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初,鎮江京口法院全面啟動“專業化、專家化、專門化”的全新工作思路,依據類型案件,庭內劃分為保險(侵權)案件、金融證券案件、綜合案件等專業審理組。在專業化的思路下,依循社會第三方介入訴訟的方式,積極籌備設立“保險糾紛案件調解工作室”,將涉保險合同類案件通過保險訴調對接渠道專業化審理,力爭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不斷完善對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衡平保險糾紛雙方法益。

  一年來,這一由人民法院與保險行業協會聯合成立的調解工作室,對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調解發揮了極大的推動作用,降低了保險公司和保險客戶雙方的訴訟成本,使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得到快速、妥善解決,同時,減輕了法院方面的辦案壓力,實現保險公司、保險客戶和法院的三方共贏。

  工作室成立的背景與契機

  近年來,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合同糾紛大量攀升,此類糾紛具有涉及面廣、時效性強、專業要求高等特點。傳統以訴訟為主的保險合同糾紛化解方式往往耗時長,雙方對抗性強,對及時解決因保險事故帶給投保人的“燃眉之急”具有明顯的“滯后性”,導致此類糾紛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熱點之一。

  據統計,自2012年京口法院受理涉及保險合同糾紛占受理案件量有相當比重:2012年受理案件1500件,其中涉及保險合同案件658件,占案件總數43.8%;2013年受理案件共計1406件,涉及保險合同案件505件,占案件總數35.9%;2014年受理案件1104件,涉及保險合同案件363件,占案件總數32.9%。

  使涉保險合同案件糾紛妥善得到解決,讓原告快速得到合法合理補償,被告盡快從訴訟中解脫成為京口法院工作的重點。借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在京口區人民法院開展試點保險訴調對接工作,該院成立“保險糾紛案件調解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契機,經積極爭取,工作室落戶于京口法院民二庭。2014年3月8日京口法院“保險糾紛案件調解工作室”正式掛牌成立。

  在掛牌一周內,京口法院就基本實現了調解工作室與保險案件專業審理組、保險行業協調機制與保險案件訴訟機制、具體理賠標準的對接,一周內即有3件保險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會效果。

  “三對接”機制 讓調解快起來

  去年7月29日,京口區法院處理了一起涉軍隊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當天立案、當天調解,從立案到送達調解書只用了不到三個小時的時間!無獨有偶,8月5日,一起6月份在新區谷陽路發生的民事交通事故糾紛案件,訴至京口區法院,在立案庭立案之后,迅速進行內部協調,將案件送到了民二庭,在民二庭“保險案件調解工作室”的幫助下,雙方當事人很快就達成了調解意見,從立案到下達調解書,這一次只用了兩個小時。

  究竟是什么能夠讓原本從立案,起訴,審理,判決,就算非常順利,也要三個月的流程時間縮減到不到三個小時呢?因為京口區法院內部有一套處置涉民事案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立案之后只要事實清楚,權利義務上也明確,當事人有調解意愿的,立刻就可以移送民二庭進行快速調解,凡是涉及保險合同類案件全數通過“保險糾紛案件調解工作室”保險拆調對接渠道專門化審理,從試運行到基本覆蓋全部,從庭前擴展到庭中、庭后,實現了工作室訴調工作“三對接”,極大地節約了社會資源,提高了審判效率。

  “人員對接”,介入矛盾助調解。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多存在信息不對稱,格式條款解釋等問題,由此帶來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稍有不慎,還會釀成沖突。對此京口區法院與保險行業協會溝通,由熟悉保險知識的人民陪審員擔任專職調解員參與調解,適當披露相關保險信息。以普通民眾角度解釋格式條款,撫平當事人對立情緒,緩和雙方矛盾,促使案件順利解決。

  “機制對接”,縮短周期化糾紛。京口區法院對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引入工作室庭前介入機制,大幅度縮短案件審理周期,短時間內化解糾紛,在法律框架內最大限度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使當事人快速得到賠償,盡快終結訴訟。

  “標準對接”,細化完善解難題。隨著保險類案件調解工作的進展,各類賠償標準問題逐步顯現,針對該情況,京口區法院對于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賠償標準涉及的十六個項目的賠償原則,操作方法,結合法律法規與審判實務經驗,給出了中肯的建議與標準。隨著標準的細化和完善,涉保險訴調案件中,因為條款不明,賠償不細,導致雙方相互扯皮的事情將進一步減少。

  用專業知識化解無謂矛盾

  涉保險合同糾紛種類繁多、專業性知識復雜多變。為進一步推進保險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協會在協助人民法院化解保險糾紛中的優勢,由市保險行業協會推薦、鎮江中院聘請的韓建順、伏永鑫成為京口法院保險糾紛專職調解員,參與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調解工作。

  韓建順,看上去極為憨厚的一名小伙,他學習的便是保險專業,有著8年的保險從業經驗。此前,調解員韓建順在一家保險公司的省級機構從事核賠、法務工作,“通俗地說,就是市級保險機構會將相關理賠資料報送到我這邊,我再根據資料做出最終的理賠定價,并協助處理公司的保險糾紛。”

  2013年5月21日7時20分許,我市居民王某駕駛小型客車與由橫過道路騎自行車的余某發生碰撞,致余某受傷、車輛損壞。本次事故經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京口大隊認定,王某負本次事故主要責任,余某負事故次要責任。

  余某受傷后,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救治,診斷為右肩鎖關節脫位,腓骨骨折,住院期間行“右肩鎖關節切開復位內固定術”。

