度、簽訂責任狀落實廉政責任、對典型案例組織旁聽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廣大干警進行警示教育,增強了法官的廉政意識。
  五是規范執行程序、執行行為,確保執行公正。法院緊密結合執行工作實際,針對容易問題的各個環節,找準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務求實效,做到有錯誤必究,有問題必查,不圖形式,不走過場。進一步完善了執行工作的各項措施,規范了執行工作程序,提高了執行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案件執結率和執行標的額到位率也明顯提高。


      

   
文章出處:豐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孫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