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十分重視接受人大代表監督的重要性,在加強法院內部監督工作的同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系,使人大代表全方位、寬領域、多渠道監督法院工作,將法院接受人大監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使人大的有效監督成為維護法院和法官形象的根本保證,成為不斷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的動力源泉,成為最有力地維護廣大群眾利益的有力武器。

制度:保證人大監督的全面性

為使法院與人大工作保持有序聯系,幾年來,該院把堅持人大監督當成大事來抓,放在重要的位置思考,明確院黨組成員和各庭室負責人是接受人大代表監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把接受監督納入院黨組的議事日程和崗位責任制考核。為此,該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決定》,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睢寧縣人民法院關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實施意見》,就接受人大監督工作提出了全方位的明確要求,主要包括:定期向人大報告法院工作、隊伍建設情況;征求人大代表對做好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積極落實人大代表向法院反饋的人民群眾對案件審理、隊伍廉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由人大代表牽線搭橋,為轄區內的鄉(鎮)政府、企業、人民群眾提供法律咨詢;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案件審理。同時,該院指定專人負責與人大常委會的聯絡工作,對法院審判方式改革、人事制度改革、重大執行活動、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定期向人大匯報。該院還積極拓寬與人大代表聯系的渠道,每年都聘請10名以上人大代表擔任司法監督員,定期邀請司法監督員來院座談。完善的制度,使該院不斷拓寬了接受人大監督的渠道,不斷提高了工作的實際操作性,為全院各項工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贏得人大的理解和支持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態度:決定人大監督的有效性

睢寧法院始終堅持將接受人大代表監督作為落實司法為民、實現“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的根本政治任務之一,以積極的態度認真對待人大對法院工作多種形式的監督。為此,該院建立了對人大提案、建議、意見和人大轉辦群眾來信的專人督辦督查制度,要求本院各部門對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和意見,遵循交辦、承辦、催辦、審核、答復、總結等程序高效辦理。認真復查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法定程序就一些案件作出的批復,實行專人負責,限期辦理。對人大代表及其常委會提出的質詢,及時、準確、嚴肅答復,法院的重大活動和重點工作都及時向人大專題報告,主動贏取人大對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在今年前三季度的法院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的人大代表提出要求法院加大執行力度的建議,睢寧法院認真落實代表建議,開展了集中清理積案活動,并邀請人大代表和媒體參與,執結“骨頭”案件106件,案件執行工作受到當地群眾的普遍好評。由于積極認真的對待人大對法院工作的各項監督,該院的各項工作得到了長足的進步,法院形象得到了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得到了逐年提升。

溝通:贏得人大監督的親和力

人大的監督更多的是法律意義上的監督,但落實到具體實際當中,不可回避的就存在法與情的合理交融。為了讓人大代表更好地熟悉人民法院的工作,給人民法院更多的理解與支持,實現人大與法院的良性互動,睢寧法院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人大代表聽審制度的實施意見》,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積極開展與代表的溝通聯絡工作。“走出去”就是主動上門走訪人大代表,征求其對法院工作的建議與意見。“請進來”就是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到法院視察工作,旁聽案件審理以及聘請人大代表擔任執法監督員等,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今年以來,該院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公開審理的案件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案件共12次,省、市、縣三級人大代表旁聽庭審495人次,邀請政協委員、政法委領導旁聽庭審77人次。召開人大代表座談會4次,向三級人大代表發出《征求意見函》516份,征求各類意見80余條,向人大代表定期遞送法院工作動態和工作報告1300余份。法院具體確定了選擇案件、通知代表、組織旁聽、代表評議、集體座談等程序,并精心設計了包括法官儀表端莊、語言文明等7個方面的內容評議表。通過視察和旁聽,人大代表們對睢寧法院近年來的硬、軟件的變化和裁判的公正、公開和透明有了更直觀的了解。活動結束后,代表們對該院法官的庭審工作給予了一致好評,同時希望睢寧法院的法官們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法律素養,爭做專家型法官。對代表們提出的意見,睢寧法院制定了增加業務學習時間等整改措施,層層部署落實。近五年來,睢寧法院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接受人大代表監督活動,進一步提高法院對接受人大監督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使得人大的監督不再是法律意義上的機械監督,接近了人大代表與法院干警之間的距離,較好的實現了人大與法院的良性互動。

“監督就是愛護,監督就是支持,監督就是幫助,監督就是指導”。完善的制度,切實的措施,在睢寧縣人大常委會和睢寧法院之間架起了一座牢固的高架橋,在人大的關心、理解與支持下,睢寧法院的各項工作得以更加順利地開展。人大的監督已日益的成為睢寧法院樹形象之本,強動力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