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1月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開展以來,江陰法院將將開通“執行綠色通道”作為清理積案的重要舉措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實踐,對申請人為社會弱勢群體的案件實行“五優先”,即優先立案、優先保全、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優先救助,有效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愛心執行助孤兒走好人生之路

“總不能讓孩子沒了父母,又沒錢上不了學吧,再困難我們也要在開學前想辦法把錢執行到位。”正是帶著這份關愛與責任,江陰法院的執行法官放棄春節假期休息,奔波于雙方當事人之間。

2008118晚,江陰市祝塘的包軍夫婦在回家途中遭遇車禍,雙雙遇難,留下年僅15歲的兒子小包。肇事司機被追究刑事責任,并被法院判決與所工作的裝飾公司連帶賠付被害人家屬巨額損失。因肇事司機服刑期間無履行能力,裝飾公司未自動履行,小包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江陰法院將此案納入“執行綠色通道”予以優先執行。法官了解到小包因家境貧寒,無力支付學費面臨可能失學的困境,加大了執行力度,多次上門找到裝飾公司法定代表人,釋明裁判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同時凍結被執行單位銀行存款。在新學期開學前一天,小包拿到了執行到位的58萬元賠償款,臉上露出一絲久違的笑容。“謝謝叔叔,我一定好好學習,不辜負大家對我的關心和幫助,也讓爸媽走的放心。”小包向法官表達著由衷的感激。

近年來,江陰法院不斷加大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的力度,立足審判,突出全院整體聯動維權,在立案、審判和執行等各個環節開辟維權“綠色通道”,構筑全方位維權體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真情執行為殘障人父母解憂愁

“人都有憐憫之心,當親眼看到一個30歲的大男人因自己的過失行為,肢體、智力都殘疾了,都會伸出援助之手,更不要說被執行人還負有法律上的賠償義務。”在這起歷經10多年的積案了結后,執行法官道出了讓“死案”得以化解的秘訣??用真情感動當事人。

19951月,建筑工人趙興騎摩托車上班途中,與陳華駕駛的農用車相撞發生交通事故,致趙興手腳傷殘,智力嚴重下降。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由陳華分期賠付趙興5萬元。然而陳華按協議履行了1.4萬元后時隔不久,其妻子因腦瘤撒手人寰,留下幾十萬債務和一雙剛上小學的兒子。因陳華無財產可供執行,該案一度成為“死案”。該案在清理積案活動開展后納入了 “執行綠色通道”。法官深入調查得知,趙興妻子在幾年前就離家出走,撇下趙興和年幼的女兒,目前都由年邁的父母照顧,一家人靠每年400元救濟金艱難度日;陳華與同村寡婦林娟共同生活,靠林娟的微薄收入維持生計。執行法官意識到該案的執行不在于強制力度多大,而在于盡力促成雙方和解。在安排兩家人見面時,林娟一看到趙興家庭的境況,表示愿意想辦法代陳華履行部分;法官一方面也做通了趙興父母的思想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趙興父母拿到林娟東拼西湊來的2萬元執行款時,連連向法官道謝,一旁的陳華也流下了愧疚的淚水。

據了解,江陰法院自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以來,已清理積案246件,其中通過“執行綠色通道”執結的涉及弱勢群體案件58件,這其中每一個案件的背后都有一個感人的故事,每一起案件的執行都傾注著執行法官的愛心與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