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2007328下午5時許,廣陵區法院成功制止一起被執行人王忠清以跳樓方式威脅法院阻礙執行事件。

被執行人王忠清是廣陵法院受理的三起債務清償案件的債務人,20066月將其與他人共有的房產擅自變賣得款28萬元后,為逃避執行,即隱匿身世。2006127,執行人員根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在市區一棋牌室內找到正在打麻將的王忠清,隨將其帶到法院,向她送達執行通知等法律文書,教育其履行三份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王忠清自稱已經就三起案件分別上訴,并承諾將證明已經受理上訴的材料交到執行法院,仍拒不提供實際居住地址。此后,其未提供上級法院受理上訴的證明,經與上級法院聯系,并無提起上訴事實。

執行員多次通過被執行人留下的電話號碼與其聯系,但均未接聽。2007328,申請人再次發現王忠清在棋牌室打麻將,并將被執行人行蹤報告法院,執行人員將被執行人帶到法院后再次與其談話,敦促其履行義務,但她以判決不公為由拒絕履行。當執行員向她說明變賣房屋得款28萬元時,她表示要與家人聯系還款,并與家人通電話,趁機跑到法院辦公樓三樓,跨出樓梯扶欄,站在扶欄外側,高喊要死在法院。

院長接報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展開施救。執行局闞局長等人在樓下與其喊話,分散其注意力,但被執行人不聽勸告,情緒激動,在緊要關頭,法官胡建國找準時機,從其背后包抄過去,果斷出擊,死死抱住了被執行人,此時的被執行人就懸掛在空中,另兩名法官迅速上前,與胡建國一起將被執行人拖到欄內,強制將其帶離現場。

執行法院對被執行人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且以跳樓相威脅、阻礙法院執行為由處以司法拘留15天。