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連續三年獲“優秀公務員”,是全市“十行百星優秀女性”,當選2008年度優秀共產黨員”。她雖處審判二線,卻是行政單位中小有名氣的行政法“專家”;才30歲出頭,卻扎根庭室12年之久。她,就是江蘇省昆山法院行政庭副庭長李詩茵。

1997年,李詩茵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專業,考入法院后發揮專業特長,2001年取得審判員資格。她從一名普通法官成長為副庭長,也成為專辦疑難行政案件的業務骨干,近三年來共辦結行政訴訟案件213起,占全庭結案數的84%。特別是為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嚴峻宏觀調控形勢,李詩茵注重做好協調工作,不斷提高行政訴訟和解水平,僅2008年就成功化解行政爭議29起,妥善處理6起復雜的拆遷行政裁決案件,用一顆赤誠公正的為民之心解開了不少“官民結”。

200812月,李詩茵率先嘗試行政訴訟案件圓桌審判,公開開庭審理鄒友良訴昆山市建設局拆遷行政裁決案。作為江蘇省發改委立項批復項目,常熟至昆山高速公路是當年蘇州市政重點實事工程,鄒友良位于巴城鎮石牌環湖村的住宅用房恰處于核定拆遷范圍,而鄒友良與拆遷方在房屋拆遷補償方面卻始終沒能達成協議。為確保重點實事工程按期開工,她在審理時積極展開,一方面釋明相關法律規定,耐心做好原告思想工作,強調說明市政建設乃惠民工程,每一個市民都應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建議有關單位全力做好鄒友良全家的拆遷安置工作。最終,該案雖以裁判方式駁回鄒友良請求判決撤銷房屋拆遷裁決書的訴訟請求,但由于協調安置工作細致到位,鄒友良在判決后表示心服口服,并主動配合了今年五一節前對房屋強制拆遷工作。

今年5月,在審理周市鎮政府下屬企業??周墅房屋拆遷有限責任公司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確認案時,李詩茵通過訴后協調,妥善化解另一起歷時3年的工傷賠償糾紛。原來,該案第三人錢友軒被黃某招用拆遷房屋不慎致殘,而黃某以張家港某公司名義與周墅公司簽定的承包合同中所用公章為假造,最終周墅公司被仲裁裁決及兩級法院判決確認與錢友軒形成勞動關系。周墅公司因不服勞動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和市政府復議維持決定,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工傷認定書李詩茵在依法判決駁回周墅公司訴請后,鑒于錢友軒受傷較重、生活困難,其家屬又不斷向勞動部門和周市鎮政府上訪,為妥善化解矛盾、維護和諧穩定,她主動開展訴后協調,及時聯系勞動仲裁委員,專門走訪周墅公司和周市鎮政府,組織各方當事人磋商賠償事宜,最終幫助錢友軒拿到協商后的全部工傷賠償款共計40萬元。    

 

 

 

 

昆山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