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定期向各鄉鎮發送《平安月報》,針對案件審理過程中涉及的社會管理問題,有的放矢提出改進意見,為鄉鎮領導提供了矛盾糾紛的“體檢表”。

  險情在“月報”中預警

  在第12期《平安月報》的風險預警欄目中有著“某糧油公司拖欠200多名職工工資及福利和千余名菜農菜油款”一案。

  某糧油公司由于經營不善及股東之間的矛盾,出現巨額債務和虧損,拖欠200多名企業職工及農民工工資及福利6個多月,還使千余名菜農的菜油款不能兌付。2011年底,法院接連受理了16起針對該公司的訴訟案件,標的額1100余萬元。公司職工反映,眾多債權人和菜農準備哄搶庫存產品。如果一旦發生哄搶事件,局面失控,企業職工的工資、千余名菜農的菜油款就更得不到基本保障。

  該院劉莊法庭發揮《平安月報》預警功能,及時向轄區黨委政府報送了《平安月報》,發出風險預警;建議由政府牽頭,開發區、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同,責成公司股東處理相關糾紛。經多方協調努力,今年春節前夕,200多名職工工資及福利全部發放到位,千余名菜農菜油款也得到兌現。

  “過去,不曉得轄區有多少糾紛進了法院門,更不曉得有哪幾類糾紛。現在好了,月月有通報!”近日,江蘇省大豐市三龍鎮黨委書記周宏奎拿著大豐市人民法院送來的平安月報對筆者說:“這份矛盾糾紛'體檢表'及時、管用、低成本!”

  “月報”變壓力為動力

  第1期《平安月報》“重點案件”欄目中的“225戶蠶農產品質量損害糾紛”案尤其搶人眼球:2010年8、9月間,大豐市大中鎮、新豐鎮225戶農民購買某品牌農藥350瓶,用于桑葉治蟲,農民使用治藥的桑葉喂蠶后,發生了不同程度的秋蠶死亡事件,損失最多達萬余元。

  該院三龍法庭對此案高度重視,提前介入逐戶調查,講解法律,穩定農戶情緒,引導他們依法訴訟、維權;還及時與消協、農委和村委會等進行溝通,共商處置預案。經過近一周的有序工作,使農藥公司與225戶農民達成賠償協議。為眾多農戶挽回損失近80萬元;更重要的是及時消除了一起群體性事件隱患。

  “看了月報,壓力加大,大豐市的黨政領導十分看重月報中披露的數據,主動進行單位之間的橫向看、縱向比,壓力很快轉化為動力,”大豐市常務副市長吳家祥說:“沒事報個平安,有事報個案情,哪個地方矛盾多,哪個地方矛盾少,我們工作也就有了著力點。”

  “月報”使各方早知道早做到

  在《平安月報》第2期的“司法建議”欄目中,“規范港區企業勞動用工行為”的司法建議引起了筆者的興趣:2008年,大豐港法庭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僅2件,到了2010年,此類案件已增至16件,并呈群體性態勢。

  針對這一現象,2011年初,大豐港法庭向該管委會發出《平安月報》,就港區勞動用工糾紛情況進行通報、分析,并提出規范用工、加強用工管理的司法建議,引起了港區管委會的高度重視。管委會專門向法院復函表示:將積極落實司法建議,及時制定適合港區企業用工特點的管理制度。此后,大豐港法庭勞動爭議案件受案數降至6件,勞資糾紛得到有效控制。

  “看了月報,防范意識增強,”大豐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在回復中說,“以往對轄區的矛盾糾紛情況若明若暗,現在根據法院月報分析,進行風險評估,對苗頭性、傾向性的糾紛,能早發現、早化解。”

  大豐市法院院長宋長琴告訴筆者,《平安月報》有五大板塊:一是受案情況、二是重點案件、三是風險預警、四是司法建議、五是平安報表;目前已出了13期,大家都說月報像社情民情的大參考。

  主動挖潛 探尋酵母作用

  大豐法院發送平安月報,在與基層社會管理組織之間架起了“橋梁”。5個人民法庭通過平安月報搭建的協作平臺,共聯合化解糾紛200多起,有效預防了10多起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基層自治意識明顯增強。對照月報找差距,已成為各鄉鎮領導的習慣。用他們的話說:“月報在手,壓力倍增。”

  大豐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倪峰說:法院5個人民法庭主動發送平安月報,不僅為基層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提供了“良方”,還為鄉鎮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13個鄉鎮涉訴信訪量大幅度下降。鹽城中院院長徐清宇談道:“大豐法院在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中,不等不靠、主動挖潛,平安月報在鹽城市兩級法院系統起到了酵母作用。今年3月16日,江蘇省高院給大豐法院記了集體一等功。”

  據統計:自2011年2月發送《平安月報》以來,大豐法院5個人民法庭受理各類民事案件同比下降了12%;基層組織協助調解400余件、自行調解110余件;全市“無訟村”達30個,同比上升10%,涉訴信訪同比下降23%。大豐市委政法委將《平安月報》所涉的民事糾紛案發率、協助法院化解糾紛率、涉法信訪化解率等指標納入鄉鎮法治建設、平安創建工作考核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