  起訴前,原告單方委托江蘇大學司法鑒定所進行傷殘等級及三期鑒定。江蘇大學司法鑒定所依據右上肢活動度喪失10%以上評定原告構成十級傷殘。2014年3月3日,余某向京口區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民事訴訟,要求按照十級傷殘進行賠償。

  庭審質證過程中,被告某保險公司對原告傷殘等級不予認可,并當庭提出對原告傷殘等級進行重新鑒定申請。

  調解員韓建順接受該案子后,對原告的診斷、治療經過進行全面審慎的研究和分析,提出了自己的意見:首先,經閱片顯示,原告右肩鎖關節脫位診斷明確,屬于中度脫位,結合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依據及鑒定慣例,其存在十級傷殘的病理基礎;其次,原告在住院期間行切開復位內固定術,當前內固定材料在位。由于內固定材料在位,其必然會影響到肩關節的活動度,在此情況下測量出的關節活動度數值較內固定取出后的測量值差距會比較大。再次,鑒定機構的選擇也未經過法院組織當事人共同選擇,此在鑒定程序上略有瑕疵。

  考慮到如果本案進行重新鑒定,會導致鑒定費的重復支付,增加案件當事人的訴累,延長案件審理周期等各方面原因,韓建順向法官、案件各方當事人進行耐心、細致的解釋,建議本案在原告放棄二次手術(取內固定材料)的情況下,不進行重新鑒定,在殘疾賠償金項目上協商解決。起初原告對此非常不理解,且情緒非常激動。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韓建順又再次與原告進行了單獨溝通,從傷情及傷殘評定的標準方面與原告方進行更加耐心細致的解釋。在韓建順真誠、耐心、專業的講解過程中,原告降低了其對于賠償金額的預期,接受了他的建議。

  在法官及調解員的參與下,案件各方當事人進行了友好的協商,最終,保險公司認可原告殘疾賠償金的80%,案件調解成功。

  調解員韓建順在本案調解過程中所體現的專業技能和溝通技巧,以及公平、公正、嚴謹的工作態度,得到了各方當事人的高度認可,既為原告解決了理賠的困難,減輕了訴累,也為保險公司理賠提供了專業客觀的理論依據。

  另一位專職調解員伏永鑫亦是專業的調解能手。在去年一起交通事故中,50多歲的徐大媽騎電動車與一輛重型貨車發生碰撞,造成徐大媽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貨車司機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徐大媽因車禍致右尺橈骨遠端骨折導致左手腕關節活動受限,構成十級傷殘。為此,徐大媽將車輛司機及其保險公司作為被告向京口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承辦人胡緒美承辦該案后,被告保險公司因不同意徐大媽起訴前的單方鑒定,欲申請重新鑒定。胡緒美法官在專職調解員伏永鑫的協同下,對相關材料進行了仔細甄別。伏永鑫與被告貨車司機及保險公司進行了多次溝通,最終征得雙方一致同意,并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保險公司賠償原告徐大媽80449元。被告保險公司在簽署調解協議第二天便將該款直接匯至徐大媽的銀行賬戶。

  因案件調解迅速,及時獲賠,徐大媽心懷感激,案后親自將一面書有“伸張正義的公仆,為民服務的表率”的錦旗贈予承辦法官胡緒美及專職調解員伏永鑫。

  伏永鑫表示,其實保險事故雙方并沒有深仇大恨,但在涉及人傷的事故中,傷者往往會產生一些怨氣,如果在事后處理上再發生糾紛,矛盾就更大了。但他們之間其實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仇恨,“雙方對一些事實與賠償標準不統一,很正常。這時就需要我們這樣具備專業人傷與保險知識的調解員去給雙方做工作。”

  對于各類案件中損失的認定,調解員們普遍認為,有分歧是正常的,特別是涉及人傷的事故,專業性較強,但由于事故雙方已經出現矛盾或者出現不信任,這時候由第三方介入調解,傷者方面往往更容易接受。

  工作室多贏局面顯成效

  保險訴調對接案件通過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的調解,大幅縮短案件審理周期,結案周期平均縮短了12.8天,提高調解效率。2014年3月8日工作室成立至2015年2月28日,民二庭共審結涉保險糾紛案件357件,其中工作室介入調解229件(涉案金額1.2億余元),調解成功185件,調解成功率80.79%。

  2014年6月11日,省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工作部主任束怡及南京市保險行業協會的相關人員一行在鎮江市保險行業協會康勇的陪同下專程就“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調解工作室”到京口法院調研取經。調研組一行參觀了調解工作室,現場觀摩了由專職調解員參與的兩起保險合同案件的調解,并就相關問題與該院民二庭負責人邱凱進行了學習交流。調研組對京口法院業已形成的“人員對接緩矛盾、機制對接化糾紛、標準對接解難題”的經驗表示非常贊賞,并將在全省范圍進行推廣。

  自工作室成立以來,先后還有多家外地法院及保險行業協會前來京口法院進行交流、調研。京口法院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調解工作室”被評為鎮江市京口區2014年度優秀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工作室運行中一些成就的操作方法得到廣泛認可與借鑒。

  京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邱凱介紹說:“從社會效應上來說,保險工作室是在法律法規框架范圍內,依據當事人自愿合法原則,由當事人、法院、專職保險調解員共同參與案件調解,調解大大縮短了案件審理期限,提高訴訟時效,減輕當事人訴累,贏得當事人廣泛好評。調解自動履行率達95%以上,產生過半天調解4起道交案件、成功調解交通事故成因無法認定訴訟標的額114萬的疑難案件、當事人主動要求將案件列入調解工作室等典型實例,曾收到原告、被告贈送的多面錦旗。基本達到了提升糾紛解決效率、節約社會資源、強化調解社會效果的多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