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無錫濱湖法院積極投身大調解工作,思想認識上有了大提升,工作上有了新成效。”王春年院長溫和的言語里透著自信。他的自信是有根據的。“20091月至今,該院調解案件1438件,調解率約為40%,實現了勝敗皆服。”

金融危機以來,因就業、勞動爭議等民生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大量增加,因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等利益格局調整問題引發的熱點、敏感事件頻頻發生。法院化解矛盾、保護人民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愈加繁重。以和解促和諧,從被動應對困難到主動尋求突破,王春年院長明確了司法審判的追求,提出了創新調解的思路。

根據案件利益訴求、爭議焦點的相似性,江蘇無錫濱湖法院開始試行“調解范圍類型化、調解主體專業化、調解方法特定化”的模式。將不同類型的賠償案件涉及的舉證事項、賠償項目、計算標準及方法等常見的內容,逐一列出,匯編成冊,免費發放給前來訴訟的群眾,讓當事人對賠償標準心中有數,為案件的調解工作打好基礎。同時根據類型案件的特點和調解規律,有針對性地選配有專長的法官。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勞動爭議案件,一直是該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的“重頭戲”。據統計,每年該院受理的案件中,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涉勞資糾紛的案件、占受理的民事案總數的40%左右。由于直接關系到基層百姓的生產、生活利益,甚至是弱勢群體的生存利益,一旦處理不當就可能引發群體性糾紛。

濱湖法院經調查分析發現,這兩類案件調解難的主要原因是:前者受損主體大都是外地務工人員,作為家庭的主要勞動力,一旦遭遇交通肇事,無論傷、亡都會給家庭造成重大打擊。同時賠償往往由于肇事車輛逃逸,或者肇事車輛本身價值低、車主屬外地人等復雜原因,事故發生若干個月以后再到法院來處理,賠償結果通常不理想,尤其判決很難執行,因而容易引發被害人滯留、上訪事件。后者觸及社會轉型時期體制轉軌、利益調整過程中的深層次問題,有的法律關系比較復雜,權利義務不甚明確,有的案件雖然權利義務簡單明了,法律關系不復雜,但涉及的歷史與現實問題復雜多樣,與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密切相關,而非“欠債還錢”的簡單道理。

針對此類對抗性強、調解難度越來越大的案件,該院歸納出“找準切入點、解釋法律、以理服人”的調解方法。即從當事人相關訴求切入,從雙方爭議的賠償數額切入,理清案件思路,控制事態的發展,嚴防矛盾激化。使雙方當事人明白所追求的訴訟結果是什么,自己所追求的結果是否合法、合理,最終理智自愿地接受調解,最大限度地滿足雙方的訴求。

骨盆粉碎、可能終身癱瘓!靠做小工維持一家生計的農民工小成,因貪方便搭乘“黑摩的”與其他車輛相撞,使他喪失了勞動能力,而“黑摩的”逃之夭夭,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家人抬著他來出庭,肇事另一方只愿意承擔小部分責任。雙方爭執不下,緊張的氣氛一觸即發。

處理案件的法官抓住癥結,“雖然‘黑摩的’駕駛員逃逸不能認定事故責任,但肇事另一方與‘黑摩的’駕駛員為共同侵權人,雙方應互負連帶賠償責任。可由肇事另一方先行墊付,今后再向‘黑摩的’駕駛員追償。”幾句話一講,立即穩定了雙方的情緒。“法官讓我一家人看見了希望,我聽法官的”,小成第一個表態。肇事另一方在接下來的時間里,聽懂了法官關于墊付的解釋、關于保險公司理賠的可能性后,也很快同意了法官的調解方案。

采用這種特定模式的調解方法至今,交通事故案件平均審理天數大大縮短。審理的涉勞資糾紛,雖然判決率較高,但上訴率不高,主動履行率高。體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保險合同糾紛是繼傳統的商事糾紛后,出現的新類型案件。由于現有法律規定滯后、保險合同形式要件存在弊端及保險公司現有的管理模式等因素,使得當事人之間的分歧和對立很難緩解和消除。濱湖法院針對這類糾紛的特點,探索調解新思路,一方面積極以司法建議、座談等形式與各保險公司橫向溝通交流,統一執法尺度。加強對審判人員的業務培訓,提升自身知識結構,尤其注重提高調解技巧,不斷總結。另一方面,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調解方案,并把握好時機,以之展開調解,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向利益的結合點靠近。

一起保險糾紛中,張某將車輛轉讓給許某,但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許某也仍以張某的名義在保險公司投保。后許某開車撞傷了行人呂某,并賠償了呂某近9000元的款項。當許某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時,保險公司以轉讓未通知保險公司等為由拒絕理賠。法官很快就查明了事實,并將調解的重點放在保險公司的代理律師身上,在與律師單獨進行了充分的意見聽取和交換后,抓住律師也認可“之所以車輛轉讓后要通知保險人,目的是便于保險公司加強風險控制和管理”這一觀點,向律師灌輸“本案中車輛轉讓給許某,并未增加車輛有危險的可能性,應予理賠”觀點,最終達成了共識。接下來的調解過程則非常順利,律師充分且自覺地發揮了應有的積極作用,很快與另一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對其他不同類型案件,濱湖法院或在“快”字上下功夫,及時調查、快速調解,抓住時機、趁熱打鐵,防止反復。或在“活”字上找竅門,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因案制宜,讓彼此在溝通過程中找到利益平衡點。實現共贏合作的結果。

勝敗皆服是司法審判的最高境界,皆服,意味著共贏。客觀地說,這個境界只能通過勉力追求而無限趨近,真正要做到這一點,在實踐層面上還有相當的難度。濱湖法院通過創新調解方法與思路,正一步一步向目標努力靠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