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編者按:1月23日,江蘇省響水縣人民法院從立案到執行,僅用7個小時就為客運公司執結了(先予執行)一輛價值近百萬元的客車案,既保證了車輛春節期間正常營運工作,又為當事人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執法理念,受到當事人的高度稱贊。為此,原告新國線集團(上海)運輸有限公司寫來感謝信,向人民法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現將來信刊登如下,以饗讀者。

                        感謝信

致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人民法院:
  我司滬A-97345大客車于2006年元月17日,被姬某等人扣留,嚴重影響到了我司春運期間正常的營運工作。我司于元月23日向響水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事當即引起響水縣人民法院領導的高度重視,本著為群眾解決困難,一切為人民利益著想的精神,在響水縣人民法院院長吳敦、副院長李富金的帶領下,民一庭庭長宋躍進、審判員秦廣林以及法警大隊徐銀志大隊長等同志不顧個人安危、任勞任怨、秉公執法,在受理本案的當天就將我司被扣車輛成功解救出來。響水縣人民法院眾位同志不辭辛苦、堅決捍衛人民利益的工作作風與思想品德,深深地感動了我們。
  我們在對響水縣人民法院眾位同志表示最誠摯感謝的同時,懇切希望響水縣人民法院及其他政府相關部門能夠對以上諸位同志給予表彰與嘉獎。
  最后,我們再次向人民法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新國線集團(上海)運輸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元月二十五日
      

  

   
文章出處:響水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