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可能曠日持久、費精費神的賠償案件,在陶書林的熱心調處下,化風雨為彩虹。對陶書林的辛勤奉獻我們一家表示衷心感謝,他恪盡職守,熱心有效化解矛盾的敬業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敬重和表揚。”4月27日,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當事人、年逾六旬的老伯凌某給港閘法院唐閘人民法庭寄來一封表揚信,信中他熱情洋溢的向港閘法院法官助理陶書林精心調解、妥善化解糾紛表示感謝!

  2015年2月,凌某與顧某因騎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賠償糾紛被顧某訴至港閘法院,顧某請求賠償各項損失合計近18萬元。因事故發生時現場沒有監控探頭,亦沒有目擊者,雙方對事故起因陳述不一致,交警部門未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接到這個案件后,陶書林仔細閱讀卷宗材料,分析案情。該案原告也已年逾六旬,在事故中受傷較重,治療費用花去一萬余元;被告沒有經濟來源,目前依靠小女兒生活,訴訟發生后,精神壓力巨大。由于雙方爭議較大,如果簡單依照法律規定審理,不僅訴訟期限長,最終的履行效果可能也不盡如人意。因此,陶書林決定從調解入手,他根據以往經驗,制定了詳細的調解策略,多次與原告方進行溝通,分析訴訟形勢,降低賠償訴求。向被告方講解法律規定,介紹原告傷情,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經過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女兒當場代父親給付了三萬元賠償款,雙方握手言和。陶書林的成功調解也贏得了被告凌某的尊重,心中一塊石頭落地,他專門寫來一封表揚信表示感謝!

  一封表揚信,道出了人民群眾對法院的贊揚與信任。2015以來,港閘法院陶書林所在的交通事故糾紛審判團隊已審結交通事故各類糾紛153件,快速、高效的司法作風贏得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