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華山法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的若干規定》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能調則調,該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調解原則,積極推行“一審二調”模式,調解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
  今年1-9月份,華山法庭共受理各類案件XXX件,審結XXX件,其中調解結案XXX件,調解率為59.3%,同比上升了11.2個百分點,初步形成了“多調少判”的格局。
  華山法庭始終把民事調解工作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充分發揮調解化解矛盾、平息紛爭的積極作用,積極實行“一審二調,再審再調”的模式,在第一次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并非立即下判決,急于結案了事,而是給當事人一個思考期、緩沖期,耐心地辯法析理,做足做細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調解率,收到了較好地社會效果,有力促進了基層和諧社會的健康發展。
      

   
文章出處:豐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豐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