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今年以來市法院執行局加大了對基層法院指導與監督的力度,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制定了《關于加強執行工作管理與監督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對基層法院執行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為增強執行能力、體現司法為民宗旨,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執行工作,全市法院執行工作應當圍繞“公正、效率、效果”中心,以達到和保持執行案件的良性循環為目標,以執行工作規范化建設和隊伍建設為抓手,從內部著手,從自身做起,加強執行工作的管理與監督,鞏固執行改革成果。根據有關法規以及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執行工作的規定,結合我市兩級法院實施《執行工作細則》的情況,經市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制定了《意見》,主要對執行案件立案、執行過程管理、執行信訪、執行作風、制度建設、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范。
  二、加大了執行案件指定管轄的力度,積極為基層法院排憂解難。今年以來,因前兩年區劃調整等因素導致一些法院執行力量發展不平衡,在近年來有所表現,產生一些積案,市法院指定交叉執行案件246件,雨花臺區法院接收100件,下關區法院接收55件,秦淮區法院接收51件、浦口區法院接收11件、高淳縣法院接收4件、鼓樓區法院接收2件,江寧、棲霞、六合區法院各接收1件。在很短時間內,秦淮、下關、浦口區法院即執結了21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三、制定下發《執行款物管理規定》,全面規范執行款物管理工作。針對前兩年基層法院在執行款物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市法院執行局會同監察室制定了《執行款物管理規定》,對全市法院執行款物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規范,對于防止和杜絕執行人員違法違紀行為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組織檢查全市法院執行工作,推動落實省法院《執行工作考核辦法》。為了加強對基層法院執行工作的指導,市法院定于9月20日至22日,對全市法院的執行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對56項工作分別打分,查出不足,督促其糾正。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執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